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鈴聲響起,他這才發現。
自己竟是不知不覺間睡了過去。
晃了晃腦袋,讓自己變得清醒一些。
這才拿起了手機……
得到下麵的報告,署長金輝連忙駕駛著車子趕到了現場。
此時,天色已經隱隱亮起。
看著眼前的景象,署長金輝隻感覺頭皮一陣陣的發麻。
法院門前正義女神雕像的對麵,直接又被人樹立起了另一座雕像。
一長一短兩根大腿粗細的鋼管被人捆成十字的形狀。
長的一端被深深地插進了正義女神雕像近前的地麵下方。
十字形狀的鐵架上所捆綁著的,赫然是一具被剔骨扒皮的血肉骷髏。
下方的地麵上,到處都是血色的汙穢/物。
散發著令人聞之欲嘔的氣味。
唯一相對保存完好的,是骷髏主人的腦袋。
之所以說相對完好。
是因為這具骷髏自腦袋以下。
隻剩下骨頭與一些血肉相連接著。
這具骷髏的主人,不是別人。
正是犯下滔天惡行的金姓副議長。
隻是讓警衛署署長金輝感到奇怪的是。
眼前的案子竟然與之前機械製造廠被人搬空的案子頗為相似。
這兩件案子的共通之處。
就在於其中的諸多相似點。
相似點一、是兩件案子都需要大型的機甲才能夠完成。
機械製造廠的案子不用多說,想要搬走的話。
至少需要15台以上的機甲共同協作。
而眼前的案子,一台機甲也是至少的。
因為下麵的技術人員剛剛用儀器檢測過。
長端鋼管加上深入地下的部分,長度竟然達到了30多米。
而根據剛剛得到的警情通報。
這根30米長的鋼管,是被人從20公裏外的一處工地搬運過來的。
鋼管的用途是用於搭建供電設施。
之所以這麼快確定這根鋼管的來曆。
是因為鋼管上的漆號、銘牌與失竊的鋼管一模一樣。
如此沉重、如此長度的鋼管,從距離20公裏外的工地搬來這裏。
更何況,還要深深地打入到地下。
若說沒有機甲的協助,怎麼可能辦到。
而經過調查得知。
金姓副議長的私人別墅。
就在工地旁邊不遠的位置,相距300米左右。
相似點二、是明知道對方使用的是機甲,卻找不到足夠的證據來證明。
因為聯邦早已明令禁止機甲進入城區。
原因是機甲的重量太過沉重。
極易損傷路麵、道橋等基礎設施。
再加上現場沒有遺留下任何的足印。
更沒有目擊者發現過機甲。
相似點三、是所有的監控設施,根本就沒有記錄下任何有用的信息。
就好像機械製造廠和眼前的這個案子。
都是憑空的消失或者出現。
但不同於機械製造廠的案子。
眼前的案子目的性極其明確。
別人不清楚,或者根本不知道怎麼回事。
可警衛署署長金輝,怎麼會不清楚事情的前因後果。
正是因為知道,才明白對方這樣做的用意。
眼前這一切。
無異於是向聯邦高層發起的挑戰。
你們不是無視普通民眾的生死嗎?
你們不是想敷衍了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