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石首事件”值得檢討。2009年6月17日,一個青年的非正常死亡,如同2008年同期的貴州“甕安事件”一樣,讓湖北省石首市迅速占據國內外各大媒體頭版位置。
但不同的是,當年甕安縣政府迅速澄清事件真相,有效阻止了事態發展。但石首市政府卻因封堵輿情信息,讓流言和謊言通過網絡進一步傳播,加速了事態的惡化。特別是通過濫用警力等手段強勢介入,更是造成民眾與政府對立,一度引起局麵失控。
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以“躲貓貓事件”“杭州飆車案”“羅彩霞事件”“處女賣淫案”等為代表的一係列網絡事件,最後都上升為社會公共事件,且在真相大白之前,已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記者調查發現,這些事件都呈現出相同的規律,就是每當一個局部事件發生,流言和謠言通過網絡迅速傳播,網友發帖,引起眾多跟帖,帶來更大規模點擊和評論,然後被門戶網站轉載,人們再用手機或即時通訊媒體向親友群發,傳統媒體迅速跟進,最終釀成社會熱點事件。
隨著網絡技術手段的日新月異,網絡傳播途徑也呈現多樣化。比如跟帖、論壇、網上調查、網上簽名、電子郵件、博客或個人空間等。此外,還有即時通訊群和移動電話短信。網民的意見、情緒與態度等,通過這些途徑向現實社會傳播。
“大多數網民在網上傳播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極易受到‘匿名身份’的‘網絡非理性’左右,易產生非理性的判斷和情緒。如果缺乏正確疏導,就容易使初衷偏離方向。”在南開大學博士生導師齊善鴻教授看來,“平息這類事件,不僅浪費大量的人力、財力,更容易損害政府形象,降低政府公信力。”
信息不對稱是關鍵
受訪專家認為,網絡傳播反映出不同群體的利益訴求,但在網絡輿論事件此起彼伏的當今,有些地方政府官員還不懂網絡傳播的規律,在應對網絡輿論壓力時顯得束手無策。
“有些政府官員對一些可能誘發公共事件的問題看不出苗頭,看不出問題背後的民意和訴求,以致釀成大事件。”李成言認為,“很多網絡事件看似個案,但在網民心中,已有多個類似事件的積累,一旦有個事由,必然會集中爆發。加上事件發生後,有些官員不善於積極應對,使情況越來越糟。”
據有關專家介紹,在危機公關和議題管理上,最好是事件發生後12小時內作出反應並啟動應急預案。但記者發現,以往政府部門的回應,多數仍是事後的、被動的,扮演著消防隊員的角色。由於失去向公眾傳達全麵準確信息的第一時間,為流言和謠言的滋生蔓延提供了空間。
“由於網民身份匿名,以致少數人缺乏為自己在網絡上的非理性行為承擔責任的意識。”尹韻公認為,“網民情緒化地參與網絡傳播,若再有敵對勢力想利用網絡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就會使網絡傳播更具有衝突性、震蕩性和破壞性。”
多位專家還認為,社會身份地位衝突、利益衝突,是構成了網絡大事件的基本要素。記者調查也發現,以往的網絡事件衝突中,給人印象往往一方是弱勢,比如兒童、婦女、農民等,另一方則是強勢,比如富人、官員等。而網民的情感傾向,一般定勢在弱勢一方,以致事件真相撲朔迷離。
除社會身份地位衝突外,與網民利益密切相關的話題,也是引發公共事件“易燃點”。比如周久耕事件之所以引發輿論熱潮,本質並非官民衝突,而是利益衝突。作為房管局長的周久耕,聲稱要懲處低價銷售樓盤的開發商,這必然激起期盼房價下跌的主流民意的強烈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