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深化行政體製改革,推動政府職能轉變(2 / 3)

《在黨的十八屆二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3年2月28日)

政府職能轉變到哪一步,法治建設就要跟進到哪一步。要發揮法治對轉變政府職能的引導和規範作用,既要重視通過製定新的法律法規來固定轉變政府職能已經取得的成果,引導和推動轉變政府職能的下一步工作,又要重視通過修改或廢止不合適的現行法律法規為轉變政府職能掃除障礙。隻有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做到依法行政,才能更好把政府職能轉變過來。要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堅持用製度管權管事管人,完善政務公開製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

《在黨的十八屆二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3年2月28日)

為人民服務是我們黨的根本宗旨,也是各級政府的根本宗旨。不論政府職能怎麼轉,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都不能變。要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接地氣、通下情,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解群眾之所憂,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實現服務。要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和政風建設,改進工作方式,轉變工作作風,改變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現象,糾正老爺作風、衙門習氣,杜絕吃拿卡要那一套,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

《在黨的十八屆二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3年2月28日)

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既要發揮市場作用,也要發揮政府作用,但市場作用和政府作用的職能是不同的。全會決定對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提出了明確要求,強調科學的宏觀調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優勢的內在要求。全會決定對健全宏觀調控體係、全麵正確履行政府職能、優化政府組織結構進行了部署,強調政府的職責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觀經濟穩定,加強和優化公共服務,保障公平競爭,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推動可持續發展,促進共同富裕,彌補市場失靈。

《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2013年11月9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500頁

要強化製約,合理分解權力,科學配置權力,不同性質的權力由不同部門、單位、個人行使,形成科學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製。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月14日)

要強化公開,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製度,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讓廣大幹部群眾在公開中監督,保證權力正確行使。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月14日)

科學的宏觀調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優勢的內在要求。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就要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製改革,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健全宏觀調控體係,加強市場活動監管,加強和優化公共服務,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和社會穩定,促進共同富裕。各級政府一定要嚴格依法行政,切實履行職責,該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該放的權一定要放足、放到位,堅決克服政府職能錯位、越位、缺位現象。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4年5月26日),《人民日報》2014年5月28日

要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各級行政機關必須依法履行職責,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決不允許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六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2014年9月5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中央文獻出版社2016年版,第57頁

政府是執法主體,對執法領域存在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甚至以權壓法、權錢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問題,老百姓深惡痛絕,必須下大氣力解決。全會決定提出,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全會決定提出了一些重要措施。一是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規定行政機關不得法外設定權力,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作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的決定;推行政府權力清單製度,堅決消除權力設租尋租空間。二是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製,積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製度,保證法律顧問在製定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發揮積極作用;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製度及責任倒查機製。三是推進綜合執法,理順城管執法體製,完善執法程序,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製審核製度,全麵落實行政執法責任製。四是加強對政府內部權力的製約,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產監管、政府投資、政府采購、公共資源轉讓、公共工程建設等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強化內部流程控製,防止權力濫用;完善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保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五是全麵推進政務公開,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重點推進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這些措施都有很強的針對性,也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一脈相承,對法治政府建設十分緊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