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桐花上前行了個禮,說道,“春兒是民女所藏,與我媽媽無關。但民女這麼做也是情非得已,還請大人給民女一點時間將事情說清楚!”
縣大人道:“你說。”
“春兒與民女自幼一塊兒長大,情同姐妹,很難割舍開。昨日媽媽忽然將春兒轉賣給了一個和尚,民女不舍之餘也心存懷疑,心想一個和尚買了春兒要做什麼呢?民女擔心了一晚上,今早準備去找春兒時,春兒竟然自個跑回來了。”
“她果然是私逃?”
“逃是逃了,但也情非得已。大人若不信,請看春兒身上——”桐花說罷起身走到了春兒身邊,抬起她的胳膊,抹開了她的袖子,但見一條條血痕露了出來,十分地奪目。
“這是怎麼回事?”縣大人問道。
“這便是春兒的新主人,這位叫庖內掌櫃的夫人所打,”桐花說著向旁邊的越越投去了一瞥冷眼,“這位夫人不知道有什麼暗病,買了丫頭回去不為伺候,隻為折磨,簡直令人發指!民女求大人判我媽媽與她的買賣契約無效,將春兒還給桐花館!”
縣大人轉向越越:“你有何解釋?”
越越很淡定,向堂外招了招手,招進來一個男人,並向縣大人介紹道:“這位是我家的家丁,我就是派他去尋找楊春兒下落的,請大人準許他將尋找楊春兒的過程告訴大人。”
“說!”縣大人喝道。
那護衛拱手行了個禮道:“小的奉命去尋找逃走的丫頭楊春兒,一路追到了桐花館。小的問桐花館要人,桐花館裏的人卻閉門不見,小的隻好守在外麵。今早,這位桐花姑娘領著楊春兒從後門溜了出來,一路去了金水巷子那間宅子,據說那間宅子是盛家盛三公子名下的。為何桐花姑娘會帶著楊春兒逃到哪兒,小的心想必然是去求盛三公子的,所以小的沒有硬闖。”
“之後呢?”
“小的沒敢闖,卻也沒敢離開,生怕她們會去別的地方。等了好一會兒,桐花館裏有個丫頭跑到了那宅子的後門上,敲開了那宅子的後門,小的就趁她們沒關後門的時候溜了進去。小的聽見那丫頭跟這位桐花姑娘說有人把熊媽媽告了,讓桐花姑娘快想想辦法。那楊春兒跟桐花姑娘說要不去找找盛三公子,求盛三公子幫幫忙。桐花姑娘說這種事兒不好去找盛三公子,她自個就能應付。然後……”
“然後怎樣?”
“然後小的就聽見桐花姑娘讓楊春兒把外衣脫了,說今兒這場官司不用苦肉計是過不去的。”
桐花聽到這兒,轉身指著那護衛喊道:“你胡說!”
“他沒有胡說,是你太自以為是了,”越越衝她蔑笑了笑,“如果楊春兒是昨晚在我家被我所打,那麼傷口必是舊傷。若她是來之前才被你打的,那傷口必是新傷。楊春兒身上留下的是新傷還是舊傷,我相信衙門的仵作一眼就能看出來。”
桐花的臉色霎時變了!
“來人,傳仵作!”縣大人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