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勇,不是撬盜市委辦公大樓的那個罪犯嗎?他要見我幹什麼?
監獄那頭的同誌說:“他隻說有重要的話要跟你談,到底什麼話他沒告訴我們!”
林蔭放下電話緊張地思索了好一會兒,覺得還是得去一趟。他先跟方政委商議了一下,方政委也同意去。林蔭想,沈勇要說的話可能很重要,就邀方政委和自己一起前往。
去新生監獄八百多華裏,中間還有一段路正在維修,比較難走,直到晚上八點多才到達。監獄領導為他們安排了一個辦公室,讓人提來沈勇,就關門走出去。
沈勇來了,沒戴械具。看上去身體尚可,雖然消瘦些,可很結實。隻是神情悶悶的,臉色也不好。見到林蔭,剛要說什麼,看了一眼方政委又住口了。
林蔭說:“這是方政委,你盡管說,不要有顧慮。我們一定為你負責!”
沈勇猶豫了一下,最終還是開始說話:“我本來不該說,可他們說話不算話,就不怪我了。他們本來答應照顧我媽,可前些日子有個認識人進來了,說他們根本就沒管,我媽有病了都沒錢治,眼睛都哭得要瞎了,我對不起她老人家呀……”
沈勇說著突然抽泣一聲,然後抹下眼睛抬起頭說:“林局長,對不起了,我當初被你們抓住的時候,有些事沒有說實話。清水那些案子是我幹的不假,可錢數不對,市委大樓那起,我在市委書記辦公室光現金就拿了十萬元,還有好幾個存折,加到一起三百多萬元,還有金條和一些金首飾……別的案子也有這種情況,我都少說了……比如稅務局長辦公室我盜了七萬多元,牛明讓我說七千,還有銀行行長……”
沈勇一樁一樁講來,林蔭和方政委聽得目瞪口呆,幾乎難以相信。
沈勇繼續說:“我被你們抓住後,本來想說實話,可你和姓秦那個同誌先走了,剩下牛明和那個姓江的審我,牛明又把姓江的支走了。他一個人跟我談,裝出很誠懇的樣子,說一定為我著想,從輕處理。當我交代了在市委書記辦公室盜竊那麼多錢物後,他跟我說,如果說實話,數額太大,就得掉腦袋,不如少說點,判得還輕。他還說,隻要我跟他配合,保證今後有人照顧我媽。我想,事情牽扯到市委書記,既然我保護了他,他肯定感激我,照顧我媽對他來說也是小事一樁,一年有個三兩千塊錢就夠了,對他算個啥,就答應了。現在,既然他們說話不算話,那就別怪我了。媽的,我從輕處理還判了十二年,等出去我媽早死了,那我活著還有什麼意思,莫不如抓幾個貪官墊背!”
林蔭問:“那,你盜竊的錢物都哪兒去了?”
沈勇說:“我都藏到一個秘密地點,除了牛明誰也沒告訴,他肯定都起走了……”
太嚴重了!林蔭和方政委激動得幾乎不能自己。怪不得萬書記拚命為牛明說話,原來有這種交易在內呀。這回都明白了!對了,破案那天晚上,自己從皇朝大酒樓出來,碰到牛明要看案卷,他那遲疑的表情,分明是不想讓自己看,害怕看出問題!
和沈勇的談話一直進行到淩晨。
林蔭和方政委連夜驅車趕回,心情緊張激動,又感到棘手為難。
這件事初想起來很簡單,沈勇已經交代,筆錄做得也很完備,隻要把情況往上級領導或紀檢部門、檢察院一反映就行了。可仔細一想又不是那回事。
首先,如果毫無顧忌地把這些情況反映上去,那無疑是公開向萬書記宣戰。這年頭有些人是非已經顛倒,十有八九會給你造個公安局長和政委整市委書記的輿論,你明明是清除腐敗分子,可有些人反會認為你人品有問題,有什麼政治動機,把你當成異類,能不能整倒他不說,你反而可能會陷入困境。這也是連洪市長那種性格都有顧慮的原因。
當然,對這些個人得失可以不考慮,關鍵是證據不足。盡管沈勇說的絕對是實話,然而,隻有他的交代材料,沒有其它證據,顯然搬不到一個市委書記。牛明主管刑偵工作多年,什麼不明白?他要是一口咬定沒這回事,萬書記再不承認,誰能把他們怎麼著?弄不好,無論是自己還是沈勇都要落個誣陷的罪名。特別是萬大老板,官場浸潤這麼多年,城府極深,是好鬥的嗎?
可是,不報告也不行,因為沈勇已經反映了問題,如果不向上級報告,就成了知情不舉或者隱瞞案情、包庇犯罪,為這些腐敗分子落這個罪名也真犯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