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王都風雲 第十四章 認字生財
第一卷 王都風雲 第十四章 認字生財
張自強很善於歸納總結,當日學外語時他成績就很好,現在遇到的這種文字與他母語近似,學起來就更輕鬆了。
這世界開始學認字的都是些小孩子,誰象他這樣一個成人才開始學認字?到長大成人了,學習的方向也變了,單靠那些教書的老師去研究如何能讓小孩快速認字不太現實,華夏國古代幾本蒙學流傳多少年?何曾有個變化,那裏嚐且要求會寫,這裏卻僅要求能認、能明意義就足矣,等真正到了築基期,能認字就能使用玉簡,動不動手寫還真無所謂。
可張自強知道,要加深記憶的最好辦法就是邊讀邊寫,於是,他第一步讓阿蜜莉亞將一些常用字都挑出來,並吩咐侍女小翠幫他找來一些小碎布及筆,所謂的筆其實就是一根根用布包紮好的滲油炭棒,這些黑炭寫在布上,因為有油的原因不容易脫,大凡一些店鋪掌櫃,如果沒有築基修為,都是用這種筆在布上記帳,每日都送給主家歸帳,多佛斯以前就是如此,隻是現在是小翠每日去城中結帳罷了,要是條件再差一點的,布都不舍得用,賬目就直接記在專用木板或石板上,日結日擦。
不過這些現在與張自強無關,他要筆與碎布學字,阿蜜莉亞現在隻想他早日修煉,這點小要求立即讓小翠完成,碎布與筆到手之後,張自強讓阿蜜莉亞從《通史》之中挑出常用字記在碎布上,請阿蜜莉亞再念幾遍,他則找相同或相近的漢語拚音標上,這下子他就自己可以拚讀了,大大節約了阿蜜莉亞教讀的時間,他還學得更快。
這還不算,張自強想邊讀邊寫,用油滲炭筆與布練字也太過麻煩小翠了,人家天天幫他洗布再涼幹,等全幹後他才能用,炭筆筆鋒又粗,一天下來寫上十匹八匹布還沒幾個字,這得多麻煩啊。
可用碎布粘水寫字他又沒手感,於是他又開動腦筋,讓小翠幫他在院子裏挖了一塊一米見方的淺土坑,在裏麵堆滿用篩子細細過了幾遍的細沙,用一根削得筆直的木條,在沙子上一掃,沙子就整平整平的,堅起木條,一邊拿起一張阿蜜莉亞所寫的常用字,看著拚音讀,一邊在沙麵上寫,以加深記憶,如此平均每天記五十個生字,還相當輕鬆。
他現在已經能用語言交談,隻是文字與語言不能對應而已,大多字隻要認得,也就能從口語中領會出幾分意思來,到晚上全部生字記下後,再請阿蜜莉亞給他講解這些字的含義,邊認字邊學習組詞,入睡前再記上一遍詞意,然後慢慢地就可串成句子。
張自強的一番動作,隻看得阿蜜莉亞與小翠是一楞一楞的,整天一驚一乍,齊呼天才不已。大陸現在正用的字也就五千多個,按預計,原本需要學習三年才能學完的文字部分,現在四個月就可以學完,如果以普通小孩七歲入校,到十歲才通學完《通史》,也就是說真正用於修練的時間,隻有五到六年,如果王國能將這種辦法推廣,至少能比現在教學方式下節約二年半!阿蜜莉亞這話跟張自強一說,他笑笑道:“原來這裏學認字,還停留在書讀百遍其意自現的層次上啊。”
阿蜜莉亞這時很為自己以及凱琳叫屈,特別是凱琳,費盡了心思,才在兩年前學完通史,這中間不知道吃了多少苦頭,哪有張自強這樣子輕輕鬆鬆的就能認字,並且還學會了寫。同時,她知道那些怪怪的叫拚音的符號,使老師教得也輕鬆,也不需要守著學生一遍又一遍的重複讀《通史》了,這樣,讓一個老師可以同時教的學生更多。
要說能讓所有學生節約兩年半時間,這倒是阿蜜莉亞想錯了,畢竟成人的學習理解能力與兒童是不能比的,即便是采用這種方式,從時間上來說,也隻能節約一年左右,華夏國古時候蒙學一般也是三年,到現代小學雖有六年級,但那學的課程可不隻一門!而且師資力量也可節省不少。
阿蜜莉亞想到這裏,眼睛匝吧匝吧直閃,頓時變成了金光閃閃的金幣狀,忙吩咐人去找了多佛斯回來,兩人躲在屋裏啼啼咕咕半天,多佛斯笑咪咪的走了,又叫了凱琳回來,讓凱琳對著沙坑看張自強比劃了好一陣子,事後再三囑咐凱琳些什麼,凱琳跑到張自強麵前,捧著張自強的臉狠狠的親了一口,咯咯笑著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