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走投無路時,自己開公司變成了非常理所當然的下一步。”
常常,人在做出許多決定時,並非出自他的意誌,而是出自環境、現實的壓力。我自立門戶的決定,其實很簡單,因為我已經沒地方可去,沒路可走了,隻好自己開創一條路。
其實,我真正想做的事,就是搞創意、做設計。隻是,在做你最想要做的事情前,你得先準備開始做一些你最不願意做的事情。
就某一方麵而言,廣告圈是一個封閉而保守的圈子。我的背景,在李奧貝納廣告公司的高薪,備受爭議的表現,以及我對待客戶及同事不留情麵(對事不對人)的作風……大概早已成為廣告圈高層人士之間茶餘飯後閑談的話題。
當我準備離開李奧貝納時,公司的高層很識相地並未多做挽留。離開李奧貝納,是在理智上必須做的壯士斷臂決定,但在感情上,卻是一個很大的創傷。我好像又回到了在巴拿馬的第一天,不知道要去哪裏注冊,去哪裏找到自己的位子。而且,這次我不隻自己一人,後麵還帶了一個團隊。
我在台灣廣告界並沒有太多人際關係,經過胡至宜的幫忙和牽線,我帶了6個人的創意團隊到了智威湯遜廣告公司,擔任助理創意總監。但3個月的時間,我們就走人了。
離開智威湯遜要比離開李奧貝納簡單得多,一半原因可能是逐漸認清自己要走的道路,一半是覺得責任不全在我身上。智威湯遜也是一個辦公室政治很多的地方,事情的導火線來自南非請來的創意總監。我不明白一個不懂中文的人為何能做華人地區的創意總監,每次文案得先由英文轉成中文,定案後還要將中文再翻成英文讓他了解。
我寫了一封禮貌但語氣不善的信給總經理,表明我的創意團隊不適合服務於南非來的創意總監,請公司另組創意團隊,否則,我可能無法繼續做下去。總經理的回答是:“我不能!”當然,他可能是對的。
事實上,在寫這封信之初,我早已預料到可能的結果。
反正,大不了重新開始,我已經習慣跌到最低點了。我兌現我的諾言,辭職走人。我所帶的6人團隊也同進同出,全部離開了智威湯遜廣告公司。
好像又到穀底了?我似乎已經習慣了這個狀況,甚至有熟悉的感覺。
既然李奧貝納和智威湯遜的經驗,證明了我不適合台灣的廣告公司生態,走投無路之下,短時間之內,胡至宜和我也隻能先從自由接案開始。
第一個給我案子做的客戶,是一個我意想不到的人,Jesmin是我前女友的死黨,我為了回台灣和前女友分手,本沒想到她會再理會我。想不到,在我最困窘時,卻是她對我伸出援手。當時在“如新”(NuSkin)工作的她,因“如新”需要做一本產品目錄而找上我。於是,我們把住處的餐廳當做工作室,一台電腦,就做起目錄設計的工作來。
我們靠著餐桌上的一台電腦,成為自由接案的SOHO族,還沒有馬上成立公司的打算,但陸陸續續,工作越接越多。後來,客戶開始向我們要發票,老向別人借也不是辦法,幹脆就登記個公司。這時,以前廣告公司的同事堅持要來我們公司上班,為了養活他們,我們隻得開始用心出去找更多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