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自《訓育的基本問題》,1946年,載《陳鶴琴全集》第五卷,第110頁)
8
訓育難於教育,人格重於知識。現在中國教育的弊病確在於我們隻顧到教書上課,注重知識的灌輸。
(引自《怎樣矯正學生的過失》,1939年,載《陳鶴琴全集》第四卷,第119頁)
9
不應當用消極的方法來取締學生的行動,應當用積極的方法去鼓勵他們教導他們。歐美學校先生對於教育學生,很少用“不要”(dont)或“不許”,而以“做”(do)來代替。
(引自《怎樣矯正學生的過失》,1939年,載《陳鶴琴全集》第四卷,第120頁)
10
遊戲可以鍛煉身體,增強智力,大概都曉得的。但最重要的還是在培養人格。
(引自《怎樣矯正學生的過失》,1939年,載《陳鶴琴全集》第四卷,第119頁)
11
我們要注意的,訓育不僅是知識的問題,而且是一種行為的問題。既是行為的問題,你一定要使學生把行為變成習慣,才可以放手。
(引自《兒童訓育應該怎樣實施的》,1941年,載《陳鶴琴全集》第四卷,第126頁)
12
你要使行為變成習慣,你必定要在學生的心境中引起熱烈的情緒,戰勝那種行為所遇的困難。就以日行一善來說,要一個小孩子從利己的觀點轉移到利人的思想,那是在他的生活中一件最大困難的事。你不能輕易地叫他戰勝這種大的困難,要他輕易地改變他的思想,改造他做人的習慣,若沒有熱烈的情緒、高尚的思想、堅定的意誌,絕不能達到目的的。
(引自《兒童訓育應該怎樣實施的》,1941年,載《陳鶴琴全集》第四卷,第126頁)
13
習慣的養成,不是短期可以做到的。所以你要常常注意,時時留心,務使行動不要有例外,不要中斷間斷,以達到自然而然的地步。
(引自《兒童訓育應該怎樣實施的》,1941年,載《陳鶴琴全集》第四卷,第126頁)
14
禮貌是人與人交際的一種不可缺少的形式。學校裏是教學生怎樣做人的。禮貌的訓練當然必不可少。
(引自《再和小學教師談談》,1930年,載《陳鶴琴全集》第四卷,第109頁)
15
兒童是沒有一個不好的。不過他偶爾犯了過失,要被懲罰,目的是教他下次不要再犯。懲罰兒童,是懲罰他的過失,並不是懲罰他的人格。所以一方麵懲戒兒童,一方麵對於兒童的人格,還是要絕對的尊重才是。
(引自《談談學校裏的懲罰》,1934年,載《陳鶴琴全集》第四卷,第117頁)
(引自《訓育的基本問題》,1946年,載《陳鶴琴全集》第五卷,第11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