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節(2 / 3)

陸勁笑了起來。“那就不能說找錯了方向。”

“那我該怎麼說?他們兩個確實有嫌疑,可光有嫌疑,找不到證據一切都是空談。”

“確實如此。”陸勁點頭,又問,“那你們都調查到了些什麼?”

嶽程很想提醒對方,作為一個跟案件沒什麼關係的普通老百姓,不該問的就不要問。可他盯著陸勁的臉看了一秒鍾後,又改變了主意。

“好吧,說說也無妨。現在的兩個嫌疑人,一個我們叫他A,另一個我們叫他B。先來談A,他跟被害人認識,他們曾經約會兩次。他說被害人當晚八點半左右給他發短信,讓他半夜三點在你們咖啡館門口見麵。可是我們沒看到那條短信,他說已經把它刪除了。”

“短信也可能是凶手發的,死者是在八點至九點之間被殺的,八點半時,她可能已經死了,手機當時已經被凶手掌握。”

“是的,假如他不是凶手,就是凶手看了手機裏的被害人跟他之間的短信交流,決定叫他出來當替罪羊。但這隻是一種可能性。也可能不是。也可能根本沒什麼短信,都是他編的。另外,他還有一個疑點,他西裝上的汙漬來自發現屍體的垃圾桶。這也有兩種可能,一是,他自己走進過垃圾桶;二,那是跟他迎麵撞上的B弄上去的。可是,B已經把當天晚上兩人碰撞時穿的衣服燒掉了。”

“燒了?”

“他說那些衣服晦氣。”

“理由不夠充分。不過,也不能說毫無道理。每個人做事的方式不同,有的溫和,有的就會很絕對——對了,如果發現屍體的地方是垃圾桶,那應該隻是拋屍地點,你們有沒有搜查兩人的住處?”陸勁問道。

“還用問?可惜什麼都沒發現。沒有頭發,沒有皮膚組織,沒有衣物纖維,也沒有血跡,其實是什麼都沒有。”

“但總得有個地方作案吧,而且他不可能跑很遠拋屍,所以他很可能就在兆豐巷附近借了房子。”

“現在還沒查到。”

“也許不是他自己的房子,也不是他租的,隻要調查附近所有的出租屋,就一定能找到他。”

“正在排查,光查這個就得花不少時間。因為我都不清楚究竟該劃多大的範圍。”

“那麼……對死者的調查有什麼發現?隻要搜一下她的電腦、筆記本、日記或者抽屜,總會有點發現的吧。”

嶽程重重搖了搖頭。

“她的電腦不見了。我們沒在她家裏找到日記,我們也找過她的父母,他們對她的生活基本是一無所知,她平均每兩個星期才會去看一次他們,就算見了麵,也從不談自己的事。我們也找過她的同事,他們都說她性格孤僻,喜歡獨來獨往,他們無法提供任何有用的線索。我們也搜了她在單位裏的抽屜,那裏放的都是賬簿、計算器之類的工作用品。總而言之,現在我除了知道她在被害之前熱衷於研究24點撲克牌遊戲,平時靠收藏名片來賺外快之外,就什麼都不知道了。”

“知道這兩點也很不錯了——等等,24點?”

“是啊。就是用四張牌的數字算出24。你是不是想起了什麼?”陸勁的反應讓嶽程大感興趣,他連忙問道。

“那天你走後,我仔細問過我們這裏的三名服務生,我讓她們好好回憶,在八點之前有沒有一對男女是分開進來的。我想既然是約會,而且兩人也不一定很熟,那可能是一個先到,另一個稍後才來。後來,其中一個服務生告訴我確實有這樣一對男女。男的先到,等了大約十分鍾,女的才來。”

“這算不上顯著特征,為什麼她會記得他們?”

“就是你說的撲克牌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