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7章 現代性的新發展與社會互構的時代--社會互構導論:中國特色社會學理論的新探索之三(3)(1 / 3)

首先,在尋求超越傳統社會學“二元對立”的理路方麵,建構主義社會學認為,在社會學傳統中存在根深蒂田的二元對立的觀點和思維方式,對這些觀點和思維方式的拒斥和消除是社會學改造和重建的基本理論前提。這一主張在埃利亞斯、布迪厄、吉登斯的理論中得到了明確的表達。例如,埃利亞斯在其《文明的進程》一書中,強調個人結構與社會結構的不可分割性,認為“隻有當人們把個人和社會看作是變化的、正在形成和已經形成的東西,才能闡明個人結構和社會結構之間的關係”、“個人的結構與社會的結構是在不可分割的相互聯係之中形成的……個人結構的這種變化是社會結構變化的一個特殊方麵”;“如果認識不到‘個人’和‘社會’不是指兩個割裂的存在,而是指一個人不同的、但卻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麵;認識不到在正常的情況下個人和社會這兩個方麵都是出於一種變化的結構之中的,也就不能理解這本書所討論的問題,”(埃利亞斯,1998:9、10)又如布迪厄,其著作頗豐,關涉多種學科,具有“百科全書”式的內容並且“不拘泥於學科界限”,”從許多方麵對社會科學現行的學科分工和已被接受的思維方式提出了挑戰”。華康德這樣評論道:“更具有深遠意義的是,布迪厄…力圖超越某些導致社會科學長期分裂的根深蒂固的二元對立。這些二元對立包括看起來無法解決的主觀主義與客觀主義知識模式問的對立,符號性分析與物質性分析的分離,以及理論與經驗研究的長期脫節”,認為布迪厄在探索中“逐漸摸索出一套能夠消除上述二元對立的概念工具和方法論手段,逐步拋棄了另外兩個近年來占據理論討論中心舞台的二元對立,一個是結構與能動作用(structure and agency)的對立,另一個則是微觀分析與宏觀分析的對立”;“布迪厄力圖克服那種將社會學要麼化約為隻關注物質結構的客觀主義物理學,要麼化約為隻強調認知形式的建構主義現象學(“constructivist phenomenology)的企圖”(皮埃爾·布迪厄、華康德:1998:2-3、4-5),並在“超越社會物理學和社會現象學的對立”、“方法論上的關係主義”等標題下,對布迪厄“拒棄”個人與社會、個人與集合體、主觀與客觀、能動者與結構、行動者與係統等二元對立的“概念工具”和“方法論手段”做了大量的描述(皮埃爾·布迪厄、華康德:1998:1-38)。再如吉登斯、他把現代社會生活作為社會“組織模式”看待,當作實踐的建構過程的結果。在方法問題上,認為社會不是個體單位的簡單集合,也不是獨立於個體行為的整體,從而否定個體主義原則與整體主義原則,也否定了在兩者問做出選擇的必要性。在行動與結構的研究方麵,吉登斯的結構化理論否棄了關於行動與結構二元對立解釋,把兩者轉化為過程的二重性關係,指出“社會係統的結構特性既是組成係統的能動者所進行活動的條件又是其結果”。也就是說,結構既是行動實施和意圖實現的條件和媒介,也是行動的結果和產物;行動受到結構的限製和支配,也利用結構提供的資源和規則,結構既限製行動者的能力又賦予其權利。所謂“結構化”,就是對社會行動者的實踐與社會係統相互關聯和不斷反複過程的解釋。實質上,行動與結構的關係可以看成個人與社會的關係的另一種表達方式。

其次,建構主義思潮的另一個共同目標是,重振社會學的想象力和創造力,這一點直接觸及了社會理論與社會學理論的關係問題。簡單地說,“社會理論”具有廣泛的論題,它涉及到現代性的源起、發展和危機,直麵現代社會的激烈衝突和敏感性問題,始終與認識的廣泛旨趣聯係在一起。在許多後現代主義者眼裏,社會理論是人類規劃工程的“宏大敘事”。如史蒂文·塞德曼認為,社會理論“講述的是有現實意義的道德故事”,體現了人類對於塑造曆史的意願(史蒂文·塞德曼,2001:161)。“社會學理論”則與可限定的經驗問題相關,強調從經驗基礎上對特定社會現象進行研究,因而社會學理論的陳述總是表現為限定性類型。在最初,社會理論與社會學理論本是一體性的,古典社會學家(如孔德、馬克思、迪爾凱姆、韋伯)既是社會理論家也是社會學理論家。隨著社會學的發展社會理論與社會學理論之間的區隔逐漸擴大,並形成了相互排斥和對立。在建構主義社會學家看來,社會學危機的一個重要原因在於社會學排斥了社會理論研究,陷入了實證主義的方法論原教旨主義,脫離了社會生活和時代潮流。從吉登斯通過認識的批評和反思緯度對現代性的廣泛深入的研究、到布迪厄對學術世界和學術人的抨擊、對反思社會學或“社會學的社會學”的倡導,以及埃利亞斯對“社會學人”(指迪爾凱姆,韋伯、帕森斯)的“封閉的人”思考傾向的批評可以看出,把社會理論研究重新融入社會學,已經被視為社會學重獲生機的一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