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為恩人的後代洗刷冤屈(1 / 2)

“不是的。在不到30分鍾以後,墨凱爬了起來,就由五六個人,把他扶上馬,馱回家去。”

“這樣說來,墨凱當時並沒有死。”林肯笑著,把放在證物台上的一根細長的棍棒,高舉在手裏。“這是打架時所用的棍子,是不是?”

“是的,沒錯。”“有一點,檢察官似乎漏問了,打架是發生在什麼時候?”“是在22時30分以後。”“打架的時間,怎會這樣清楚,是不是證人在那時曾看過鍾表呢?”

“並沒有看,不過因為酒店總是在22時30分關門的。在打架開始以前,大家就鬧哄哄地從酒店裏出來。我是看到了大家才回去的。”

“好,我還要問證人,他們打架的時候,你站在離現場多遠的地方?”“十米左右的地方。”“不過還是看得很清楚的,是不是?”

“是的,看得很清楚。因為那晚的月亮照耀得像白天一樣。”“月亮是在哪一邊?”“剛巧在頭頂上。像正午時的太陽。”“那麼,我還要問明白一點:證人知不知道,在法庭上故意做偽證,是要受偽證罪處罰的?”“知道。不過,我所說的話,都是實在的。”“好。現在,請傳訊奈爾遜·瓦特金斯。”這時候,林肯就盤問另一個證人。他是一個農村青年。又把剛才那根棍子拿過來,舉在手裏給他看,接著問道:“證人有沒有看到過這根棍子?”“看到過,這是我的棍子,是我親手做的。”“沒有錯吧?”“沒錯。大約一年前,因為我要捉麻雀,才做了這根棍子的,你看。”

接著,他伸出手來,指著那根棍子的柄說,“在這裏,還刻著我姓名的縮寫字母。可是,這根棍子太重,用起來不太方便,所以,就把它扔掉了。那是在聽到墨凱被殺的消息以後。”

“這樣說來,當他們打架的時候,這根棍子還放在你的家裏是不是?”“是的,放在我家衣櫃的抽屜裏。”

“好,這就足夠了。”

接著,林肯又把所有各種證據,仔細看了一遍,又站了起來:“各位陪審員,最後,我還要提出一個證據來。這證據,就放在我的衣袋裏。”

說著,就從口袋裏掏出一個小本子來。他說:“在這個小本子裏,記載著各種有趣的事情,實在是一本很方便而有用的書。因此,這本書可以證明檢察官所傳的證人,所說的話都是假的!”

把封麵給大家看了看,然後說:“這是一本曆書。在這本曆書裏,關於1月25日的夜月,是這樣描寫的,讓我讀出來:‘在中西部各州,月亮在22時17分落下去。’”

旁聽席上,響起一陣驚異的聲音,因為這是一個意想不到的反證,而且,是無法動搖的鐵一般的事實。

證人亞倫臉色發青,身子搖晃得幾乎要倒下來!

林肯斜著眼睛望著他說道:“各位,那天晚上,月亮早在22時30分前就落下去了,這是無法變動的科學事實。而且,那個所謂行凶的現場,是在深穀底的樹蔭裏。所以,結果證明證人亞倫是隨便撿來一根棍子,作了一篇虛假的證詞。”

“不是的。在不到30分鍾以後,墨凱爬了起來,就由五六個人,把他扶上馬,馱回家去。”

“這樣說來,墨凱當時並沒有死。”林肯笑著,把放在證物台上的一根細長的棍棒,高舉在手裏。“這是打架時所用的棍子,是不是?”

“是的,沒錯。”“有一點,檢察官似乎漏問了,打架是發生在什麼時候?”“是在22時30分以後。”“打架的時間,怎會這樣清楚,是不是證人在那時曾看過鍾表呢?”

“並沒有看,不過因為酒店總是在22時30分關門的。在打架開始以前,大家就鬧哄哄地從酒店裏出來。我是看到了大家才回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