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室大門推開,醫生走了出來。“萬幸。手術很成功,患者可以送進重症監護室了。隻是畢竟上了年紀,家人要好好照顧才行。”
“知道了。謝謝,謝謝醫生。”直到這一刻,東方廌才放任自己哭出來。不幸中的萬幸。
父親從重症監護室轉進普通病房一直是東方廌在照顧著,因為母親出走而隔閡多年的父女情終於回暖了一次。
但最後一次開庭前,東方獲在病房裏還是拉著女兒的手試圖勸阻她。“別替既白翻案。小廌,你這樣是在害他。”
東方廌覺得父親為了說服她,真是什麼話都說的出來。“爸。你現在身體不好,我不想同你再吵架。我說過,除非你給我充分的理由,不然這件事上我絕對不會聽你的。”
東方獲幾次欲言又止,最終還是沒能說出口那個理由。
最後一庭,不知是否因為東方獲的缺席,抗辯變得異常順利。東方廌指出了行車記錄儀的錄像裏一個被忽略的關鍵點——李大龍當時看向何桂花的時候,右手下意識摸出了一把刀。那把刀後來隨著李大龍一起被撞飛了,不知所蹤,所以並沒有列入證物,但是出現在了行車記錄儀的錄像裏。
因為當時李大龍是側身站在車前,右手在另一邊,行車記錄儀上隻能看到他手邊有一個很細的影子從褲管那裏冒出來。之前這個細節一直被忽略,因為那個影子看上去很像是香煙一類的東西。而且李大龍是帶槍的,沒人想到他還有另一把凶器。就連在場的唐既白也沒有看見。
東方廌找人把錄像放大了很多倍,才能勉強看清,冒出頭的是刀尖。如此一來,便坐實了李大龍的繼續搶劫意圖,也讓唐既白的無限防衛滿足了侵害正在進行時的條件。
最終有何桂花的證詞,證明唐既白當時第一時間叫了救護車,沒有主觀謀殺的意圖。有行車記錄儀的佐證,證明李大龍有明顯繼續犯案的企圖。有唐既白所有親朋好友和學生力證他平日為人的清正,友善,絕非作奸犯科之徒。這樣一個正直,勇敢,見義勇為的被告人形象已經成功樹立起來。加上受害者生前的劣跡斑斑,幾乎是一個死了會讓人拍手稱快的惡人。這場官司局麵一下子就變了。
“審判長,受害者李大龍觸犯了我國憲法第13條,第37條,第38條,第39條,刑法第232條,第234條。如果他成功逃脫,會產生三個後果:1.逃脫法律的製裁;2.再去搶劫何桂花,若對方稍有反抗便殺人滅口;3.今後繼續危害社會危害人民生命財產,擾亂社會正常秩序。而我國憲法第二十八條有明確規定:‘國家會製裁危害社會治安和其他犯罪活動,懲辦和改造犯罪分子。我國公民同樣有維持社會秩序的義務。’我必須強調,我當事人追擊李大龍並不是出於所謂的私仇,他也有三個目:1.追回他本人受《憲法》保護的財產;2.阻止李大龍繼續危害社會危害其他人民群眾(何桂花)的生命財產;3.將悍匪扭送至公安機關,受到法律製裁,進而維護社會正常秩序!在極度緊張以及行車距離較短的客觀條件下,我的當事人無法精確判斷撞人造成的嚴重後果。基於以上觀點,我認為一審判決是違背《憲法》和《刑法》的立法精神的錯誤判決。我在此懇請審判長重新給予我當事人一個公平公正的審判,不要寒了每一個見義勇為者的心!”
鏗鏘有力的結案陳詞獲得了比想象中更好的結果。唐既白當庭無罪釋放,並且國家依法賠償八萬三千六百塊的精神補償金。
重0.3公斤的手銬從唐既白手上取下來時,他盯著自己微紅的手腕,手掌翻過來翻過去正反看了幾分鍾。
東方廌看著他,並不催促,眼神也變的柔和。她明白從唐既白身上拿掉的不僅是一個手銬的重量,而是一條人命的重量。
終於他的視線從自己手上轉移到她身上,那目光仿佛穿越千山萬水。
東方廌朝他張開了雙臂。“歡迎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