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日本軍艦入內河交涉。日本宇治軍艦,攔入江蘇南通天生港,經江蘇長官,電請外交部向駐京日使交涉。

(三)日兵占據滿洲裏車站交涉。日本兵隊,占據滿洲裏車站,四麵架機關槍,禁人出入,外交部因向駐京日使,質問理由。

(四)日人在蘇槍斃兵士交涉。駐蘇陸軍第二師第五團兵士,在虎邱山旅行,被日人射放獵槍,擅將軍士胡宗漢擊斃。當經警察將凶手拘住,解至交涉公署,轉送駐蘇日領事,由交涉員向日交涉。

(五)海參崴日軍傷害華人交涉。駐海參崴日本軍隊,與俄國新黨軍隊衝突,日軍擊敗俄軍,占領海參崴及附近各地。我國旅崴僑民,多遭日軍傷害,且被拘去十餘人。當由駐崴委員李家鏊,向日軍長官提出抗議。

(六)海拉爾日捷軍衝突,傷害華兵交涉。中東鐵路附近,日本軍與捷克軍,發生衝突,雙方開槍轟擊。中國護路軍隊在旁守視,致遭流彈擊傷。中國外交部,又不得不與日捷兩軍,抗論曲直。

(七)日軍占據哈爾濱華軍營房交涉。日本突調大隊軍士至哈爾濱,占用中國營房多處,經吉林長官請外交部向駐京日使交涉。

(八)日本在中東路增兵交涉。日本在中東路線一帶,增兵運械,自由行動。中國外交部因向駐京日使提出抗議,要求從速撤退。

(九)日軍侵犯中東路權交涉。日本軍隊,屢在中東鐵路旁,侵占中國軍站營房,及扣留車輛等事。政府迭接東三省報告,特由外交部向駐京日使提出抗議。

(十)日人在山東內地設置電杆交涉。日人近在山東高密、古城一帶,擅自設置電杆。山東交涉員,即向駐濟日本領事抗議,日領並不答複。因由山東省長,電請外交部向日使交涉。

如上所述,統是民國九年五月以前情事,中國雖屢與交涉,往往沒甚效果。惟蘇州槍斃胡宗漢一案,凶犯叫做角間孝二,日本駐蘇領事,也不能硬為辯護,乃正式道歉,且令凶犯賠償恤費,便算了事。胡宗漢總是枉死。至若日、捷軍傷害華兵,當經英、法軍官調停,由日、捷兩軍,撫恤死傷,並向中國道歉,也即銷案。惟山東問題,中國政府因全國人民反對中、日直接交涉,所以遲遲不答。駐京日使又奉本國訓令,照會外交部,催促從速開議,內容分三項:(一)謂日本駐德代理公使,已收到關係膠州各種文件,並送達東京。日本繼承德人在山東權利,依照和約,有三強國批準,即生效力,現五國中已有四強國批準。隻有美國尚未批準。故從前德人在山東權利,當然由日本繼承,毫無疑義。(二)日本政府本善意與友誼,要求中國政府與日本直接交涉,解決山東問題,圖謀雙方利益。不意日政府種種好意,不但中國人不肯原諒,反發生種種排日舉動,日政府不得不切實聲明,如中國依然抱持延宕政策,日本即視此種行為,為默認日本的要求。(三)因上述兩種理由,故日政府請中國政府,速將方針決定,並定期與日本討論,解決山東問題,不容再延。看官!你道這樣的照會,是嚴刻不嚴刻麼?外交部接著,就使陸子欣征祥字子欣。有專對才,也覺得瞠目結舌,無從應付;當下與國務總理靳雲鵬等,共同商議。靳雲鵬取出一篇電文,交與大眾審視,但見紙上寫著,係是湖北督軍王占元領銜,聯名共四十八人。電文略雲:

(二)日本軍艦入內河交涉。日本宇治軍艦,攔入江蘇南通天生港,經江蘇長官,電請外交部向駐京日使交涉。

(三)日兵占據滿洲裏車站交涉。日本兵隊,占據滿洲裏車站,四麵架機關槍,禁人出入,外交部因向駐京日使,質問理由。

(四)日人在蘇槍斃兵士交涉。駐蘇陸軍第二師第五團兵士,在虎邱山旅行,被日人射放獵槍,擅將軍士胡宗漢擊斃。當經警察將凶手拘住,解至交涉公署,轉送駐蘇日領事,由交涉員向日交涉。

(五)海參崴日軍傷害華人交涉。駐海參崴日本軍隊,與俄國新黨軍隊衝突,日軍擊敗俄軍,占領海參崴及附近各地。我國旅崴僑民,多遭日軍傷害,且被拘去十餘人。當由駐崴委員李家鏊,向日軍長官提出抗議。

(六)海拉爾日捷軍衝突,傷害華兵交涉。中東鐵路附近,日本軍與捷克軍,發生衝突,雙方開槍轟擊。中國護路軍隊在旁守視,致遭流彈擊傷。中國外交部,又不得不與日捷兩軍,抗論曲直。

(七)日軍占據哈爾濱華軍營房交涉。日本突調大隊軍士至哈爾濱,占用中國營房多處,經吉林長官請外交部向駐京日使交涉。

(八)日本在中東路增兵交涉。日本在中東路線一帶,增兵運械,自由行動。中國外交部因向駐京日使提出抗議,要求從速撤退。

(九)日軍侵犯中東路權交涉。日本軍隊,屢在中東鐵路旁,侵占中國軍站營房,及扣留車輛等事。政府迭接東三省報告,特由外交部向駐京日使提出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