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接近真相(1 / 3)

林必成掐指算了一下,懸賞目擊者告示貼出去十多天了,除了一開始兩個不靠譜的家夥打來電話想騙錢沒理他們不說,林必成隻接到自稱在小樹林內拉過西瓜子屎的那家夥一個電話。接下來幾天裏,再也沒有其他目擊者打過來。而感覺上最靠譜的那家夥,告訴林必成說是一輛奔馳撞的人,騙走林必成五千元錢後也不再跟他有任何聯係。警方那裏,林必成一天一個電話,每次詢問每次都沒一個滿意答複。最後一次電話打過去,人家告訴林必成,說是那次事故驚動了局領導,局裏專門開會研究,領導給出特例,調派刑警與交警事故科聯合展開偵緝。就這樣,最後也沒找到任何線索,林必成一聽就沒話了。沮喪和無奈之下,林必成決定自己試一試。

“那家夥說是一輛奔馳?究竟是真?是假?”

“按他那個瓜子屎證據,那家夥肯定在現場,說是看到一輛奔馳,難道是真的?”

“奔馳怎麼了?奔馳不會撞人?下大雨那會兒,林子裏的人幾乎都跑光了,這種情況,奔馳撞上人照樣逃走。越是有錢人,膽子越大,如果開奔馳的是個大老板,再如果他酒後駕車,逃走的可能性更大。怎麼一開始就認為那家夥騙自己?怎麼就一直不相信是輛奔馳啊?”

“拉瓜子屎那家夥不會這麼缺德吧?拿到受害人家屬五千元錢,提供給人家一個假線索?”

“如果那家夥真說謊,真缺了八輩子德,拿到五千元錢肯定不會罷手,電話肯定還會打過來,利用手裏掌握著的真正線索,還會繼續騙錢,可是沒有啊?”

“是奔馳,那家夥看到的就是一輛奔馳。電話沒再打過來,是他沒看到車牌號。那會兒下著大雨,別說他躲在林子裏避雨,就算他站在路邊,車子在他眼前一閃而過,他也不可能看清楚車牌。根據他僅看到一輛奔馳這點線索,他很可能認為,找到肇事車輛的可能性不大,最終他拿不到剩下的四萬五千元錢,騙走五千元錢他已經知足了,這就是他不再露麵的原因。”

“可是,這點兒線索告訴警方,能不能查到那輛奔馳?再說,時間過去這麼久了。”

“怎麼也得試試,各種車型的奔馳車加一起也沒多少輛,一輛輛排查不會動用太大警力。”

電話打給警方,告訴他們有目擊者看到一輛奔馳車,警察馬上讓林必成把目擊者帶過去當麵問話。林必成一聽就泄了氣,他心裏清楚,那家夥純是為了錢,絕對不會跟警方見麵,上次電話裏那家夥明明白白告訴過林必成。勉強答應警方,掛掉電話後,林必成感覺不好辦了。

你居然連目擊者都請不來,警方怎麼幫你啊?

林必成又想到把那家夥的手機號碼提供警方,轉念又一想,人不到,手機號碼肯定沒用。

“怎麼辦?”

林必成掏出手機,給把家夥撥了過去。

“答應你還有四萬五千元錢,你不要了?”

“我怎麼會不要?你什麼時候給我?找到凶手了?”

“咱倆一起去事故調查科做個證,肇事車輛一找到,四萬五千元錢馬上給你。”

“你這不是廢話嗎?怎麼又說呀?上次清清楚楚告訴過你,警方那兒我絕對不去。”

“這次是一起特大肇事逃逸事故,引起市領導特別關注,要求公安部門高度重視,公安局一把手專門召開了會議,已經把刑偵大隊的骨幹刑警派過去了,說是不惜一切代價,直到追查到肇事凶手。”

“這跟我有關係嗎?”

“實話告訴你,我把你是一位目擊者給他們說了,還說你看到肇事的是一輛奔馳,他們要我帶你去當麵問話。”

“不是說了嘛,我不去。”

“你如果不去,我就把你手機號碼交給他們。”

“隨你便,給他們號碼又有什麼關係?打我手機我不去,有我號碼管屁用?”

“刑警大隊的人過去,他們手段就多了,可以強製你去,隻要你一打手機,他們追蹤你號碼就能找到你。”

“你這一提醒,我馬上換一個,刑警手段再高明,換了號,還能追蹤到我?還能強製我去?”

“拒絕協助警方調查,等於窩藏罪犯,你要負法律責任的。”

“別嚇唬我,就是去了,警察也不能把我怎麼樣。我一個目擊者,看到就是看到了,沒看到就是沒看到。誰也不能硬逼我,讓我一個目擊者把肇事車輛找出來,是不是這個理?”

“你不是說,你看到牌照了嗎?給了你五千元錢,總得再提供點兒線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