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成了聖光加身的“先知”,那一身的光芒四射,讓人一點都興不起反感和警惕,洗腦能力max了。
至於他這本事又是從哪兒來的?廢話,別忘了王子霄可是從部隊出來的啊!咱們自己的部隊傳統,就是“政工”水平一流,拿出指導員三分之一的功力,也足夠應付這樣的場麵了。
這些“NPC”的素養也非常高,他們真把自己當成是原始人,傻乎乎的特別好洗腦,當然,洗腦過程中,不乏有給自己加戲的,比如盯著王子霄做花癡狀什麼的——也不排除他們真被王子霄的魅力打動了,畢竟那兩朵櫻花粉尤其對男人們來說,魅力實在太大了。
等王子霄一行人來到了隔壁部落,被一群穿著獸皮裙的女原始人團團圍住,一副要分豬肉的架勢……晚上篝火晚會,他第一次看到了正在水深火熱中的莫行之。
作者有話要說: 雙十一剁手去了嗎?晚安吧小妖精們~~
☆、第071章
試問12個候選人抽簽選人物卡,誰手最黑?
毫無疑問啊!
就是莫行之!
別人至少成分上能混個群眾,他呢?奴隸甲,連人生目標都很接地氣的是“擺脫奴隸身份”,不能更苦逼了。
不過,有壞處自然就有好處,小人物的奮鬥也挺有說頭嘛,反正又不是真穿越了,他在三天裏表現的亮眼點兒,戲劇衝突上來了,廣大親媽粉們還不嗷嗷叫著拚命給他投票呀!
跟王子霄比起來,莫行之的“傷痕妝”更加明顯,甚至連臉上都“劃”了那麼幾條血口子。
但非常奇妙的是,這樣的妝容非但沒有減少莫行之的魅力,還讓原本過於俊美的他,增添了幾分邪氣和男人的野性!
苦逼的王子霄,因為那兩朵櫻花粉,衣服脫光後天生就是小妖精的材料……但你看看人家莫行之吧!雖然獸皮裙裹得嚴嚴實實,那傲人的尺寸仍然讓他拱起一個很明顯的“帳篷”,隨著走路還一晃一晃的十分醒目。要不然黑話裏怎麼稱呼那東西為“男人的驕傲”呢,莫行之有這樣的本錢,就跟一個美女長了g-cup一樣,如此拉轟,如此出眾,如此的令人垂涎……
擺脫奴隸身份,大致分為兩種辦法。
一種是立功,比如舍身救個大人物,表現出對部落的歸屬感,讓族長“獎勵”他一個平民身份。
一種是做內奸,裏應外合,聯係自己本來的部族,破陣而出,等回了家,自然就不是奴隸了。
莫行之做事還是很有規劃的,他決定雙管齊下。
先去救個大人物!
如果救完,對方揮手就讓他不用當奴隸了,那自然妙得很。
就算沒這麼順利,救命之恩,也能讓他過的好點兒,以後進可攻退可守,想選哪條支線都方便。
莫行之武力值比王子霄差得遠,王子霄丟石子兒都能獵到兔子野雞什麼的,莫行之可沒這種本事。
人家王子霄的身份好歹是酋長之子呢,哪怕自己獵不到也能跟著小弟們混口吃的,雖然質量上就不敢恭維了。莫行之一個奴隸,沒人慣他臭毛病,所以隻能自給自足,特別慘。
不過機會是留給有準備的人的。
開拍之前,他就上網查資料,王子霄也教了他幾手,諸如挖陷阱啦、係繩套啦,莫行之很是掌握了幾手。現在趁著出去“賣苦力”的機會,能用的的全用上,搞得部落附近處處是地.雷。如此任勞任怨,直到累得不行了才去休息,頭一天晚餐隻吃了一條20公分長的叫花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