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中所謂的奇跡,比如榮耀與功績圖騰柱這類的看上去就讓你合不攏嘴的建築,雕像啊等等等。
這些並不是一個形容詞,而是一個名詞。
就像是地中海七大奇跡,羅德島的巨像啊,獅身人麵像啊什麼的。
還有各種神廟,我們都可以把它當作神安裝在主物質位麵的傳送裝置。
如果聖女啊,大薩滿,教皇,大祭司這類是神的代言人,是他們的信仰終端,那這些奇跡就是一個個增幅裝置,是神之領域在主物質位麵的一個延伸。
同時也是某個區域神之信徒信仰之力的一個指向性吸收點。
所以要到某個區域傳教,最重要的是建一座神廟。那些野教士,在大街上拉著人就說xx大法什麼的,巨傻,我有次和同學在碟片店買碟就有個xxx就在我身邊呱噪了好久,我恨不得一腳給他踹出去。你要傳也麻煩弄個窩點,別擾民啊。無組織無紀律的。
回歸正題,這神廟和奇跡的好處是很多很多的。
人類嘛對這種巨大的東西基本上都有所敬畏,特別是古代人,要是看到一棟百米大樓,你別說真的會整天跪在那拜啊拜。
這奇跡能把信仰之力傳給聖女,大祭司等信仰終端,然後聖女集中上交,為什麼要這樣呢?為什麼不能直接由神廟上繳呢?
我告訴你們,存在這種思想的人是當不了公務員的,你們這樣算越級你們知道嗎?先交給聖女,統一管理了上繳。神廟當然也有一點點傳送信仰之力的功能,但是不大,為什麼呢?
你想想看,所有神廟都自己上繳了,那不是把聖女架空了嗎?
人家監督監管的作用如何實施。聖女大人平時就看看清單,然後聯係聯係主祭說:“不錯!幹的好!人民上繳了這麼多這麼多啊!值得表揚,神會記住你!明年好好幹,我給你升級,到xxxx教區神廟去當祭祀,那個祭祀最近幹的不好,比往年上繳的少得多,雖然嘛有xxx神的祭祀和他搶生意,但是那也不應該啊,我們是地頭蛇啊!怎麼能給人家搶過去,對吧。我派你去,你糾集點馬仔,咋了他的神廟。什麼?他們的馬仔很多很強?嗯,也有道理,那我派英雄去帶領你們,狠狠砸了他們的場子。\"
聽了這段你們就該要明白了,這些大部分必須交給聖女,不然人家怎麼給你評估啊,你要報批職稱也要靠這玩意的,你認為神真的很有時間來計算哪哪神廟給他上繳了多少嗎?人家忙著監聽……錯,是忙著回應信徒的祈禱呢?
如果一個區域上繳得多,神就喜歡去那裏視察,去展現神跡,讓那兒的人民繼續好好表現。如果一個區域新開辟,人民疾苦,神也喜歡去視察,去看看神廟主祭有麼有腐敗,如果有回去就告訴聖女,換了他。這樣的神是好神,他喜歡去聽人民疾苦,人民每天都拜他,叫他做父神。
其實這些信仰之力,聖女自己克扣點,沒關係,人之常情,反正她也不是用在什麼亂七八糟的地方,都是回饋民眾,這樣的聖女是好聖女,如果把信仰之力貪汙了,拿去腐敗了,被人民厭惡了,人民再也不上繳了,神就怒了,就剝奪了她的頭銜,不給她神力使用,這就叫雙規。
神廟除了信仰之力,還能當監聽監視監思考監荷爾蒙的儀器。
比如兩個人談話,說我們幹掉xxxx神把,這時候這個神就能知道他們接下去所說的一定時間的話,根據神力多少,牛的能監聽你到你翹掉。
而在這些神廟,奇跡的控製範圍內,抱歉,你已經被全麵監視了,你扭扭屁股神都能知道你要1還是要2.
所以奇跡是多多益善的,但是也盡量不要粗製濫造,要質量過關,要巨大,要安全。
不然倒掉了,人民就誠惶誠恐,說什麼神遺棄他們啊。其實也許神並沒有,也許隻是沒建好,偷工減料,或者敵對神祗的祭祀帶著馬仔來搞了破壞。
這樣怎麼辦,神又要勞師動眾的來展示下神跡,或者聖女一路奔波的過來安民,也許人家有工作安排,給你一倒座神廟一下就打亂了,影響很大的,人家一秒鍾xxxx上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