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出來的“鼻子”
人人都有一個鼻子,沒有那就是不正常了,這種不正常的情況應當很少見。但在古代,一個人乃至一家人都有可能沒有“鼻子”,別人也不會把他們當成怪物來看,知道為什麼嗎?
其實說他們沒“鼻子”,並不是說他們臉上少了個器官,而是這個“鼻子”在古代不像我們現在這麼“單純”。《揚子·方言》:鼻,始也。獸初生謂之鼻,人初生謂之首。梁益閑謂鼻為初,或謂之祖。祖,居也。又人之胚胎,鼻先受形,故謂始祖為鼻祖。也就是說,在漢朝之前,“鼻”就已經有了“始”、“最先”的意思,因此漢人就將始生子,也就是長子稱為“鼻子”,並成為一種習慣。宋·王應麟《漢製考·說文》:“今俗以始生子為鼻子。”
由於這種將始生子稱為“鼻子”的習俗沒有被後人所傳承,所以現在很多人並不知道“鼻子”還有這麼一層意思,在遇到這種情況時,難免就鬧出笑話了。
發誓為何要用手指
小孩子喜歡勾手指發誓,他們常常勾著手指,同時一本正經地念道:“拉鉤上吊,一百年不許變!”鄭重其事地表示信守諾言,說話算數。在一些現代偶像劇中,同樣也常有這樣的畫麵:情侶間耳鬢廝磨,浪漫之餘,也喜歡勾著手指說一番山盟海誓,以見證忠貞不渝的感情。
這種勾手指發誓的來曆並沒有確切可信的資料,以至有人以為,勾手指是從西方引進的,源於西方一個男女雙方勾手指所引發的愛情傳說。這個說法看似確鑿,卻因為缺少事實依據而很難使人完全信服。
推敲勾手指的來曆,可能與手指的作用有關。指,具有“旨”的含義,代表著個人的內心想法和意旨,手指相勾就有交流內心想法的意味。再加上國人有指天為誓的發誓形式,所以“指”便在盟誓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盟誓中,手指既要鄭重其事地簽名畫押,有時還要割破手指,歃血為盟。有鑒於此,人們便簡單地以勾手指表示約誓,同時借手指溝通表達互相心意的認可,有時還將兩人的大拇指相摩擊當作蓋章簽名並以此為證。
不敢剃的頭發
髡,剃發也。——《說文》
髡者,使守積。——《周禮·掌戮》
辯通鑿顛者髡。——劉向《列女傳》
乃髡鉗季布。——《史記·季布欒布列傳》
髡,是古代的一種刑罰,其具體實施方法就是剔去違法者的頭發,如髡刖:古代刑罰,去發稱髡,斷足稱刖;髡鉗:古代刑罰,去發為髡,用鐵束頸為鉗;髡發:剃去頭發;髡首:剃光頭發,光頭,等等。在現在看來,這種刑罰是不可思議的。現在剃發是每個人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事,又怎麼會成為一種刑罰呢?
孝是古代倫理道德框架的重要組成部分。《孝經》中說“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李密的《陳情表》中就有“伏惟聖朝以孝治天下”來推搪晉武帝的招賢。
古人又說:“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有損,孝之始也。”愛惜自己的身體發膚,是孝道的基矗因此身體發膚受損,對於古人來說是不孝的表現,是為人所不齒的。正是在這種價值觀念之下,剃發,就成了一種懲罰性的行為,於是便有了“髡”的刑法。
三國時期,曹操發兵宛城時規定:“大小將校,凡過麥田,但有踐踏者,並皆斬首。”這樣,騎馬的士卒都下馬,仔細地扶麥而過。可是,曹操的馬卻因受驚而踐踏了麥田。他很嚴肅地讓執法的官員為自己定罪。執法官對照《春秋》上的道理,認為不能處罰擔任尊貴職務的人。曹操認為:自己製定法令,自己卻違反,怎麼取信於軍?即使我是全軍統帥,也應受到一定處罰。他拿起劍割發,傳示三軍:“丞相踏麥,本當斬首號令,今割發以代。”割發代首,正是割發作為一種刑罰的證明。
正因為古代價值觀念對於剃發的禁忌,使得剃發成了一種另類的、不為人所接受的行為。於是也有一些人也剃發的方式來表達自己對於社會的不滿。如《楚辭·屈原·涉江》中提到“接輿髡首兮,桑扈裸行。”在詩中,詩人敘述了古代賢者如接輿、桑扈、伍子胥、比幹等堅持真理,正道直行的品德以反抗所處的溷濁社會及其黑暗統治,分別用古代賢者的正直性格和不幸遭遇來類比自己的品行和處境。
“倒楣”不是“倒黴”
“倒楣”一詞本是江浙一帶的方言,指事不順利或運氣壞。
此語產生的時間算來不長,大約在明朝末年,是在科舉製的影響下形成的一種習俗。自從科舉取士製度建立以後,科舉幾乎成了古代讀書人出人頭地的唯一途徑。明朝時期推行“八股取士”,嚴重限製了廣大知識分子的聰明才智的發揮,加之考場舞弊之風甚盛,所以一般的讀書人要想中舉是極不容易的。為了求個吉利,舉子們在臨考之前一般都要在自家門前豎起一根旗杆,當地人稱之為“楣”。考中了,旗杆照豎不誤,考不中就把旗杆撤去,叫做“倒楣”。
後來,這個詞被愈來愈多的人用於口語和書麵,直到現在。倒楣本來也是件很倒黴的事,更倒黴的是在運用過程中,“倒楣”還被人盜版了,從此人們隻知“倒黴”,而對於其真麵目反而一無所知了。
千萬別把“靈柩”當“棺材”
在我國傳統觀念裏有這麼一個詞,那就是“入土為安”往往是一個人對於自己身後事最起碼的要求。正因為如此,土葬的方式在我國盛行了幾千年,直到今天。說起土葬,就不得不需要一副棺材。找塊地容易,找副棺材才難,所以當年董永為了葬父不得不去賣身。
靈柩與棺材,是我國傳統喪葬儀式中兩個重要的角色。電視劇中常常有那種護送靈柩回祖地的場景,從觀眾的角度就隻看見一副棺材,那“靈柩”與“棺材”是不是一碼事呢?
從漢語詞典上來看,“棺材”和“靈柩”兩詞最根本的區別是,前者隻是“為裝殮死人用的東西,一般用木材製成”;而後者是“死者已經入殮的棺材”。簡單來說,“棺材”裏麵沒有裝人屍體,而“靈柩”有了死者屍體。可見“棺材”和“靈柩”兩詞並不是一個意思。
在古人看來,人是“萬物之靈長”,是具有靈氣的,即使死了,“靈”也不會消散,而隻是離開了肉體。但在腐爛之前,肉體與“靈”之間還是有聯係的。因此,裝了屍體的棺材也就成了“靈”的一個居處,因而稱為“靈柩”,停放靈柩的地方就是“靈堂”。沒有屍體,棺材自然就隻是一堆木頭,沒有“靈”了。所以,人們會說“守靈”而不會說守“棺材”,而下葬多年肉體早已經灰飛煙滅了後,如果墳塋損壞,露出來的就不再是“靈柩”,而是“棺材”了。
“棺材”和“靈柩”兩詞並不是一個意思,千萬不可亂用。
“三長兩短”捆棺材
中國的成語有不少源於史實或寓言故事,也有源於生活習俗的。關於“三長兩短”的來源就有這樣的說法。
一種說法認為三長兩短指的是未蓋上蓋兒的棺材,因為棺材正好由三塊長木板、兩塊短木板構成一個匣子。棺材是用來裝死屍的,“三長兩短”在口語中常指意外的災禍、有生命危險的事故,或許與此有關。“三長兩短”指棺材的說法不無道理。 本來有蓋兒的棺材“四長兩短”的,而今成了“三長兩短”,人死了棺材都蓋不上蓋兒,下不了葬,擱誰都接受不了。
對照《辭源》、《漢語大詞典》、《成語辭典》等書,“三長兩短”均隻有釋義與例句,沒有出處。較早的例子有明朝的,如範文若《鴛鴦棒傳奇·恚剔》:“我還怕薄情郎折倒我的女兒,須一路尋上去,萬一有三長兩短,定要討個明白。”以後馮夢龍《醒世恒言·喬太守亂點鴛鴦譜》中也有:“倘有三長兩短,你取出道袍穿了,竟自走回,那個扯得你住!”。
另一種說法認為,“三長兩短”說的不是棺材,而是捆棺材的方法。《禮記·檀弓上》有如下記載:“棺束,縮二,衡三;衽,每束一”、“棺束者,古棺木無釘,故用皮束合之。縮二者,縮縱也。縱束者二行也。衡三者,橫束者三行也。衽,每束一者。衽,小要也,其形兩頭廣,中央小也。既不用釘棺,但先鑿棺邊及兩頭合際處作坎形,則以小要連之令固,並相對每束之處以一行之衽連之,若豎束之處則豎著其衽以連棺蓋及底之木,使與棺頭尾之材相固。漢時呼衽為小要也。”
用現代話說就是:古時棺木不用釘子,用皮條把棺材底與蓋捆合在一起。橫的方向捆三道,縱的方向捆兩道。橫的方向木板長,縱的方向木板短,“三長兩短”即源於此。衽原本指衣服的縫合處,此指連接棺蓋與棺底的木楔,兩頭寬中間窄,插入棺口兩旁的坎中,使蓋與棺身密合。衽與皮條聯用,就是為了緊固棺蓋。發展到後來用釘子釘棺蓋,既方便又快捷,衽也就逐漸被淘汰。三長兩短的捆棺材皮條也隨之消失,但這個詞語卻一直流傳下來,在現代漢語中也經常使用。
還有一種說法卻認為“三長兩短”與棺材無關,而是上古的五把名劍,由春秋末期到戰國初期越國鑄劍大師歐冶子所鑄,分別是純鈞、磐郢(又名勝邪)、湛盧、巨闕和魚腸。其中純鈞、磐郢和湛盧為長劍,巨闕和魚腸為短劍。三長兩短五把劍全都鋒利無比。曆史上有專諸刺王僚的故事,說的是劍客專諸,受吳公子光收買,要刺殺吳王僚。僚王愛吃烤魚,專諸就假扮廚師,手托魚盤,魚肚子裏就暗藏利刃,趁機刺殺了僚王。那把鋒利的短劍就被後人稱作魚藏劍,三長兩短則成了意外災禍的代名詞。
“先幹為敬”怎麼敬
在宴桌上,彼此敬酒時我們經常聽到的一句話就是“先幹為敬”或“先喝為敬”。這既是一種習慣性的禮節,同時也展示了敬酒人的豪爽。很多人也許以為這是現代人的發明,其實不然,“先幹為敬”的勸酒方式是古已有之,是從傳統文化裏延伸而來,堪稱源遠流長。
古代人宴會,從座位安排到觥籌應對,都有相當多的禮儀規矩。喝酒時,主人必須先於客人飲酒,是為“獻”。這種禮俗起源很悠久,主人先飲,包含了向客人暗示“酒裏無毒”,可以放心飲用之意。主人飲過之後,客人亦須飲酒以回敬主人,是為“醣,亦稱“報”。之後,主人為勸客人多飲,自己必先飲以倡之,是為“酬”。客人在主人飲過之後也舉起酒杯暢飲,是為“應酬”,即以此回應主人的厚意。“應酬”也就由此而來。
這種“我幹杯,你奉陪”的勸酒方式曆代沿襲下來就成了我們今天所說的“先幹為敬”了。
八拜之交不是隨便拜的
異姓結為兄弟常常稱為“八拜之交”,這個詞也常用來形容關係極為密切的朋友。其實這些意思都是後來才有的事,一開始的時候,“八拜之交”其實是古代世交子弟對長輩的一種禮節。
宋代邵伯溫的《邵氏聞見錄》中有一段故事:文彥博聽說國子博士出身的李稷待人十分傲慢,心中非常不快,他對人說:“李稷的父親曾是我的門人,按輩份他應該是我的晚輩,他如此傲慢,我非得教訓他不可。”有一次,文彥博任北京守備,李稷聽說後,便上門來拜謁。文彥博故意讓李稷在客廳坐等,過了好長時間才出來接見他。見了李稷之後,文彥博說:“你的父親是我的朋友,你就對我拜八拜吧。”李稷因輩份低,不敢造次,隻得向文彥博拜了八拜。文彥博以長輩的身份挫了李稷的傲氣。成語“八拜之交”就由此出典。可見,“八拜”本意應該是世代有交情的兩家弟子謁見對方長輩時的禮節。
後來在使用中,“八拜之交”漸漸用於稱代異姓結拜的兄弟。元·王實甫《西廂記》第一本第一折:“與小生同郡同學,當初為八拜之交。”明馮夢龍《東周列國誌》八十七回:“某與兄有八拜之交,誓同富貴,此行倘有進身之階,必當舉薦吾兄,同立功業。”
“八拜之交”又可以省作“八拜交”,它並不是男子的專利,也可用於姐妹結拜。元·關漢卿《救風塵》第一折:“他有個八拜交的姐姐是趙盼兒。”元·無名氏《氣英布》第一折:“賢弟!我與你是同鄉人,又是從小裏八拜交的兄弟。”
後來人們又從曆史典故中具化出八種交情,作為人與人交情的典範,稱為“八拜之交”,分別是:第一拜:伯牙子期知音之交;第二拜:廉頗相如刎頸之交;第三拜:陳重雷義膠漆之交;第四拜:元伯巨卿雞黍之交;第五拜:角哀伯桃舍命之交;第六拜:劉關張生死之交;第七拜:夷吾叔牙管鮑之交;第八拜:孔融禰衡忘年之交。
民怨沸騰的“羨餘”
在現代漢語裏,某一個語言組合中有多餘的成分而不視為“贅疣”,稱為語言的“羨餘”現象。這一術語最早是由語言學界老前輩趙元任先生在《中國話文法》中提出的。例如“雖然如此”中的“然”即“如此”,這就是“羨餘”。“羨餘”即“餘剩”,這一意義在古代即已有之。諸葛亮《將苑·擊勢》:“糧食羨餘,甲兵堅利。”顏真卿《柳惲西亭記》:“邑宰李清請而修之,以攄眾君子之意。役不煩費,財有羨餘。”
在表示“餘剩”的意思之外,“羨餘”還與古代的賦稅有關。
唐以後地方官員以賦稅盈餘的名義向朝廷進貢的財物名為“羨餘”。《新唐書·食貨誌二》:“淮南節度使杜亞等皆徼射恩澤,以常賦入貢,名為羨餘。”白居易《重賦》詩:“繒帛如山積,絲絮似雲屯,號為羨餘物,隨月獻至尊。”《宋史·食貨誌下一》:“時又有元豐庫,則雜儲諸司羨餘錢。”《明史·食貨誌三》:“世宗時,閩廣進羨餘,戶部請責他省巡按歲一貢獻如例。”
清代“羨餘”是指在正賦外還增征附加額,除去實際耗費和歸州縣官吏支配的以外,其餘的解送上司這一部分收入。顧炎武《錢糧論下》:“於是正賦之加焉十二三,而雜賦之加焉或至於十七八矣。解之藩司,謂之羨餘。”《清史稿·食貨誌一》:“乾隆元年,豁免廣東屯田羨餘,因除各省軍田額外加徵例。”
古代官吏常常找諸多名目來向百姓征斂財物,大大加重了百姓的負擔。“羨餘”就是其中一種,百姓深受其苦。
衣冠禽獸惹誰了?
現代社會裏,“衣冠禽獸”常用來指道德敗壞的人,說他們徒有人的外表,行為卻如同禽獸。一個禽獸已經夠人痛恨了,還偏要加層偽裝,穿上衣冠就像裝君子,想的還挺美。不過出乎意料的是,就這麼個人見人恨的東西,在開始的時候卻是人見人愛的呢。
“衣冠”作為權力的象征,曆來受到統治階級的重視,在官服上繡以飛“禽”走“獸”,來顯示文武官員的等級,這種等級製度,從明朝就已經開始了。據明、清兩史的《輿服誌》記載,文官繡禽、武官繡獸,而且等級森嚴,不得逾越。
文官從一品至九品為:鶴、錦雞、孔雀、雁、白鷳、鷺鷥、鸂鶒(xīchì)、鵪鶉、練雀。
武官從一品至九品為:麒麟、獅、豹、虎、熊、彪、犀牛、海馬。
“衣冠”上的“禽獸”與文武官員的品級是一一對應的,這樣一來,滿朝文武,放眼望去,那叫一個“禽獸群集”,因此,人們將文武官員稱為“衣冠禽獸”。
本來,衣冠禽獸是褒義詞,在這個詞的背後,隱藏著多少人夢寐以求的權力。但是明朝中晚期,官場腐敗,文官愛錢,武將怕死,欺壓百姓,無惡不作。於是,“衣冠禽獸”就演變成為非作歹、如同牲畜的貶義詞。
“長跪”自古皆坐姿
在很多作品中,常常可看到“長跪”這兩個字,《戰國策·魏策四》:“秦王色撓,長跪而謝之曰:‘先生坐,何至於此,寡人論矣。’”《樂府詩集·相和歌辭十三·飲馬長城窟行》:“長跪讀素書,書上竟何如?”明·何景明《除夜》詩之一:“長跪奉此爵,延年樂千秋。”郭沫若《高漸離》第三幕:“徐福 被帶至蒙毅、李斯前,急伏地施禮,長跪候詢。”
很多人就不明白了:不是說男人膝下有黃金嗎?怎麼古人膝蓋那麼軟,動不動就“長跪”了?
這種疑惑是因為古今習俗的變化帶來的。今天人們習慣了坐凳子,坐椅子,坐沙發,古人卻不然,“跪”就是他們坐姿中最常見的一種。古時席地而坐,坐時兩膝據地,以臀部著足跟。跪則伸直腰股,以示莊敬。也就是說,“跪”是一種表示敬意的坐姿。
以跪為坐在今天同樣存在,日本就是最典型的代表,說起來,他們還是跟我們的祖先——唐朝人學的呢。
“偏袒”是個“暴露狂”
要是從今天人的審美出發的話,“偏袒”是絕對的性感了。它最初的意思是解衣裸露一臂,來源於古代人們的一種穿衣風格。《戰國策·燕三》:“樊於期偏袒扼腕而進曰:‘此臣日夜切齒拊心也,乃今得聞教。’”《漢書·酷吏傳·田延年》:“即閉關獨居齊舍,偏袒持刀東西步。”唐·戴孚《廣異記·張縱》:“至前堂,見丞夫人對鏡理妝,偏袒一膊。”
佛教徒穿袈裟,袒露右肩,亦稱偏袒。當然這裏的偏袒就不是追求性感了,而是表示對佛的恭敬,同時也便於執持法器。杜甫《戲韋偃為雙鬆圖歌》:“偏袒右肩露雙腳,葉裏鬆子僧前落。”宋·道成《釋氏要覽·禮數》:“偏袒,天竺之儀也。此禮自曹魏世寖至今也。律雲,偏露右肩,即肉袒也。律雲,一切供養,皆偏袒,示有便於執作也。”清·吳嘉紀《送瑤兒》詩:“胡僧偏袒搖掌,導魂鈴子聲錚然。”
“偏袒”從一種性感的著裝轉變為“偏向一方”,這之間有一個典故。《漢書·高後紀》記載:“漢呂後死,太尉周勃入北軍,傳令軍中說:助呂氏的右袒,助劉氏的左袒,軍皆左袒,周勃遂率兵盡殺呂黨。”偏袒一詞的意思就是這樣來的。現在使用這個詞,它的意義當然不是“露出左臂”的含義了,而是在它原義的基礎上,引申出“偏向”的意義。所謂偏袒,就指偏向、袒護。
娼妓家屬“戴綠帽”
綠帽子,誰都知道是怎麼回事就心照不宣了,在此隻聊聊這頂帽子是怎麼“做”出來的。
漢:綠色雖低賤但無羞辱成分
漢成帝永始四年,朝廷規定:“青綠民所常服。”於是綠色在中國古代顏色的等級上,成了最低級的顏色。不過西漢即使是通過服飾顏色區別貴賤,“青綠”也還並沒有羞辱的成分在內。
唐:犯罪不棒責,裹碧頭巾辱之
唐代官製規定,六品、七品官著綠服,八品、九品官穿青服。白居易被貶為江州司馬,官列九品,所以《琵琶行》詩中用“青衫”代稱。他的《憶微之》詩雲:“折腰俱老綠衫中”,形容仕途坎坷,人老白首仍屈身於低微的綠衫行列中。
《唐語林》記載:李封為延陵縣令時,“吏人有罪,不加杖罰,但令裹碧頭巾以辱之”。“綠帽子”的雛形已經完成,開始有了懲罰、羞辱的成分,但這裏的羞辱與後世的羞辱還不是一回事。
元明:娼妓男性親屬要裹“綠頭巾”
元明兩代,樂人、妓女及其家屬必須著綠服、青服、綠頭巾以標誌所從事的賤業。早在元朝的至元五年(公元1345年),朝廷就已規定:“娼妓穿著紫皂衫子,戴角冠兒。娼妓之家長並親屬男子裹青頭巾。”
由此,“青頭巾”就與娼妓的男性親屬有了聯係。由於青、綠二色比較接近,又同屬賤色,人們習慣了就說“綠頭巾”。
明朝繼承了元朝的這種規定,明代的樂戶是一種半妓半伶的低賤職業,政府規定她們隻能戴綠色的頭巾,因而“綠頭巾”遂成了低賤的娼妓記號。
“綠帽子”從這時開始涉足於“作風”問題了。明朝嘉靖年間的郎瑛撰寫《七修類稿》,在“綠頭巾”條明確指出:“吳人淫行者為綠頭巾。”於是“綠頭巾”專用來指妻子有不貞行為的男人,並演變成了“綠帽子”。
“豐碑”原來不是碑
豐碑,高大的石碑。 比喻不朽的傑作、偉大的功業,有永久價值的證物或著名的事例,尤指值得記載或保存的藝術上或智慧上的成就。這是現代人們對豐碑的定義。如果從起源上來考究,豐碑其實並不是碑。
《禮記·檀弓下》:“公室視豐碑,三家視桓楹。”鄭玄注:“豐碑,斫大木為之,形如石碑,於槨前後四角樹之,穿中於間,為鹿盧,下棺以纖繞。天子六纖四碑,前後各重鹿盧也。”庾信《周柱國楚國公歧州刺史慕容公神道碑》:“邑裏蕭索,宅惟荒涼;豐碑下柩,題湊遷喪。”從這些資料來推究,豐碑不是碑,而是一種“形如石碑”的、用以“下棺”的工具,由“大木”砍製而成,隻有天子或諸侯的殯葬才能使用豐碑。
由於古代的這種下葬儀式漸漸為後人所遺忘,後人隻看到豐碑樹立於墓的四周,而不知道其當初的用途,便把它與墓碑等同了起來,最後發展出了今天人們腦海中的“豐碑”形象。
“犧牲”的不是人
犧牲在現代說直白了就是死的意思,不過這種死是有特定含義的,隻有為正義事業舍棄生命才能稱得上是犧牲。如柔石《二月》:“她的父親是為國犧牲的。”郭沫若《洪波曲》第十章四:“團員有的犧牲,有的退伍,減少到了隻餘二十三四人。”
在古代儀式裏,犧牲同樣也是有特定含義的。不過和現代不同,犧牲在古代不是用於人類的。
最初,犧牲指的是供祭祀用的純色全體牲畜。如《書·泰誓上》:“犧牲粢盛,既於凶盜。”《周禮·地官·牧人》:“凡祭祀,共其犧牲。”鄭玄為其做的注就是:“犧牲,毛羽完具也。”此外還有韋昭《國語·周語上》:“使太宰以祝、史帥狸姓,奉犧牲、粢盛、玉帛往獻焉,無有祈也。”作注時說到“純色曰犧”。顏師古對犧牲的解釋也是:“醇謂色不雜也。犧牲,牛羊全體者也。”
後來犧牲被擴大,又用來指供盟誓、宴享用的牲畜。《國語·魯語上》:“賜女土地,質之以犧牲,世世子孫無相害也。”晉·皇甫謐《帝王世紀》:“取犧牲以充庖廚,以食天下,故號曰庖犧氏。”
最後,犧牲的意義進一步擴大,泛指用其他動物所作的祭品。如白居易《自詠》:“老龜豈羨犧牲飽,蟠木寧爭桃李香。”葉廷琯《鷗陂漁話·海外二奇人》:“方伯為壇海 濱,陳列犧牲,取韓昌黎文讀而焚之,鱷魚遂遁去。”此處犧牲就是一般的祭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