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上麵的內容不過是我從石器時代的角度重新講述了一遍股票經紀人李嘉圖1817年定義的比較優勢概念罷了。152sup>他用的例子是英國用布匹換葡萄牙的葡萄酒,但論點是一樣的:
英國的情況可能是這樣的,生產布匹需要100個人一年的勞動,如果釀造葡萄酒的話,則需要120人一年的勞動。故此,英國靠著出口布匹來進口葡萄酒是有利的。在葡萄牙生產葡萄酒可能隻需要80個人一年的勞動,而在該國生產布匹,則需要90個人一年的勞動。
所以,該國出口葡萄酒而進口布匹是有利的。哪怕葡萄牙進口的商品在本國可以用少於英國的勞動量生產出來,這種交換仍然可以進行。
李嘉圖定律在整個社會科學領域當中都是正確成立的,同時也出人意料。這樣的命題僅此一例。這個概念極為簡練,很難相信舊石器時代的人類要花那麼長時間才把它琢磨出來(也很難相信經濟學家們用了那麼長時間才對它做出定義)153sup>;同時,也很難理解為什麼其他物種沒能利用它。我們似乎是經常利用它的唯一物種,實在頗令人感到費解。當然,這麼說並不完全對。進化發現了李嘉圖定律,並將之應用在了“共生”上麵,比如地衣類植物藻類與真菌的合作關係,又比如奶牛與瘤胃[7]sup>中細菌的合作關係。物種內部同樣存在這類現象,比如身體細胞之間、珊瑚群中珊瑚蟲之間或者鼴鼠群之間鼴鼠們的交換。螞蟻和白蟻取得的巨大成就(光是它們,就占了所有陸生動物總數量的1br3)毫無疑問要歸結到勞動分工上。昆蟲的社會生活不光建立在個體複雜行為的增加之上,“更是建立在個體之間實現專業化的基礎之上。”154sup>亞馬孫雨林裏的切葉蟻,一處巢穴裏就可能聚集著數百萬隻,工蟻分化成四種不同的等級:小工蟻、中工蟻、大工蟻和超大工蟻。有一種切葉蟻的超大工蟻(又叫兵蟻),體重可以相當於500隻小工蟻。
但其他物種和人類的最大區別在於,其他物種的群落都是由近親組成的——哪怕是有上百萬隻螞蟻的“城市”,也不過是一個巨大的家庭罷了。但繁殖這樁任務,人類可從來不委托專業人士,更別說什麼女王了。人們有機會利用交換得到收益,而不用坐等自然母親單調的進化之手,靠的全是技術。配備了合適的工具,人就能搖身一變成為士兵或工人(但女王也許還當不上),他隨時都可以切換角色。你越多地做某件事,就能做得越好。15000年前歐亞大陸上的一個狩獵采集部落,不光按性別也按不同的個體進行勞動分工,其效率要比不進行勞動分工的部落大得多。假設部落裏有100個人,有些人製作工具,有些人做衣服,有些人狩獵,有些人采集,還有個討厭的家夥圍著鹿頭骨手舞足蹈,誦經、祈禱、念咒語,他大概不能增加整個部落的福利,但說不定他要負責觀測天象,這樣,等潮汐處在最低位置、到海裏采帽貝風險最小的時候,他就可以告訴大家了。
誠然,現代智人的狩獵采集部落沒有那麼多勞動可供專業分工。在非洲卡拉哈裏沙漠或澳大利亞的沙漠上,除了女人負責采集,男人負責狩獵,巫師負責祈禱作法外,每個部落裏並沒有太多截然不同的職業。但這些都是遺留在惡劣棲息地的簡單社會。40000年前歐亞大陸西部相對肥沃的土地上,要是部落裏的人數較多,工作範圍較為多樣化,每個部落裏說不定也就發展出了更多的專業分工。肖韋洞穴裏繪製犀牛的畫家畫得那麼好(沒錯,考古學家認為大部分岩畫都出自一個人的手筆),他必然有許多時間專門練習,不用去打獵。索米爾製造珠飾的工人肯定是按某種形式的工資來勞動的,因為他顯然沒有時間親自去打獵。就連查爾斯·達爾文都設想:“遠古人實行勞動分工,每個人並不直接製造自己的工具或陶器,而是由某些人專心投入此類工作,以此交換捕獵所得。”155sup>
其實,上麵的內容不過是我從石器時代的角度重新講述了一遍股票經紀人李嘉圖1817年定義的比較優勢概念罷了。152sup>他用的例子是英國用布匹換葡萄牙的葡萄酒,但論點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