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2)(1 / 2)

飛飛姐當然注意到了相關消息,那段時間牌友們看她的眼神都不對,或者夾槍帶棒地挖苦幾句。飛飛姐麵子嚴重受損,氣得暴跳如雷。為此她把哥和Pitt狂揍了一頓,並驅車上千裏,把辛可大師綁了回來。Pitt為此憤憤不平,認為飛飛姐就是個神經病:你老公跟別的女人搞,關我們屁事!

辛可大師被捉後自知在劫難逃。按照他當時給飛飛姐的承諾,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成為Pitt第二。誠所謂螳螂捕蟬黃雀在後,他還整天惦記哥的下邊,沒想到自己先要殺身成仁了。

辛可大師被扒光後用尼龍繩綁起來,關在衛生間裏很長時間,直到幾近虛脫才被飛飛姐放了出來。在此期間,飛飛姐還多次拿著菜刀就著辛可大師下邊來回比劃,罵道:你不是自詡為司馬遷第二嗎?老娘今天就成全你!辛可大師生不如死,懇請飛飛姐趕緊行刑,免得遭此洋罪。飛飛姐說她還得觀察一段時間,畢竟幹這活她還是第一次。盡管她年輕時閹過青蛙,但就手術的複雜程度而言,兩者不可同日而語。

事實上飛飛姐並沒有閹辛可大師。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兒子可可的反對。經過在常務副班長位子上的曆練,可可現在的政策水平相當高。他認為不能閹辛可大師的原因有三:一是爸爸是京大的人,沒有組織上的批準,誰也無權對爸爸動刀子;二是如果拿掉了怎麼處理,他對火腿腸沒有一點興趣;三是如果爸爸變成Pitt這個樣子,那會很討厭!可可向來不喜歡Pitt,他認為如果辛可大師被閹後變成哥這種型號,他也不反對。

哥根本不相信飛飛姐會這麼幹,除非飛飛姐徹底不想要這個男人。因為在女人眼中,有貨跟沒貨的判若雲泥,哪怕是自己的私貨被別人用過。哥對此相當有信心,這完全得益於哥在瀟湘別館的深刻體會。

飛飛姐把辛可大師放出衛生間後,用菜刀逼著他的脖子,把他帶到客廳裏。在客廳的茶幾上,放著一份協議和《列寧選集》第一卷。飛飛姐把菜刀放在協議邊上,指著這三樣東西,讓辛可大師自己選。飛飛姐的意思很明白,要麼在這份協議上簽字,所有財產歸她,包括辛可大師以後的收入,哪怕是辛可大師身上的器官,如果要出售或捐獻,也由她說了算;要麼把《列寧選集》全部抄五遍,而且必須用稿紙,不能有錯別字,否則要重抄;剩下的就不用說了,一刀拿下,徹底了斷,成為Pitt第二。

辛可大師連想都不用想,就在協議上簽了字。菜刀就不用說了,他實在沒有魏公公那份雖千萬人吾往矣的豪情。至於《列寧全集》,他以前學習過,洋洋灑灑60卷,2600萬字,抄五遍等於13000萬字,以他現在的年齡,不吃不喝24小時幹這玩意,到死也抄不完。當然了,離婚也是一種選擇。以前辛可大師也跟飛飛姐提過,但結果很不理想。飛飛姐說,如果辛可大師非要離婚,她也不反對,但她將追隨胡適老婆,先殺掉他們的兒子可可,然後跟辛可大師同歸於盡。當年江冬秀用這一招徹底製服了胡大師,辛可大師似乎也隻能認栽,悔不該當年把這個案例告訴飛飛姐!

簽完字後,辛可大師被飛飛姐趕出了家門,隻帶了隨身的幾件衣物。辛可大師本想多帶幾條換洗的底褲,結果被飛飛姐嚴詞拒絕:就那破玩意,還需要重點保護嗎?辛可大師氣得要死:難道你以後不用了?飛飛姐一腳把他踹出門去,大罵道:我他媽稀罕啊,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