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章 我開始了我轟轟烈烈的青春期(3)(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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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永遠的統治,也沒有永遠的被統治。隻有不停的鬥爭。

——初中曆史老師

我的童年、少年、青年時期,總體來說,都是快樂的。初中一年級,是我記憶中最灰暗的一年。那估計是我從童年到少年的成長曆程中,苦苦掙紮的必經階段,比別人來得更極端些,但好處也有——我挨打的日子快結束了。

我喜歡曆史課,喜歡曆史人物,比如太平天國的“天父”楊秀清。不為別的,因為我的女同桌和他同名同姓,每次老師講到這裏,大家就一片哄笑。初一第二學期行將結束,我們在盼望快樂的暑假,滿心長草。就連我這個門門功課第一名(不是我厲害,是我除了學習沒事做)的學習標兵都坐不住了,就想著快點放假。

就在這種相對愉悅的前提下,我少有地放肆了一回,在老師講完課後,下課和同學們學“天父”裝神弄鬼的樣子,嘲笑楊秀清。

沒有例外,我的女同桌又打了我一頓。班主任在他的辦公室給我洗臉,抹去我滿臉鼻涕,又好氣又好笑,“你一個大男人,被一個小姑娘三番五次打哭,丟不丟人啊,你看看你這傻個子,可惜了……”

對於前麵的責備,我早就聽煩了,但是最後一句讓我一愣,我抬頭一看,發現鏡子裏那個哭包除了頭發亂蓬蓬外,個子長高了不少。

對呀,老子長大了,為什麼還要怕女人呢?再一次武鬥事件中,我……算了,打女人不算本事,細節不說,總之取得全勝。從此,我一翻身成為統治者,“天父”被我征服了,她對我絕對服從,我在初中的夢魘終於結束。

記憶中,我那段時期飯量巨大,飛速發育,不光打得過女人,還打得過大多數男生,甚至高年級的男生。以前是因為我實在不值得欺負,沒人找我打架,現在是同村的孩子受了欺負會找我幫忙。我一發不可收拾,從品學兼優的好學生向一個惹是生非的小流氓一路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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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初二有了自己的自行車。從村裏到鎮上5裏地,我媽怕我這個寶貝疙瘩騎車掉溝裏,第一年我姐負責接送,現在每周我終於可以自由來去了。一拐彎就可以去電子遊戲廳玩街頭霸王,玩雷電,玩三國誌,美死了。

那時候流行抄歌詞,買一個漂亮的本子,用彩筆工工整整地把小虎隊或者林誌穎的歌都抄下來,還要貼上貼畫,電視裏演什麼就貼什麼,《新白娘子傳奇》《雪山飛狐》或者《戲說乾隆》。才抄了一年,我就失去耐心了,本子被撕成亂七八糟的,用黑色的大粗筆畫上骷髏頭,給別人下挑戰書,放學後就去操場上群毆或者單挑。

打架的理由很多,比如誰打飯的時候插了誰的隊,誰跑步的時候瞪了誰一眼,誰踢球的時候鏟傷了誰,在當時看來,每一個事件都無比嚴重,關係到個人尊嚴、幫派地盤甚至江湖地位。

我甚至還收到過女生的小紙條,懵懂的愛情悄悄萌芽,“我覺得你是個不錯的人——無名”,清秀的字跡一看就不是楊秀清這樣的糙女寫的,但是我心中惱火——老子當年被女人打的時候,怎麼沒人喜歡啊。

我開始有點懊惱當初對我“媳婦兒”那麼粗暴,她是在我顏麵掃地苟且偷生的時期唯一一個搭理我的女生。但是我實在忙不過來,學抽煙,學遊戲,打群架,看小說,抽空還得騎車去城裏看錄像,比國家領導人都忙。

我“媳婦兒”在學校的大紅榜上名次躥升得很快,但是我的下降速度一點不遜色於她,到後來,終於在密密麻麻的榜單上消失了。但是我渾然不覺這件事情的嚴重性,直到我得到消息,我的“媳婦兒”可能考上中專,去一個小城市的護士學校讀書。這個消息是在兩家聚餐的時候我才知道的——除此之外,初中三年我隻和她見過一次麵。

我以為自己已經習慣了生命裏沒有她,但是在我命運的十字街頭——初三,聽說她要遠走他鄉,我竟然有點舍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