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霍文淮,前一天還是偶像,轉眼間就成階下囚,那落差感就別提了。
最重要的是,由於他長相不錯,進入監獄之後,很快成為特殊癖好愛好者的重點關照對象。
主謀判刑後,相關的從犯也沒逃脫法律的製裁。
王表姐和劉姐由於是從犯,分別被判處三年有期刑期,同時各處罰八十萬。
王家人相對要輕一點。
王父王母刑拘十個月,賠償現金二十萬。
王眠作為共犯,本來也應該被刑拘的,但由於是未成年,她被免除了刑拘懲罰,但是個人檔案上卻被記了案底。
造謠,陷害。
這樣的案底,對於王眠這樣的學生而言,可以說是非常大的處罰了。
畢竟以後上學、工作,單位都是要查案底的,有了這樣的汙點,以後生活都有可能受到影響。
然而,對於這種毒閨蜜,如此程度的懲罰,卻沒人覺得她可憐無辜。
都是活該啊!
與霍文淮等人不同,劉雪瑩繼父一家雖然也被牽涉到其中,但他們被判刑的主要原因,還是在強.奸未成年少女這個罪名上。
劉雪瑩第一次被侵害時,還沒到十四歲。
如此一來,繼父的罪名大了去了,一審時,法院直接宣判二十年的刑期。
聽說劉媽聽到的時候,在法庭當場暈倒了。
在這些被公訴的人員裏麵,並不包括劉媽。
兩樁案件裏,無論是劉媽還是劉雪瑩繼父,都一口咬定劉媽不知情。
考慮到兩人的兒子剛剛五歲,劉雪瑩本人對劉媽也沒有狠心到底。被兩人纏了許久,不得不以弟弟為由,開口向警察局求了情。
於是,警察局開了幾輪會議後,決定放棄對劉媽的公訴。
誰知道,這種放縱反倒養大了劉媽的心。
一審結束後,劉媽直接跑到女兒麵前,怒甩她幾巴掌,要求女兒給繼父翻供,說自己是自願的。
劉雪瑩當然不願意,又有警察同誌保護,最終劉媽還是沒有得償所願。
繼父的二十年刑期,不多不少,在二審時仍舊維持原判。
審判下來,一切塵埃落定,本以為劉媽總該消停了吧?
然而並不。
庭審結束的當天,劉雪瑩剛從警察局出來,就被劉媽堵在了巷子裏。
劉媽對劉雪瑩拳打腳踢,並要求她把獲賠的一百二十萬現金交出來。
說什麼弟弟長大需要錢,說什麼一家三口生活下去需要錢……總而言之,劉雪瑩獲賠的那筆錢,她是一定要拿到手。
劉雪瑩是包子性格,要不然麵對繼父的欺侮和威脅,她也不會不敢反抗了。
同時,對劉媽,她也一直是很心軟的,覺得媽媽再嫁很不容易。
然而,經曆過劉媽對她遭遇的不聞不問,經曆過劉媽的無理取鬧,經曆過劉媽的拳打腳踢偏心對待。
再火熱的一顆心,也會被傷的體無完膚。
包子十幾年的劉雪瑩,這回沒有再忍氣吞聲,她直接打電話報了警。
好嘛。
劉媽之前逃過一劫,算是警局寬宏大量了,偏偏她還往槍口上撞。
於是海市警察局也不再手軟,對這位冷心冷肺的母親,以毆打和勒索的名義,處以十個月的刑拘。
而她五歲的孩子,則由警察代為照顧,一直到劉媽出獄。
劉媽就是個欺軟怕硬的,麵對女兒她強橫到不行,可麵對丈夫、麵對警察,她立刻就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