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稅法的規定: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一)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 (二)從中國境內二處或者二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 (三)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應納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 (五)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年所得在12萬元以上的納稅義務人,在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納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也是責任,但是通過合理的稅務籌劃,可以減少你的稅收負擔,減少稅負就是增加了你的收入,為什麼不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