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法庭陳述:我應該活著(1 / 3)

你們告訴我,美國陸軍情報局A.莫斯特上尉奉命調查民國三十四年在香港大轟炸中因墜機被俘的13名美軍機師的下落,他是戰後最早進入華南的美國軍官,他向上司提供了一份D戰俘營毀於盟軍誤炸的報告,報告根據美國陸軍第14航空隊作戰日誌、日軍香港防衛司令部空襲預警日誌和日軍荒木勝利支隊戰俘審訊記錄,證明造成D戰俘營被炸結果是空中觀察誤判引起。莫斯特上尉從香港戰俘總營的文件中查到了由D戰俘營第131號戰俘設計的《戰俘體育運動項目報告》,莫斯特上尉的助手在D戰俘營廢墟中找到殘存的貝殼石灰和一些簡易體育用具,以上證據證明誤炸這一說法是可信的。而這一切,應該由造成這場可悲事件的相關人員負責,就是說,由那個設計了D戰俘營《戰俘體育運動項目報告》並親自用貝殼石灰在戰俘營中畫出21道白色矩線的第131號戰俘負責。

看上去,這個推斷很合理。

我就是D戰俘營第131號戰俘,那個似乎應該對這場造成數百名戰俘死亡事件負責的人。

我能說什麼?你們想聽到什麼?你們希望我為什麼做證?

我不知道你們為何拒絕接受D戰俘營毀於日方“消滅痕跡”預謀的事實,為什麼不承認那是一場計劃中的屠殺,為什麼要在日本宣布終戰10個月之後,把D戰俘營日方管理者匆匆送回日本。他們是屠殺事件的策劃者和實施者,他們應該告訴你們,在燊島原始森林中究竟發生了什麼。

你們怕什麼?有什麼事情會被揭穿,需要遮掩?

現在,讓我們來談談什麼是事實。

民國三十四年七月二十九日,燊島上的大屠殺開始了,它從下午5點09分開始,整整持續了3小時。屠殺者用去的時間比這個更長,如果算上劊子手們離開燊島之前對奄奄一息瀕死者的補殺,以及焚燒小山般的戰俘屍體用去的時間,屠殺應該超過72小時。

126名英國戰俘,133名加拿大戰俘,17名印度戰俘、4名荷蘭戰俘、3名意大利戰俘和1名菲律賓戰俘在大屠殺中被日本人處心積慮的預謀和盟軍趾高氣揚的航空炸彈合謀殺害。死者中部分人遭到航空炸彈的彈片和烈焰的攻擊,因為營養不良和窒息失去所剩無幾的逃生機會,剩下的大多數人在衝向鐵絲網的逃亡途中被藏匿在叢林中的機槍子彈擊中。死亡群體中人數最多的來自中國,總共有682名中國戰俘在屠殺中死去,包括幾名年僅十幾歲,在D戰俘營關滿三年的未成年戰俘。

重複我剛才的話,凶手是日本中國派遣軍和美國陸軍空軍。

大屠殺開始的時候,我在離現場1公裏遠的海邊坡地上。D戰俘營就在我腳下。我親眼目睹了屠殺。

那真是一個奇怪的場景。太陽正在落入林梢,盟軍空軍編隊從東北方向飛來,它們的目標是燊島西南的香港。我聽見95式重型機槍的聲音,它們從D戰俘營西北方向的森林中傳來,短促的連發,大約三次。子彈射向空中,目標是從天空中飛過的盟軍轟炸機編隊。這是以指撓沸的公然冒犯,對嗎?已經飛過頭頂的轟炸機編隊中,4架B-25米切爾轟炸機從西北方向折返回來,向燊島俯衝。至少20枚200公斤重量的航空炸彈落下,數枚炸彈準確落在營區中,大火立刻燃燒起來,營房快速坍塌,到處都是抽搐和扭動的戰俘。我看見一些戰俘從一排排倒下的營房中驚慌地竄出,在彈片和硝煙中爬動,他們不甘地翹起消瘦的肩膀和佝僂的背,掙紮著被火焰吞噬掉。米切爾轟炸機上的0.5英寸機槍響了,戰俘們的胸膛和頜骨像夏天最後晚霞中的花卉一樣爭相綻開,成片倒下,任由隨後追上來的大火燒成焦炭。我還是看到了憤怒,大量的憤怒。那些國民政府第7戰區的士兵和英聯邦軍隊的士兵們,他們即使在中彈之後也罵罵咧咧,頑強地從地上爬起來,手裏攥著一塊發臭的布片或者被機槍子彈切斷的同伴的手掌,試圖躲開從森林中不斷飛來噝噝噴湧著黃煙的瓦斯罐以及伏擊者發射出的榴彈和機槍子彈,徒勞無功地跌落回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