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墨都不滿於現狀,要加以改革,但那第一步,是在說動人主,而那用以壓服人主的家夥,則都是“天”〔2〕。孔子之徒為儒,墨子之徒為俠〔3〕。“儒者,柔也”〔4〕,當然不會危險的。惟俠老實,所以墨者的末流,至於以“死”〔5〕為終極的目的。到後來,真老實的逐漸死完,止留下取巧的俠,漢的大俠,就已和公侯權貴相饋贈,〔6〕以備危急時來作護符之用了。
司馬遷說:“儒以文亂法,而俠以武犯禁”〔7〕,“亂”之和“犯”,決不是“叛”,不過鬧點小亂子而已,而況有權貴如“五侯”〔8〕者在。
“俠”字漸消,強盜起了,但也是俠之流,他們的旗幟是“替天行道”。他們所反對的是奸臣,不是天子,他們所打劫的是平民,不是將相。李逵劫法場〔9〕時,掄起板斧來排頭砍去,而所砍的是看客。一部《水滸》,說得很分明:因為不反對天子,所以大軍一到,便受招安,替國家打別的強盜——不“替天行道”〔10〕的強盜去了。終於是奴才。
滿洲入關,中國漸被壓服了,連有“俠氣”的人,也不敢再起盜心,不敢指斥奸臣,不敢直接為天子效力,於是跟一個好官員或欽差大臣,給他保鑣,替他捕盜,一部《施公案》〔11〕,也說得很分明,還有《彭公案》〔12〕,《七俠五義》〔13〕之流,至今沒有窮盡。他們出身清白,連先前也並無壞處,雖在欽差之下,究居平民之上,對一方麵固然必須聽命,對別方麵還是大可逞雄,安全之度增多了,奴性也跟著加足。
然而為盜要被官兵所打,捕盜也要被強盜所打,要十分安全的俠客,是覺得都不妥當的,於是有流氓。和尚喝酒他來打,男女通奸他來捉,私娼私販他來淩辱,為的是維持風化;鄉下人不懂租界章程他來欺侮,為的是看不起無知;剪發女人他來嘲罵,社會改革者他來憎惡,為的是寶愛秩序。但後麵是傳統的靠山,對手又都非浩蕩的強敵,他就在其間橫行過去。現在的小說,還沒有寫出這一種典型的書,惟《九尾龜》〔14〕中的章秋穀,以為他給妓女吃苦,是因為她要敲人們竹杠,所以給以懲罰之類的敘述,約略近之。
由現狀再降下去,大概這一流人將成為文藝書中的主角了,我在等候“革命文學家”張資平〔15〕“氏”的近作。bb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年一月一日上海《萌芽月刊》第一卷第一期。
〔2〕“天”指儒、墨兩家著作中的所謂“天命”、“天意”。如《論語.季氏》:“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墨子.天誌》:“順天意者兼相愛,交相利,必得賞。反天意者別相惡,交相賊,必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