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那是因為他大學時的自卑,根本無關同性戀。

在美國多年他也從未談過戀愛。這是因為他一直深愛著甘佳寧!

但警方呢,一定認為他是同性戀!

至於殺害李範兩家的騎電瓶車男子,無疑是陳進本人。隻不過他穿了緊身的薄衣服,並且整個人縮著騎車,造成視覺上這人不是陳進的印象。

事實上,陳進在警局交代的犯罪經過,才是真實的。所以測謊儀都證明他沒有說謊。唯獨涉及到他的犯罪動機,他和甘佳寧的關係,這些的交代是他編造出來的。

他不惜冒著更高的風險設計處理江小兵的屍體,不惜在後麵的每次犯罪中,都畫蛇添足,無疑是要營造出他有另個同夥的堅實鐵證。

他的整個犯罪計劃無疑是讓人嗔目結舌的。他明明獨自犯罪,卻要讓犯罪在警方偵查過程中,看起來是合夥犯罪。同時,在被抓獲後,他又能給出十足的證據與合理的解釋,讓警方放棄案件是合夥犯罪的判斷。最後,在法庭的最後一辯,他還要能列出更堅定強大的證據鏈,來推翻前次的解釋。

三重的動機嵌套在一場犯罪計劃中,並且每一重的犯罪動機都需要有足夠的證據支撐,而每一重的犯罪動機又能找出更堅固的證據來推翻前一重的犯罪動機。

這需要多麼強大的智慧,這需要多麼精妙的構思!

可是這一切,他做到了,陳進做到了自己的終極計劃。

隻有這樣,才能在最後來一句赤摞裸的威脅:“雖然我進去了,可我那位朋友依然還在外麵,哼哼,上門找過何家麻煩的還要小心了,哈哈。”

後來的事實證明,陳進贏了這一局。

所有受害人家屬,包括範家,再也不敢找何家的丁點麻煩,對於何家的事,更是閉口不談。

這其中一方麵原因是每個人都是愛惜自己生命的,尤其親眼見證了這四起凶殘的殺人案,並且得知還有一個凶手始終逍遙法外,警方再也沒抓住。更得知了陳進並非為甘佳寧複仇的,那個沒抓住的凶手,才是真正替甘佳寧複仇的。

這就像一柄達摩克利斯之劍,永遠懸掛在他們頭頂,讓他們做事不禁收斂許多,並且凡事都留有餘地。

另一方麵,當省市縣領導在當天審理完商討抓捕另個凶手,保護受害者親屬的應急會議上,都下了指示,要求他們親屬以後絕對不能再騷擾何家,否則公安機關一律進行抓捕,按照法律嚴格審判。

這是省級領導下的指示,下麵的人當然要聽,沒有領導會想這案子還有新情況發生,所有人都想盡快把這一頁翻過去。

不管是幹幹淨淨翻過去,還是糊裏糊塗翻過去,隨著時間淡化,總之,絕對不能再出事了。

而讓徐增最意外的是,在陳進生命的最後,他不光是犧牲了自己,更為了甘佳寧的兩個心願,把自己帶上了同性戀的標簽。

徐增很清楚,陳進從來都不是同性戀,他十多年來一如既往深愛著甘佳寧,怎麼可能是同性戀。也正因他愛著甘佳寧,所以這麼多年來一直沒有談戀愛。

他竟不惜毀壞了自己的聲譽,給自己貼上了異樣的標簽,來營造出另一個同夥,完成甘佳寧的心願!

可徐增從來都想不明白,像陳進這樣一個人,為什麼會愛著甘佳寧這麼多年,更重要的是,所有人,包括甘佳寧自己,都不知道有這樣一個人默默愛著她。

陳進從來沒有像甘佳寧表白過,甚至從頭到尾,他和甘佳寧都沒說過幾句話,陳進也從不讓徐增告訴甘佳寧自己愛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