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狐仙(上)(2 / 2)

他用盡了辦法,也沒找見人。

最後不得已,又想到這個傳說。人在絕望之時,在渺茫的機會也不會放過。這才死馬當活馬醫,找到了我們。

希望能用所謂的玄學妖術之類的幫著尋一下。

起初,我對事主所言並不看真。

但要是直接拒絕,實在是有些殘忍,等於把人最後的念想都整沒了。

況且這事主開的報酬又非常高,我很動心。

於是隻好,先跟初一商量了一下。

初一的意思,狐妖這東西自古已有,之所以很多地方稱之為狐仙。一是因為人們對這種常見的妖怪有一種敬畏感。二來就是因為這狐妖與很多妖怪不同,它是能以人的角度去思考事情的,所以很容易接受人類的製度和規則。說白了就是可以模仿人來生活。

這模仿人,自然就會有人的七情六欲。

正因如此,就會有狐妖報恩或是狐妖報複之說,這都是有可能的。所以這事還不能妄下定論,要真正調查了才行。

初一說,狐狸這種東西,自古與魅惑兩字相關。傳說中是女人偷吃了仙果,被懲罰所化。所以非常通人性。而修煉辦法也很會取巧,喜歡色誘男性取精氣,修煉起來事半功倍。

而還有另一說,這狐妖乃是山神為了泄欲施法將其變化而成。自身無法修煉,一旦脫離了山神,隻能以吸食男性精氣為生。

這狐妖化作的美女,與人別無二致。

但事實上也是有破綻的。

首先,這狐狸天生體味濃重,化成人形之後,必定用香氣遮蓋。這古時香粉種類不多,所以狐妖所帶的香氣,行內人一鼻子便知。但現如今這香水泛濫,這一招就很難管用了。

其次,狐妖雖然化成了人形,尾巴卻無處可藏。隻能夾在腳趾之中。倘若是搔癢腳底,這狐狸尾巴就會露出來。

古時很多遇害的書生,事實上並非被吸光了精氣。而是與這狐妖男歡女愛之時,情到深處不小心觸碰了這個玄機。這才被殺了滅口了。

還有一點,狐妖眼神魅惑,男人一眼看到就會動心。

但這眼睛也是有說法的,狐妖的眼睛與人不同。是無法倒映月亮的。倘若是月明之夜,待其仰頭賞月之際,看起瞳孔,是會發現沒有月亮的倒影的。

說著初一還提了一嘴,說這兔妖的眼睛正好與狐妖相反。

兔妖修煉以拜月為主。瞳孔裏是會看見兩個月亮的。

初一大概講了很多有關狐妖的知識。

算是臨時抱佛腳給我補習一番。

簡單的收拾一下,二人就跟事主上了路。事情發生在北京,這次連城都不用出了。

初一要事主帶我們去了他兒子最後出現的地方。

所幸,不是什麼大型場合,而是這事主的家中。

事主說兒子失蹤頭晚上,是在家裏睡的。本來他工作繁忙通常不回家,那天碰巧是周末,這才回來改善夥食。

當晚兒子睡得是客房,夜裏也沒聽見任何異樣。

可是第二天一早,孩子母親去叫孩子吃早飯的時候。

推開門才發現這人已經不見了。也不知道是什麼時候出去的。而且很奇怪的是,這床上看起來是有人睡過的樣子,被子已經打開了。

可細看之下發現,這床中央竟然留著孩子的鞋印。鞋印隻有兩個,似乎人就是站在上麵一動不動的。也不知道這夜裏孩子究竟因為什麼才這麼做。

當然,當時他們也沒有覺得多奇怪。

後來才逐漸的回憶起這些細節來的。

我和初一到了這事主家中。

發現這事主家並非大富大貴之人,房子已經很老舊了。

想必之所以開出那麼高的報酬來,實在是尋子心切。弄得我還有些不忍。

簡單的查看了一番,這床上已經看不到任何痕跡了。

事主當初因為沒在意,已經將床收拾過了。

初一隻好掀開被子,用鼻子聞了聞。

我知道這是他在鑒別一下有沒有所謂的狐妖的香氣。這丟的人是個爺們,用香水的幾率不高。

初一聞了幾下,表情就很奇怪。

直起身說的第一句話就把我們都嚇了一跳。

他說,這孩子回來的那天,其實就已經是個死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