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有句俗語:“衣冠楚楚是最好的介紹信”,可見由一個人的服裝不僅可以看出職業,通常還可看出其身份與人格。
不論自己喜歡與否,人都需依附於團體才能生存,而且也必須表現合於組織的言行,所以服裝當然也要配合自己的組織。
若我們隻觀察人在組織中的服裝,有時並不容易看出一個人的個性,因為這些人已習慣於組織,漸漸失去了自我,當然無法由服裝看出其獨特的個性。
但我們如果仔細觀察穿著類似的人,就可以發現,即使大家服裝一致,還是有人注意小地方,例如領帶、襯衫、袖扣、皮帶、手表等配件,他們都會特別花一番工夫打點,例如穿以灰色或藍色為基本色調的西裝,他們就會不著痕跡地挑相同色調的領帶來搭配。他們在工作場所必須穿製服,但卻因特別有心,所以在不脫離團體的範圍內配戴飾物,以便借此表現出自己的個性。
特別注重服裝的人通常分幾種類型。一種如前述,強調不特別引人注目,但佩戴具有個性的裝飾;另一種則故意脫離組織的模式,特別對服裝下功夫,令上司同事為之側目。這種類型的人雖屬於一個組織或團體,但歸屬意識較薄弱。
此外,有些人對服裝特別用心,穿著打扮都不與工作場合相配合,強調流行,甚至連發型都講究與服裝配合。
但有另一種人,與講究服裝的人完全相反,毫不關心自己的服裝,這種人當然有另一方麵的問題。不太關心自己服裝的類型,大都以中老年人居多,我們看他們的穿著,就可以知道,他們已不再存有升級的希望,隻想在公司中過著安定。保守的生活,換句話說,他們已放棄積極為公司努力的心。
莎士比亞說,衣裝是人的門麵。這一說法得到了廣泛的認同。許多人經常因為他們不得體的穿著而備受指責。初看起來,僅憑衣著去判斷一個人似乎膚淺輕率了一些,但經驗一再證明:衣著的確是衡量穿衣人的品位和自尊感的標準。渴望成功的有誌者應該像選擇伴侶一樣謹慎地選擇衣裝。古諺雲:“我根據你的伴侶就能判斷你是什麼樣的人。”一個文學家也說過一句相當精妙的話:“讓我看看一個婦女一生所穿的所有衣服,我就能寫出一部關於她的傳記。”
著裝典雅的人給人的印象深刻,它等於向大家傳遞一個信息,自我推銷:“我是重要的人物,聰明、成功、可靠。大家可以尊敬、仰慕、信賴我。我自重,你們也應尊重我。”反之,穿著邋遢的人給人的印象就差,它等於在告訴大家:“我是個沒什麼作為的人,我粗心、沒有效率、不重要,我隻是一個普通人,不值得特別尊敬,我習慣不被重視。”
一個人的穿著不得體,會使人產生反感。如果一位學生開著名貴汽車,或者戴著價格昂貴的鑽戒,就難免讓人覺得輕浮,因為這種不合身份的舉動令人厭煩。一個人的服飾,具有“延長自我”的特征。如果一個人的形象和代表“自我延長”的服飾成反比,就會令人有“不完整人格”的印象。比如,衣服和首飾都是高級品,而鞋子卻是廉價商品的打扮,就會不自然。
許多年輕人誤以為“穿著得體”就一定是指要穿名牌衣服。這種觀點與完全忽視穿著同樣是錯誤的。他們把本該花在頭腦和心靈修養上的時間用在了梳妝打扮上。他們總在盤算該怎樣用微薄的收入來買昂貴的襯衫、領帶或是大衣。如果他們買不起渴望得到的東西,就會買便宜的贗品來代替,結果他們的穿著顯得很滑稽,貽笑大方。這類年輕人戴廉價戒指、打血紅色領帶、穿大格紋衣服。他們肯定是職位低下者。花花公子——一個花裏胡哨的人——他的職業和生活就是穿衣——他的精神、靈魂和錢包都無畏地獻給了這一目的。他們隻為穿衣而活著,他們沒有時間學習文化,沒有時間努力工作。
穿得過頭了的女人是穿著不恰當的男人的異性翻版。她們的風度取決於她們的穿著。因為過分注意穿著,她們顯得誇張、豔麗、媚俗。這種衣著的打扮顯示出的內在性格甚至比衣冠不整的情況下更令人倒胃口。別扭、寒酸、不合身的衣服不僅會使人失去自尊,還會使人失去舒適和力量感。得體的衣裝使人風度翩翩、談吐自如。穿著得體的人舉止優雅,而衣衫不整的人與人交往時會感到心情緊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