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主要論述在一般情況下奪取製勝條件的基本規律,其中心思想是如何趨利避害,保證軍隊在開進和接敵運動過程之中,爭取先機之利,力爭掌握戰場的主動權,立於不敗之地。孫子十分重視對有利作戰地位的爭取,並從辯證思維的高度,論證了“軍爭”的有利麵和不利麵,主張要善於做到“以迂為直,以患為利”。強調做好對軍爭充分的了解和準備,即察知“諸侯之謀”,得“山林、險阻、沮澤之利”與重“用鄉導”。在爭奪主動權的過程中,孫子要求指揮者堅持和運用“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合為變”的原則,做到“懸權而動”。孫子還充分重視統一號令的意義,提倡軍隊進退攻守必須具備明確的標識和要求。為了對確保戰爭主動權的掌握,孫子主張在軍隊行動過程中,貫徹“四治”的具體要求,其中“避其銳氣,擊其惰歸”的主張,已成為著名的軍事原則,為後人所重視和廣泛運用。本篇結尾處,孫子歸納總結了八條“用兵之法”。這些原則,雖然帶有一定的階級、時代的局限性,但從總體來看,大都經受住了曆史的檢驗,成為我國優秀軍事文化傳統中的重要精神內核。
與《九變篇》主要論述作戰“變法”問題有所不同的是,《軍爭篇》集中討論了軍事行動中的“常法”問題。如軍事後勤保障上的“常法”:“軍無輜重則亡,無糧食則亡,無委積則亡。”作戰指導上的常法:“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合為變者也。”發揮軍隊戰鬥力的常法:著名的“治氣”、“治心”、“治力”、“治變”等“四治”理論。統一號令和嚴格戰場紀律的“常法”:“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人之耳目也。人既專一,則勇者不得獨進,怯者不得獨退,此用眾之法也。”以及用兵製勝的一般性“常法”,所謂的用兵八戒等。由此可見,本篇所有文字都是圍繞作戰“常法”問題而層層遞進、依次展開的,是探討爭奪先機之利的精彩篇章,在《孫子兵法》全書中占有突出的地位。以下我們就本篇一些重要軍事觀點作具體的分析:
1.關於爭奪先機之利問題的辯證認識
孫子高度重視對有利作戰地位的爭取,認為這是掌握主動權,贏得戰爭勝利的重要條件,同時他又從辯證思維的角度,充分論證了“軍爭”的有利和不利,主張在軍隊開進過程中,要善於做到“以迂為直,以患為利”,考慮各種客觀因素,通曉利弊關係,調動敵人,“後人發,先人至”,先敵占取有利戰機。指出這樣才算是“知迂直之計者”。為了確保軍爭的順利成功,孫子強調作好各方麵的充分準備,即了解“諸侯之謀”,察知“山林、險阻、沮澤”等地形條件,任用“鄉導”,以及搞好“輜重”、“糧食”、“委積”等後勤保障等。
對普通人來說,了解“軍爭”的有利麵並非太困難的事情,然而能懂得“軍爭”的不利處,卻為數寥寥。所以孫子在篇中著重指出了爭奪先機不當而可能引起的後果,分別列舉了“百裏而爭利”、“五十裏而爭利”以及“三十裏而爭利”、一味蠻幹的危害。這表明孫子的論述,既照顧了全麵,又突出了重點,他是真正把握用兵精髓的思想巨人。
戰國時期趙國名將趙奢率軍大破秦師的閼與之戰,可謂是曆史上成功運用孫子“迂直之計”的光輝典範。在這次作戰中,趙奢“以迂為直,以患為利”,避開強秦的兵鋒,越過險阻,輕裝急進,神速地搶先占據了有利陣地北山,取得了戰爭的主動權,奪得勝利,使秦國蒙受了一次戰國以來少有的嚴重挫折。所以,此戰後來也被作為“示緩而先據要地”取勝的成功戰例,對孫子的“軍爭”理論作出了實戰詮釋。
即使是在現代戰爭條件下,孫子的“迂直之計”仍具有強大的生命力。例如在20世紀70年代初的印巴戰爭中,印軍成功運用“以迂為直”的戰術,縱深迂回,分割、包圍巴軍,攻占達卡,贏得這場戰爭的勝利。這是在當代對孫子“軍爭”思想的高明借鑒和運用。
2.關於“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合為變”的作戰指導原則
為了奪取先機之利,孫子要求作戰指揮者在軍隊接敵運動過程中,自始至終堅持和貫徹“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合為變”的指導原則,達到這樣的理想境界:有利可奪時,軍隊行動“其疾如風”;無利可奪時,軍隊行動“其徐如林”。一旦進攻,要像烈火燎原,無堅不摧;一旦防禦,要像山嶽聳峙,巋然不動。需要隱蔽時,要做到如同陰雲蔽天,使敵人無從籌措;需要衝鋒時,要做到如同雷霆突鳴,使敵猝不及防。一切“懸權而動”,唯求所向無敵,戰勝強敵。孫子這一作戰指導原則,文字不多,但內容精辟,它不但回答了奪取先機之利的條件和主要手段,而且也概括包舉了孫子製勝之道的主要內涵和基本特征:
所謂“兵以詐立”,是說用兵的根本特征在於詭詐奇譎。不詭詐無以成功,宋襄公式的“仁義”隻會導致“覆軍殺將”,貽笑天下。短短四字,將軍事鬥爭的屬性揭示無遺,真是高屋建瓴,振聾發聵。
所謂“以利動”,說的是從事戰爭當以利害關係為最高標準。有利則打,無利則止,一切以利益的大小為轉移,這實際上反映了孫子的戰爭宗旨,是其新興階級功利主義立場在軍事鬥爭原則上的具體體現。
所謂“以分合為變”,這指的是孫子製勝之道的重要手段。中心含義是靈活用兵,巧妙自如地變換戰術,或分或合,“懸權而動”,掌握戰場主動權。它是“兵以詐立”的必然要求,體現了孫子兵學注重靈活變化,講求出奇製勝的精神風貌。
孫子這一思想,具有重要的時代意義。這就是它從根本上劃清了同《司馬法》為代表的舊“軍禮”的界限,正確揭示了軍事鬥爭的基本規律。在中國古代兵學理論發展史上,《孫子兵法》是一次革命性的變革,這種變革的核心,其實便是觀念更新。其基本特色就是對西周以來舊的軍禮傳統的徹底否定,全書上下貫穿著理論創新、與時俱進的基本精神,具體表現為它揭去了溫情脈脈的“禮樂”麵紗,毫不掩飾地把“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合為變”的原則公之於世,不諱言“功利”是用兵打仗的出發點,從而放開手腳,理直氣壯地在軍事行動中進行算計,進行欺騙。對於這一點,不少後人是洞若觀火的。南宋鄭友賢《孫子遺說》中的一段話就是典型的例子。他說:“《司馬法》以仁為本,孫武以詐立;《司馬法》以義治之,孫武以利動;《司馬法》以正,正不獲意則權,孫武以分合為變。”最為貼切地區分了兩者不同的特色。從這個意義上說,孫子兵學不愧為迎合“出奇設伏,變詐之兵並作”時代要求的傑出代表。
在春秋中期之前,西周社會的古典禮樂文明,表現在軍事領域中,就是以一整套“軍禮”來指導、製約具體的軍事行動。盡管進入春秋之後,這種軍禮的外在形式和內在宗旨已經多少受到衝擊,但是對大多數人來說,他們還是願意遵從“軍禮”的一般原則的。這種“軍禮”的總綱,便是《司馬法》上所說的“以禮為固,以仁為勝”。它確定的戰爭宗旨是“征伐以討其不義”,開展軍事行動要堂堂正正,不許用奸使詐,“不加喪,不因凶”,人家新死了國君,或者糧食歉收、經濟困難,你都不能去打;一旦戰場交鋒,必須雙方擺好陣勢後再開打,別老想著偷雞摸狗占人家的便宜,“成列而鼓”,“偏,一麵也,結日定地,各居一麵,鳴鼓而戰,不相詐”。戰爭善後要“服而舍之”,即打了勝仗,不能滅人家的國家,不能絕人家的社稷,而要“舉賢立明,正複厥職”,立一個新的統治者來恢複秩序,安定國家。對此,漢朝人班固在《漢書·藝文誌·兵書略》中有很準確的概括:“及至湯武受命,以師克亂以濟百姓,動之以仁義,行之以禮讓,司馬法是其遺事也。”殊不知這恰恰是當時戰爭遵循溫和“軍禮”原則的具體表現,是“以禮為固,以仁為勝”戰爭觀念反映到戰爭實踐的必有之義。用《國語·周語》中所引郤至的話說,就是“見其君必下而趨,禮也;能獲鄭伯而赦之,仁也”。
然而,到了春秋中後期,整個時代條件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這時,名義上“天下共主”的周天子的權威早已喪失殆盡,新興階級勢力的勃興,使得戰爭的麵貌有了完全的改觀,其中最大的特色是軍事行動逐漸擺脫了“軍禮”的束縛,詭詐戰法開始普遍流行起來。
為什麼會發生這樣巨大的變化?這首先是軍隊的成分發生了改變,以前可以說是士兵的素質比較高,當時周朝定下的規矩是國人當兵,野人不當兵。這些國人都接受過六藝的教育,駕車、射箭都是他們的必修課,都懂得貴族的禮節;到了後來,戰爭的規模擴大,軍隊的數量也如同發了酵的麵包似的一個勁地擴大,當時隻要是有胳膊有腿的健康人,幾乎都被拉進去了,都可以當兵。這些人絕大部分是目不識丁的“野人”,根本沒受過貴族化的教育,沒學過什麼六藝,對他們來說,貴族那一套文質彬彬的東西與自己毫不相幹,“軍禮”嘛,最好還是撇到一邊去。總之,軍隊中的貴族少了,小人卻大大增多了,為貴族而設置的“軍禮”自然要被冷落,甚至拋棄。
二是戰爭的宗旨變了,戰爭的目的變了。過去從事戰爭的目的是為了爭霸,並不是為了消滅對手。隻要能建立起霸權,讓別人表示順從聽話,其他的問題都可以商量,完全不必拚個你死我活。所以溫文爾雅是可以的,鞠躬如儀是正常的。可是從春秋晚期起,爭霸不再時髦了,兼並才是領導時代發展的新潮流,原先是圖個虛名的爭霸戰爭,現在變成了爭奪土地、劫掠財富和人力資源的兼並戰爭,各種卑鄙下流、陰險毒辣的手段都要使用出來。“月黑殺人夜,風高放火天”,軍禮是越少越好,壞人是越來越多,好人想要自己做好人也做不成了,一個是別人不允許,大家都是烏鴉,憑什麼讓你當白鶴,要黑大家一起黑,誰也別冒尖出風頭;另一個是自己的心理也不會平衡,與其做好人受凍挨餓遭白眼,渾不如“殺人放火受招安”。
三是武器裝備和作戰方式變了。以前打仗的方式是車戰,車戰必須先擺陣勢,不擺好陣就不能打,這是密集大方陣傳統戰法,機動性很差,適合於大家客客氣氣交手過招。現在步兵重新崛起,又成為軍隊的主力兵種,它比較靈活,機動性要強得多,可以不必像車兵那樣先排陣後開打。後來出現的騎兵更是雷厲風行,更講究出其不意,攻其無備,兵種變了,作戰方式也要隨之變化,作戰方式變了,則作戰觀念也得跟著變,這是多米諾骨牌效應。另外,地形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以前主要在是黃河中下遊平原打,大平原地勢平坦,打堂堂之陣、正正之旗的車戰最合適不過,可現在到了丘陵地帶、江河湖澤地帶,就根本不能再用以前那種排兵布陣的方式了,“車不馳,徒不趨”全成了過氣的招法,“軍禮”當然要退出曆史舞台。最最要命的是,車戰在這時遇到了一個最大的克星,這就是強弩的出現,駕車的馬匹、車上的甲士全成了飛蝗般的箭鏃的活靶子,貴族再有涵養,也經不得這麼大的殺傷,隻好不情願地與“軍禮”說“拜拜”了。
四是戰爭地域的擴大。在春秋前期,打來打去,就是這麼有限的一塊戰場,就是齊國、晉國、秦國、楚國還有鄭國、宋國、魯國等。可是到了後來,吳國、越國、中山國都先後冒出來了,戰場開始由黃河流域向長江、淮河流域伸展。這些戰場上的新角色仿佛沒爹沒娘教養的孩子,風裏來雨裏去,摸打滾爬終於長大成人,沒有背上周禮那麼沉重的包袱。這樣一來,戰爭中就不再有那麼多的君子之風,詭詐之道越來越風行,而主張保持貴族的尊嚴,提倡打堂堂正正之仗的宋襄公成了不合時宜的醜角,隻配給自詡高明的人嘲笑、譏諷了。這就是班固所概括的時代兵學風氣:“自春秋至於戰國,出奇設伏,變詐之兵並作!”
新的時代,就有新的戰法,在新的戰法麵前,舊“軍禮”的老調子便彈不下去了,這正如《淮南子·氾論訓》所說的那樣:“古之伐國,不殺黃口,不獲二毛,於古為義,於今為笑。古之所以為榮者,今之所以為辱也。”這時便需要有新的兵學理論來作指導,即所謂“千家萬戶曈曈日,總把新桃換舊符”。這叫做“與時俱進”。而《孫子兵法》的誕生,正是這種時代氛圍之下的必然產物。
孫子戰爭觀的詭道原則,應該說是對戰爭本質屬性的深刻反映。戰爭的藝術魅力在於,戰爭雙方鬥智鬥勇,隱形藏真,欺敵誤敵,變化莫測,先立於不敗之地,而不放過任何可以擊敗對手的機會。所有這些,都表明了戰爭是一種多變、靈活,無固定模式,不講究繁文縟節的特殊社會活動,詭詐奇譎是戰爭的本質特征。而孫子“兵以詐立”的思想,其核心乃是強調以靈活的戰術、快速的機動、巧妙的偽裝來造就優勢主動的地位,在複雜、激烈的軍事鬥爭中成為勝利的主宰,“故其疾如風,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動如山,難知如陰,動如雷震”。它的提出,無疑是對業已過時的“軍禮”傳統的徹底否定,是戰爭觀念上的一個重大突破,本身就是一次創新,一次革命。換句話說,孫子的詭道論,深刻揭示了戰爭活動的本質屬性,是中國古典兵學思想發展上的一次質的飛躍,也是《孫子兵法》區別於“宗仁本禮”古司馬兵法,而成為劃時代兵學經典的重要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