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7.處理黨員違紀案件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處理黨員違紀案件的基本要求有:
(1)事實清楚。對違紀案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情節及有關人員的責任,主客觀原因和後果等方麵的表述,必須真實、具體、準確、完整。
(2)證據確鑿。對違紀案件的主要錯誤情節,都有確實、充分的證據加以認定。
(3)定性準確。對違紀案件性質的認定,完全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黨紀、政紀處分條規規定的精神。
(4)處理恰當。根據違紀案件的錯誤事實和性質、情節及危害程度,依照黨和國家的政策以及黨紀政紀處分條規,給予違紀者恰當的黨紀政紀處分。
(5)手續完備。對違紀案件的處理,在手續上完全符合辦理案件程序法規所規定的程序。
658.違紀行為分為哪幾類?
違紀行為分為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行為六類。其中,政治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言論和政治行為方麵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根本保證。政治紀律是最重要、最根本的紀律,是打頭、管總的紀律,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是遵守黨的全部紀律的重要基礎。組織紀律是規範和處理黨的各級組織之間、黨組織與黨員之間以及黨員與黨員之間關係的行為規則,是維護黨的集中統一、保持黨的戰鬥力的重要保證。廉潔紀律是黨組織和黨員在從事公務活動或者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的活動中,應當遵守的廉潔用權的行為規則,是實現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群眾紀律是黨組織和黨員在貫徹執行黨的群眾路線和處理黨群關係過程中必須遵循的行為規則,是黨的性質和宗旨的體現,是密切黨與群眾血肉聯係的重要保證,更具有執政黨紀律的特色。工作紀律是黨組織和黨員在黨的各項具體工作中必須遵循的行為規則,是黨組織和黨員依規開展各項工作的重要保證。生活紀律是黨員在日常生活和社會交往中應當遵守的行為規則,涉及黨員個人品德、家庭美德、社會公德等各個方麵,關係黨的形象。黨組織和黨員違反上述六類紀律的,應當追究紀律責任。
659.對黨員的紀律處分有幾種?
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黨和國家政策,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依照規定應當給予紀律處理或者處分的,都必須受到追究。黨章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對黨員的紀律處分有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660.怎樣理解和執行警告處分?
657.處理黨員違紀案件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處理黨員違紀案件的基本要求有:
(1)事實清楚。對違紀案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情節及有關人員的責任,主客觀原因和後果等方麵的表述,必須真實、具體、準確、完整。
(2)證據確鑿。對違紀案件的主要錯誤情節,都有確實、充分的證據加以認定。
(3)定性準確。對違紀案件性質的認定,完全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黨紀、政紀處分條規規定的精神。
(4)處理恰當。根據違紀案件的錯誤事實和性質、情節及危害程度,依照黨和國家的政策以及黨紀政紀處分條規,給予違紀者恰當的黨紀政紀處分。
(5)手續完備。對違紀案件的處理,在手續上完全符合辦理案件程序法規所規定的程序。
658.違紀行為分為哪幾類?
違紀行為分為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行為六類。其中,政治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言論和政治行為方麵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根本保證。政治紀律是最重要、最根本的紀律,是打頭、管總的紀律,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是遵守黨的全部紀律的重要基礎。組織紀律是規範和處理黨的各級組織之間、黨組織與黨員之間以及黨員與黨員之間關係的行為規則,是維護黨的集中統一、保持黨的戰鬥力的重要保證。廉潔紀律是黨組織和黨員在從事公務活動或者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的活動中,應當遵守的廉潔用權的行為規則,是實現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群眾紀律是黨組織和黨員在貫徹執行黨的群眾路線和處理黨群關係過程中必須遵循的行為規則,是黨的性質和宗旨的體現,是密切黨與群眾血肉聯係的重要保證,更具有執政黨紀律的特色。工作紀律是黨組織和黨員在黨的各項具體工作中必須遵循的行為規則,是黨組織和黨員依規開展各項工作的重要保證。生活紀律是黨員在日常生活和社會交往中應當遵守的行為規則,涉及黨員個人品德、家庭美德、社會公德等各個方麵,關係黨的形象。黨組織和黨員違反上述六類紀律的,應當追究紀律責任。
659.對黨員的紀律處分有幾種?
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黨和國家政策,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依照規定應當給予紀律處理或者處分的,都必須受到追究。黨章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對黨員的紀律處分有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660.怎樣理解和執行警告處分?
警告是黨內五種紀律處分中最輕的處分。黨員在工作上由於經驗不足,或一時疏忽偶爾違犯黨的紀律,或所犯錯誤雖屬於思想品質方麵,但錯誤性質和造成的後果不嚴重,一般給予這種處分。受到警告處分的黨員,仍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一般也不影響其擔任現任職務,但一年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