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注解(1 / 1)

注一

《論語》衛靈公篇

譯文

誌士仁人,不會為了求生損害仁,卻能犧牲生命去成就仁。

注二

《道德經》三十八章

譯文

上德的人不表現為形式上的德,因此實際上是有德的。下德的人表現為外在的不離失德,所以實際上沒有達到德。上德的人順應自然無心作為,下德的人順應自然而有心作為。上仁的人有所作為卻出於無意,上義的人有所作為卻出於有意。上禮的人有所施為而得不到回應,於是揚著胳膊,強迫別人跟隨他去行動。所以,我們從這個道理可以知道,失去了道後才有德,失去德後才有仁,失去仁後才有義,失去義後才是禮。禮這個東西,是忠信不足的產物,是道、德、仁、義變得淡薄時才出現的,當然就是社會動搖的禍首了。所謂先知,不過是道的虛華表麵,是愚昧的開始。因此,忠信守道的人立世,為人當敦厚而不輕薄,實在而不虛華。所以,應當舍棄輕薄虛華而采取樸實敦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