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春好所給他的那一小包首飾還在,他背對著小全把那小手帕包打開,揀出了一枚小戒指。轉身把這戒指給了小全,他說道:“這玩意兒貴得很,你將來把它給你媳婦,你媳婦一定高興。”
小全接了戒指,因這戒指嵌著一小塊翡翠,瞧著又有金色又有綠色,確實是挺漂亮,便高了興,同時又有一點忸怩:“我還沒媳婦呢。”
張嘉田抬頭看著天,隨口答道:“有了再給。”
同時,他心裏想起了葉春好。不知道葉春好現在怎麼樣了,他想雷一鳴一定饒不了她,可他現在顧不上她了,有心無力,真的顧不上了。
這個地方也不能久留,即便小全可信,先前來瞧過他的那個大夫也不可信。他得走,即刻走!直隸都是雷一鳴的地盤,他目前要麼是往遠了跑,要麼是去天津——天津有租界。
張嘉田決定去天津,不隻是因為天津有個趙老三,會奉葉春好的命令給他三萬塊錢,更重要的是他在天津有朋友,想要對外聯絡個什麼人,也更方便。
於是從傻小子小全那裏又要了八個大窩頭,他帶著幹糧,準備出發。
張嘉田這些天已經曬成了黑炭,如今的發型也僅比乞丐漂亮一點,穿著小全那身洗白了的舊衣褲,趿拉著一雙破布鞋,他上了路。小全一手捏著戒指,一手拎著一雙大皮鞋,站在窩棚門口大聲問他:“你坐火車嗎?坐火車得往鎮裏去,往東走!”
張嘉田轉身向他擺擺手,沒回答。右手拄著一根頂端分叉的木棍,他一瘸一拐地偏往南走,木棍杈子上掛著個小包袱,裏麵是那八個大窩頭。向前走出了沒多遠,他便覺出了痛苦。他的腳疼、膝蓋疼,胯骨也疼,腰和肩膀倒是沒事,但周身皮肉青紫,全是大片的瘀傷。他的視野也不甚遼闊,因為眼眶還腫得厲害,鼻梁骨折沒折,他不知道,橫豎是滿臉疼,嘴唇都被木棒打裂了,幸好牙齒還齊全。
穿山過林地走出了三裏地,他拄著木棍,慢慢地跪了下去。緊閉雙眼喘了一陣粗氣,他顫巍巍地又站了起來——他得走,不走就得死在這兒。死在這裏等著喂狼?那不行,那他不甘心!他不能讓葉春好擔驚受怕地為自己白忙活一場!
況且他心裏還有壯誌呢,他還想奔前程呢,他還要報仇雪恨呢!
想到了“報仇雪恨”四個字,他東倒西歪地又站了起來。他自小就是個好勇鬥狠的性子,向來不肯吃虧。活到如今,他這當慣了幫辦、耍慣了威風的人,越發地受不得委屈,越發地能記仇。
他不能讓雷一鳴白殺自己一回!
張嘉田在這荒無人煙的山野中慢慢地走,走了四天,走到了鄰近的縣城裏。
他把葉春好送他的首飾當了幾樣,當鋪裏的夥計看他形容落魄,絕不像是能擁有這等珠寶的闊人,便懷疑他是個賊。夥計沒報官,但統共就隻肯給他幾十塊錢,他愛當不當。
幾十塊錢,就夠張嘉田買張前往天津的火車票了,他當然幹。揣著那幾十塊錢走到了火車站,他在火車站外的紅磚牆上,瞧見了自己的通緝令。
通緝令上印著他的照片,他不記得那照片是自己什麼時候拍的了,總之上麵的他還英姿颯爽著,還是一省的軍務幫辦。從軍務幫辦到通緝犯,之間隻隔了一場醉。雷一鳴沒說錯,自己是變了,心變了。自己和他之間,遲早要有一戰。遲早的事,遲一點、早一點又能怎麼樣?
轉身從通緝令前走開,他很坦然地去買了一張三等票。現在的他和通緝令上的他,瞧著根本就不是一個人。通緝令上的他戎裝筆挺,是個英雄出少年的人物;而此刻的他破衣爛衫,一身汗酸臭,隻是個人見人躲的黑小子。一時買了票、檢了票,他混在大批的旅客之中,尖著腦袋硬擠進了三等車廂。
天津的朋友還靠不靠得住,他不知道;留在通縣的隊伍怎麼樣了,他也不知道。火車拉響汽笛,衝出如雲般的雪白蒸汽,一路轟轟烈烈地開動起來。張嘉田站在人群之中,四麵八方都是行李,壓迫得他直不起腰、抬不起頭。火車外頭是什麼風景,他也看不見。
他就這麼一無所有地,往天津去了。
——第二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