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打出所有的牌(2 / 3)

程累注意到這個細節,停了停,不動聲色地繼續說道:“小美在全國一共有1062家門店,其中,上市公司控股的門店有640家,非上市門店有370家,大生門店52家……”

說著,她又伸出一根手指,慢慢說道:“所以,第2張王牌,就是你們手中那370家非上市門店。”

杜靈再次一怔。無論是有形的370家非上市門店,還是無形的商標使用權,那都是她與黃曉美最後的資本,怎麼能輕易地將它們押上賭桌?

“或許,”沉默了半天,她喃喃說道,“我們可以跟陳晟談判一下,高價買下他手中的股票,哪怕額外再多給他一筆補償,以換取他退出小美。”

程累聞言,嗤然冷笑:“那你還不如直接跟他硬碰硬地幹一場。”

2010年5月28日。

黃曉美夫婦一邊悄悄地派人與陳晟暗中談判,一邊在上訴期限的最後一天提出上訴,請求北京高級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二審。

此時此刻,所有人都認為黃曉美窮途末路,無論在自己的官司上,還是在小美的控製權上,都在作最後的無謂的掙紮。

有好事的媒體甚至把他比作是英雄末路的項羽,隻差拔劍自刎了。與此相反,陳晟自然就是那小人得誌的劉邦。好事的媒體同樣把一頂“小美新皇帝”的帽子高高地戴到了陳晟的頭上。

談判很快就決裂了!

為了這個第一把交椅的位置,為了這個中國電器連鎖銷售行業掌舵人的身份,陳晟已經臥薪嚐膽、忍辱負重好幾年了。現在終於揚眉吐氣,爬上這個權力的巔峰了,他怎麼可能輕言放棄?

現在的黃曉美,對他來說,就像被貓抓到的老鼠一般,要麼玩一下再吃掉,要麼馬上吃掉。

隻有唐寧,依舊保持著足夠的冷靜。因為他知道,這個局還沒有結束,黃曉美還會作最後的反撲。

2010年8月4日。

大風暴來臨,黃曉美出拳,最後一擊。他以第一大股東的身份,通過名下獨資的控股公司向小美發函,要求舉行臨時股東大會,申請通過以下5大議案。

1.撤銷2010年5月11日股東大會上通過的一般授權;

2.撤銷陳晟的公司執行董事及董事會主席職務;

3.撤銷副總裁孫某的公司執行董事職務,但保留其公司執行副總裁職務;

4.提名鄒某為公司執行董事;

5.提名黃曉虹為公司執行董事。

2010年8月5日。

小美董事會決議,駁回該信函提出的所有要求。

唐寧提醒陳晟:“不能光守不攻,這個反擊還遠遠不夠。現在該打出你的第二張牌了!”

陳晟心領神會,隨即作出迅猛反擊。

小美電器向香港高院提交訴狀,起訴大股東黃曉美在2008年1月22日至2月5日11個交易日內連續10次回購公司股份,違反公司董事的授信責任及違反信托責任,並向其尋求賠償。

同時,香港證監會也因此訴狀內容,以“涉及在證券、期貨合約或杠杆式外彙交易方麵使用欺詐或欺騙手段等的罪行”為由,向香港高院遞交申請,要求頒布強製令。香港高院於8月5日批準了香港證監會提出的對黃曉美16.55億港元資產凍結申請。

2010年8月9日,北京,黃曉美家中。

“現在怎麼辦?”杜靈一時有些無措。

“別慌!”程累竭力穩住她的軍心,“黃曉美有案在身,目前強製令無法送達他的手中,我們不必作出任何回應。”

“嗯。”杜靈聞言,漸漸平靜下來。

“這是典型的輿論心理戰,陳晟想要借此抹黑黃曉美在小美及公眾麵前的形象。”

“那我們怎麼回擊?”

“以牙還牙!”

當天,黃曉虹即開始頻頻與各大媒體約會訪談,逐一細數罷免陳晟的幾大理由,稱其為了滿足一己私欲,擅自改變小美正確的發展方向,使企業發展明顯滯後,如果再不改變,小美將很快被競爭對手超越。

2010年8月12日。

“現在,是逼五虎將公開選擇站隊的時候了!”唐寧提醒陳晟。

當天上午,在北京鵬程大廈小美電器總部的一間會議室裏,五虎將一齊在媒體麵前公開亮相表態,表示自己站在小美董事局一方,支持陳晟,與小美董事局共進退。

2010年8月13日。

黃曉美氣得雙腳直跳。雖然一早就預料到了這種場麵,但是當事情真的發生了,他還是忍不住想要發火,忍不住想要罵人。

“克製,一定要克製!”程累冷冷地說道,“越是這種時候,越是不能中了陳晟的圈套。”

黃曉美聽了,勉強按捺住自己心中的怒火,通過杜靈向外宣稱:“能夠理解小美一些高管所作出的言不由衷的表態。”

同時,他還恩威並施,高調地進行心理喊話:“但是,如果陳晟及小美管理層在目前公司資金充裕的情況下,仍舊一意孤行,想要通過增發新股的方式,攤薄老股東的權益,我將堅決給予反擊!並且已經做好了一切應對準備,包括對投讚成票的董事個人提起法律訴訟。”

2010年8月16日。

這時候,陳晟已經勝券在握,不需要唐寧從旁指點,直接打出了他的第三張王牌。

2009年6月,小美與美國BE資本簽訂投資協議時,雙方捆綁的條約除了必須確保BE有3位高管出任小美董事之外,還有這樣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