洪鈞喝了口咖啡,心不在焉地問宋佳:“工作怎麼樣?”
“不錯,養尊處優。這不,都快一個月了,除了幾個谘詢的,連個正經案子都沒有。我說老板,您不是回國休假的吧?”宋佳說話的時候,臉上的表情相當豐富,似乎帶著一種美的韻律。
“一張一弛!”洪鈞眯著眼睛,品了一口咖啡。
“那您這弛得也真可以!這樣下去,咱們律師所就得改名休養所了!”宋佳歪著頭,皺著眉,似乎心中充滿了焦慮。
“這麼嚴重?”洪鈞睜大了眼睛。
“要是按晚報上登的那樣,我看咱們堅持不了多久。”宋佳用纖細的手指了指桌子上那份《北京晚報》。
洪鈞拿起那張晚報,翻到第二版,又看了一遍他用紅筆圈出來的那一小段報道--
洪鈞律師事務所日前在京成立。這是在北京成立的又一家個體所有製律師事務所。洪鈞律師曾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律係任教並兼任律師,後於1988年赴美留學。在美5年期間,他獲得了法律博士學位,並在芝加哥一家著名律師事務所工作兩年。洪鈞律師事務所專門承辦各類刑事案件。這在歸國律師中亦屬罕見……
宋佳用略帶誇張的語調說道:“現在的律師都千方百計找經濟案子,做國際項目,咱們哪能說自己專辦刑事案件呢!”
“興趣,也是專長。”洪鈞心平氣和。
“可是,辦刑事案件賺不了多少錢呀!我知道,錢乃身外之物,可那說的是別人口袋裏的錢。”
“在美國,刑事律師也很有錢。”
“可那是美國!”
“別急。古人說得好,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勞其筋骨……”
“可是,天不降大任於我人也,幹嗎也照樣苦我心智,勞我筋骨?”
洪鈞終於忍不住笑了起來。
就在這時,外麵傳來門鈴聲。洪鈞一臉認真地對宋佳說:“你去看看,準是送身外之物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