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去研究一下。”上午10點茶歇的時候,我對弗裏達說。其實也不算是真正的茶歇,因為我們沒有關店門。如果有客人進來的話,我們馬上要招呼。但沒有人的話,我們就坐在櫃台後麵的小凳子上,喝著咖啡聊聊天。有時候我們聊店裏的生意,有時候談我們最近看的書,偶爾也說珍珠街上的八卦——前天晚上誰和誰一起從時尚電影院出來的、街道上其他店主怎麼吸引顧客的、這座城市多麼殘酷地奪走了我們的電車線路,諸如此類。
弗裏達一邊吹涼咖啡,一邊問我:“研究什麼?”
我臉紅了:“一個人……一個男人……”這麼說感覺好蠢啊。
弗裏達眼中閃現出一道光芒:“你有事情瞞著我!你是不是認識新的人了?在哪兒認識的?什麼時候認識的?”
我搖了搖頭:“不是那樣啦。”
我特別想對她吐露衷腸。二十多年來,我在她麵前幾乎沒有秘密。但我犯傻的事情不算……這件事情太私密了……好像隻屬於我,不屬於其他任何人。
“隻是我聽說的一個人而已。”慌忙中,我撒了個謊,“是個作家,寫曆史的。”
我知道這麼說會讓她馬上失去興趣,她特別討厭曆史。高二的時候,她曆史學得不好,我費了很多精力輔導她,但她才擦邊及格。我覺得曆史是我這輩子學過的最容易的課程,但弗裏達是個隻活在當下的人。
“總之,如果你可以的話,我想早點吃午飯,然後去市中心的圖書館。”我喝完咖啡,從凳子上坐起來。
她招了招手:“當然可以了,反正我也沒別的地方要去。”
我走到百老彙大街上,乘公交車去市中心,到了幾年前新開的一個圖書館。我到了研究部,請圖書管理員幫我找1954年10月《丹佛郵報》的微縮膠片。她找了一會兒才找到,又幫我布置好機器。我在旁邊等著,隨手翻翻手邊的一摞摞書,忽然覺得圖書館既是書店的敵人,也是書店的朋友。他們這兒什麼都有,人們還有什麼必要買書呢?但另一方麵,圖書館是最能激發讀者對文字興趣的地方了。
我終於看到了我請求的那卷膠片,我慢慢地轉動手搖柄,瀏覽每一頁,找到每張報紙背麵的征友廣告。
我找到了自己的廣告。當時我登了一個星期,從10月10日星期天,登到了下一個星期六。
讀著當年的自己,我不由得苦笑——當年的我對人生的那一部分——婚姻還抱有希望。不知道當時的我會怎麼看待現在的我。如果她看到,八年過去了,我還是沒怎麼變化,會感到驚奇嗎?每天早上,我還是在家裏聽著流行音樂起舞,像個青少年一樣翻箱倒櫃地找衣服,把房間弄得一團亂……如果30歲的我看到這些,會不會嘖嘖歎息,感歎征友廣告毫無用處,一丁點兒也沒有改變她的生活?
“我得去研究一下。”上午10點茶歇的時候,我對弗裏達說。其實也不算是真正的茶歇,因為我們沒有關店門。如果有客人進來的話,我們馬上要招呼。但沒有人的話,我們就坐在櫃台後麵的小凳子上,喝著咖啡聊聊天。有時候我們聊店裏的生意,有時候談我們最近看的書,偶爾也說珍珠街上的八卦——前天晚上誰和誰一起從時尚電影院出來的、街道上其他店主怎麼吸引顧客的、這座城市多麼殘酷地奪走了我們的電車線路,諸如此類。
弗裏達一邊吹涼咖啡,一邊問我:“研究什麼?”
我臉紅了:“一個人……一個男人……”這麼說感覺好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