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1}民方仲永,世隸耕{2}。仲永生五年,未嚐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3}。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4}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5},或以錢幣乞{6}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7}於邑人,不使學。
予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複到舅家,問焉,曰:“泯然{8}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9},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邪?
【注】
{1}金溪:宋代縣名,屬江南西路撫州,治所在今江西金溪縣。{2}隸耕:屬於農耕人家。{3}借旁近與之:借附近人家的書具給他。{4}收族:團結同族。{5}賓客其父:用對待賓客的禮節對待他父親。此處“賓客”作動詞用。{6}乞:給,給予。{7}日扳(pan攀)仲永環謁:每天牽拉著仲永四處拜訪。扳,挽引,拉扯。{8}泯然:消失殆盡的樣子。{9}通悟:猶“通敏”,通達聰慧。
本文寫於慶曆三年(1043),是一篇因事抒感、敘議結合的散文名篇。作者借事說理,以方仲永的事件為主體,緊扣一個“傷”字展開,流露出作者對一個神童從幼年的天資聰穎到最終泯然眾人的惋惜之情,強調後天教育對成才的重要性。
文章分敘事和議論兩部分。敘事部分作者用跟蹤描寫的手法,描寫了方仲永的人生變化。方仲永出身於世代為農的家庭,幼年時天資聰穎,五歲時忽然向父母索取紙筆,便能寫出四句詩來,並知道署上自己的姓名,好像是一個無師自通的神童,而且文思敏捷,“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這真是有點傳奇色彩。後來其父“不使學”,十二三歲時他已名不副實,文采上開始走下坡路了,再讓他作詩,和前時之聞已經相差很遠。又過了七年,作者再到舅家,問到方仲永的情況,幼時的聰慧已經消失淨盡,已經和芸芸眾生沒有什麼差別了。
仲永的天賦遠遠超過一般有才能的人,但最終卻變成和大眾一樣平凡無奇,這是為什麼呢?為了進一步揭示原因,作者又紆徐委曲地轉進一層,使其議論向縱深發展,指出天賦這樣好的仲永,因不重視後天的教育培養,尚且淪為眾人;那麼本來就是天賦平常的人,如果再不重視後天的教育,最終還能做一個普普通通的人嗎?結尾奇警而又發人深思。
後半部分議論則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於“受於人者不至”,強調了後天教育的重要。文章以“傷仲永”為題,寫的是可“傷”之事,說的是何以可“傷”的道理,表達了三個層次的“傷”。第一層是為仲永這樣一個天才最終淪為一個普通人而感到惋惜,第二層是為像仲永的父親這樣不重視後天教育,思想落後的人而感到可悲,第三層是為那些天資不及仲永,又不接受後天教育,最終連普通人都不如,重蹈方仲永的覆轍的人哀傷。
這篇不到三百來字的文章,敘事條理清楚,說理深刻透徹。通過方仲永這一實例說明具有普遍借鑒意義的道理,給人以深長的思考。人是否能成才,與天資有關,更與後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學習有關。這就對鼠目寸光的家長提出了批評與警告。這種批評與警告,至今仍有很普遍的借鑒意義。
後人評論
高步瀛《唐宋文舉要》甲編卷七:“將上文一筆折到,辭氣極為駿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