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如何前往台灣(1 / 1)

Taiwan Useful Information

截止到2008年10月,全國有北京、天津、陝西、湖北、山東、遼寧、上海、浙江、江蘇、福建、廣東、重慶、雲南13個省市可組織開展台灣遊,國家旅遊局指定的赴台旅遊組團社全國共33家。已獲準組團台灣遊的旅行社可以在全省範圍內開展台灣遊同業代理業務,但經營代理業務的旅行社必須與組團資格社簽訂合同,遊客參團的時候要認清旅行社是否為指定組團資格社的代理機構。建議做到以下幾條: (1) 報名台灣遊時要看清旅行社是否具有資質,最好前往國家旅遊局指定的組團社谘詢。如果遊客在非國家旅遊局指定的旅行社報名,隻會損害自身的利益。

(2) 回戶口所在地報名參團。

根據公安部門的相關規定,遊客去境外旅遊要在本人戶口所在地辦理證件,不能異地辦證。因此,建議遊客最好前往本人戶口所在地城市報名參團。

(3) 由於台灣遊目前仍處於起步階段,台灣接待旅行社單日接待大陸遊客配額以200人為上限,且配額禁止轉讓,因此每家旅行社分到的入台名額有限,開展同業代理的旅行社分到的名額肯定更少,因此必須等待排期。

(4) 備好相關資料。

赴台旅遊者的證件由組團社和接待社代為辦理,因此遊客在報名台灣遊時,所需的資料有:身份證正反麵複印件和全家戶口本複印件;白色背景彩色二寸免冠照片4張;本人名義5萬元人民幣以上銀行存款證明原件或房產證、汽車行駛證等資信證明複印件;在職人員提供“在職證明信” ,學生提供“學生證複印件”或“在校證明” ,無業人員提供20萬元人民幣以上“銀行存款證明”原件,學齡前兒童不用提供證明。

《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的申請材料包括旅行社名單表、旅遊發票、居民戶口簿、身份證、一個月內拍攝的帶條形碼的大一寸彩色相片。對符合條件的,出入境管理部門將簽發《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3個月有效一次前往台灣的“ L”簽注。

《入台許可證》則由台灣地接社代辦。辦理簽證的相關手續費用已包含在團費當中,遊客不必要再向旅行社另行繳納。

(5) 確定報名需繳納押金。

每個參團者須在出團前繳納押金人民幣5萬元整。團隊回來7個工作日後(周六日不作為工作日計算)由專人電話通知時間可取回此押金。如果確定報名參團,則需繳納全額團款。

特別提示

具過往旅遊經曆有利獲簽

赴台旅遊的遊客身份目前並無限製,可以自主到旅行社報名參團。上報審批的名單主要是按照預約報名的先後順序來確定的。由於參團名單最終要經過省旅遊局、國家旅遊局的層層審批篩選,2年以內曾有過2次6天以上出境旅遊經曆和1次5天左右國內旅遊經曆的遊客將更容易通過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