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潞令
山東東平府人宋國英,以教習的身份被提拔為潞城縣的知縣。做官以後,貪暴不仁,催租逼稅更是十分殘酷。由於交不上田租而被打死的老百姓,橫躺豎臥地放在大堂上。這時,我的同鄉徐白山恰好去看望他,見他這樣蠻橫凶惡,就譏諷他說:“當老百姓的‘父母官’,原來就得有你這樣的威勢和氣焰啊!”宋國英聽了,不以為恥,反而揚揚得意地說:“噢!不敢,不敢!我官雖不大,可到任剛百日,已經殺了五十八個人啦!”
半年之後的一天,宋國英剛要升堂問案,忽然瞪著眼睛站起來,手腳亂撓亂蹬,好似與人撕扯,抵擋抓捕,一麵自言自語地說:“我罪該死!我罪該死!”衙役們把他扶到官署後宅,過了一個時辰就咽氣了。
唉!幸虧有陰曹地府兼管人世間的政事,不然殺人越貨的就會越多,那些“傑出”的官員也就越多,這樣的話,流毒又怎麼能肅清呢?
異史氏說:“潞城是潞子的故國,潞子性格剛毅,所以死後仍為鬼中之雄傑。如今隻要有個當官的掌印坐在大堂之上,必然要有幾個趨炎附勢的卑鄙小人,來阿諛奉承以至為他舐痔。為官氣勢正盛之時,就竭力搜刮尚未軋盡的民脂民膏,為他的高升鋪路;當他將要落勢之時,就要驅誅尚未淨盡的對頭,為保住他的官職效勞。為官不論是貪婪的還是清廉的,每到一個住所,必然會有此兩件事。威風顯赫的官員隻要一天不離開,敦厚純樸的百姓們便不敢不服從。積習相傳,日久天長已變成規矩了,這也必然被潞城之鬼所取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