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講 民族的大認同和大統一(1 / 3)

夏商時,黃河與長江中下遊還存在許多部落與方國。傳說夏禹至商湯時就有3000方國,到周武伐紂時有800諸侯會於孟津,有千數百國。這些數字顯然是誇大了,但三代有許多的諸侯與部落,則應無須懷疑。僅見《甲骨文簡明字典》,商後期就有118個方國,在《左傳》的記載中,也有200餘諸侯及其附庸國。實際當時的諸侯、部落應多於這些記載的數字。《爾雅·釋估》:“林、悉、天、帝、皇、王、後、辟、公、侯,君也。”這些是起源於不同部落母權製與父權製時代酋長的稱號,三代國君以王為專稱,但也稱後、稱帝或稱後帝。王與諸侯間禮製等級的約束越來越嚴格,但諸侯稱王、稱後也見於文獻和甲骨金文的卜辭與銘文的記載中。夏朝國君多稱後或帝。國家機構,據《甘誓》所載有六卿。夏後啟誓詞說:“有扈氏鹹侮五行,怠棄三正,天用剿絕其命。今予惟恭行天罰!”他命“六事之人”遵守各自的職責,並宣告:“用命,賞於祖;弗用命,戮於社。予則弩戮汝!”可見已有了官僚機構、軍隊和刑罰,盡管六卿可能是由王室貴族或諸侯擔任的,軍隊也可能由各諸侯率領,刑罰帶有濃厚的宗教色彩,但夏後啟可以行使國君的權威,以天帝化身和國君的身份統帥六卿,親自執行“天罰”。夏朝設官多少,已難說清,《禮記·明堂位》:“有虞氏官五十,夏後氏官百,殷二百,周三百。”實際情況未必如此整齊,但卻表明了國家機構越來越嚴密,設官也就越加複雜。

打破部落的界限,按地緣組成社會的過程,在王朝前古國時期就已經開始了。“顓頊以來,以地為號”,反映了這種變革。相傳“禹別九州,隨山濬川,任土作貢”,劃定“九州”。這個傳說也反映了大禹在治水過程中,可能已有了某種地域的劃分和依據各地出產向共主納貢的製度。夏代文獻是不足征的,很難具體說清這種製度的具體情況。

商朝的地理已劃分為王畿和四土。畿是商王直接管轄之區,甲骨文稱為中商、大邑商或天邑商;四土,即商朝的諸侯,是商向四方移民和擴張的區域。四土以外是多方,是其他各族分布的地區,他們對商王朝叛服不常,其中有些已被商王朝征服,成為商朝諸侯;有些則與商朝發生多種交往聯係,也受到了商文化的影響,然而經常與商朝處於和平交往與戰爭掠奪交替的狀況之中。

商朝的官分為王廷官員,稱為“內服”,各機構的官,稱為“多君”“多子”,由王室貴胄和有影響的諸侯組成。“外服”即四土諸侯,稱為“多方”,為後世地方官的雛形。商朝崇信上帝、鬼神,國政由商王、多君、多子及溝通上帝、鬼神的大巫與卜官來議定。軍隊有王師和諸侯之師。諸侯來源於王室裂土分封子弟及功臣,有些則是歸順或被征服而臣屬的舊國與他族的首領,由商王賜爵成為商朝諸侯。

夏商時,黃河與長江中下遊還存在許多部落與方國。傳說夏禹至商湯時就有3000方國,到周武伐紂時有800諸侯會於孟津,有千數百國。這些數字顯然是誇大了,但三代有許多的諸侯與部落,則應無須懷疑。僅見《甲骨文簡明字典》,商後期就有118個方國,在《左傳》的記載中,也有200餘諸侯及其附庸國。實際當時的諸侯、部落應多於這些記載的數字。《爾雅·釋估》:“林、悉、天、帝、皇、王、後、辟、公、侯,君也。”這些是起源於不同部落母權製與父權製時代酋長的稱號,三代國君以王為專稱,但也稱後、稱帝或稱後帝。王與諸侯間禮製等級的約束越來越嚴格,但諸侯稱王、稱後也見於文獻和甲骨金文的卜辭與銘文的記載中。夏朝國君多稱後或帝。國家機構,據《甘誓》所載有六卿。夏後啟誓詞說:“有扈氏鹹侮五行,怠棄三正,天用剿絕其命。今予惟恭行天罰!”他命“六事之人”遵守各自的職責,並宣告:“用命,賞於祖;弗用命,戮於社。予則弩戮汝!”可見已有了官僚機構、軍隊和刑罰,盡管六卿可能是由王室貴族或諸侯擔任的,軍隊也可能由各諸侯率領,刑罰帶有濃厚的宗教色彩,但夏後啟可以行使國君的權威,以天帝化身和國君的身份統帥六卿,親自執行“天罰”。夏朝設官多少,已難說清,《禮記·明堂位》:“有虞氏官五十,夏後氏官百,殷二百,周三百。”實際情況未必如此整齊,但卻表明了國家機構越來越嚴密,設官也就越加複雜。

打破部落的界限,按地緣組成社會的過程,在王朝前古國時期就已經開始了。“顓頊以來,以地為號”,反映了這種變革。相傳“禹別九州,隨山濬川,任土作貢”,劃定“九州”。這個傳說也反映了大禹在治水過程中,可能已有了某種地域的劃分和依據各地出產向共主納貢的製度。夏代文獻是不足征的,很難具體說清這種製度的具體情況。

商朝的地理已劃分為王畿和四土。畿是商王直接管轄之區,甲骨文稱為中商、大邑商或天邑商;四土,即商朝的諸侯,是商向四方移民和擴張的區域。四土以外是多方,是其他各族分布的地區,他們對商王朝叛服不常,其中有些已被商王朝征服,成為商朝諸侯;有些則與商朝發生多種交往聯係,也受到了商文化的影響,然而經常與商朝處於和平交往與戰爭掠奪交替的狀況之中。

商朝的官分為王廷官員,稱為“內服”,各機構的官,稱為“多君”“多子”,由王室貴胄和有影響的諸侯組成。“外服”即四土諸侯,稱為“多方”,為後世地方官的雛形。商朝崇信上帝、鬼神,國政由商王、多君、多子及溝通上帝、鬼神的大巫與卜官來議定。軍隊有王師和諸侯之師。諸侯來源於王室裂土分封子弟及功臣,有些則是歸順或被征服而臣屬的舊國與他族的首領,由商王賜爵成為商朝諸侯。

那時,國王稱王,但有的諸侯也稱王,最常見的爵號為侯,伯則是諸侯之強宗方伯的稱號,公為尊稱,子、男也可稱侯。商王對諸侯稱“令”“命”“召”“呼”,順則封賞,叛則征伐,有的任其為內服,征其軍隊,取其土田、奴隸;諸侯對商王的義務:軍事上為王戍邊、從征。經濟上向王貢納,其中包括奴隸、女子和軍需。在文化方麵,商的甲骨文也通行於諸侯,包括一些原處於敵對狀態的諸侯,如周原出土的甲骨文證明周不僅使用商的甲骨文字,還很可能要祭祀已故的商王。

周最高的主宰神為天,周王宣告自己是“天之元子”,天命其元子統治中國的土地和人民。王廷設官:西周初期由周、召二公分領兩寮各機構,中後期設官越來越多。《周禮》六官,雖是戰國的著作,但金文資料證明,的確保存了西周,特別是西周中晚期官製的珍貴資料,可以說是以西周中後期官製為藍本,加以係統化和理論化的戰國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