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10月14日,也就是麥克米倫動手術後4天和年會結束後2天,麥克米倫提出動議,開始在黨內對候選人進行評估。由於1957年艾登辭職時,產生領袖的協商過程僅在非常有限的幾個內閣成員中進行,因此遭到了來自各方麵的非議。麥克米倫為了避免這種非議,將參與協商的範圍擴大,不僅內閣成員參加,其他保守黨議員和議會外黨組織的主要人物也參與進來。協商在10月14—16日舉行。在協商的基礎上,麥克米倫起草了一份準備提交給女王的備忘錄,概述了有關情況。在備忘錄中麥克米倫推薦霍姆為他的繼承人。
按常理,麥克米倫在向君主提出候選人H寸,應該把他的決定通知內閣成員,但是他卻未采取這一步驟。當霍姆作為候選人會引起很多麻煩這一情況已很明朗時,麥克米倫仍鼓勵霍姆要堅持到底並快速前進。
10月18日,女王在接到麥克米倫的辭呈後會見了他。當女王征求他的關於誰是繼承人的意見時,他將已準備好的備忘錄交給了女王。然後女王正式發文給霍姆,邀請他任首相。幾個星期後,在黨的會議上,按傳統方式,霍姆被正式認定為“保守統一黨”的領袖。一個新的領袖就這樣以傳統的協商方式產生了。但是這一次,這個傳統的方法暴露了它的致命的弊端,從而使其信譽喪失殆盡。第二年,在新領袖領導下的保守黨在大選中被工黨擊敗。從某種意義上說,這個方法和製度被它所產生的結果埋藏了。
1963年10月事件被稱為“領袖危機”,它使保守黨選擇領袖的傳統方法所固有的一係列弊端被突顯出來。原來被認為是產生這一製度優點的東西現在都成了弊端的根源。首先是慎重從事。在10月年會結束後,人們看到協商過程之所以是慎重的,是因為它是在高度秘密狀態下進行的,而這一點引起了人們的疑問。10月14—16日對各種觀點的評估充滿了神秘氣氛,使未參與評估的黨內人士感到,自己既使作為這件事的觀眾也應該知道它的結局。不管那些神秘圈內的人身份多麼高貴,而且也不否認他們會盡職盡責,以神秘為主要特征的評估過程的合法性已引起人們的懷疑。其次是靈活性。這樣一種靈活性的製度無疑是向濫用權力敞開了大門。協商過程完全可以被用來服務於整個事件操縱者的意圖。1963年的事件就是麥克米倫操縱了整個過程,進而在各個方麵影響了它的結局。第三是有效性。由少數所謂了解情況的人來協商的過程實際上等於是獨裁,盡管在1963年這一過程同以前相比民主成分多了一點,因為它把參與評估權不是隻給了內閣,而且也給了其他下院議員、上院貴族和選區黨組織。然而無論1922年委員會還是其它組織都未曾被召集開會,盡管這些人在年會上見過麵。也許更令人吃驚的是,連內閣也沒有為此事開過會,既使在10月17日霍姆被提名已明顯地引起了人們的抵製的時候。
協商過程的非正式性的一個好處就是可以避免提名被不合理地拖延。可是,在1963年,提名卻過份草率,致使引起一場軒然大波。
甚至霍姆本人在1963年事件後都承認這一製度的不合理。他認為在他被選為領袖之後,這一製度和方法已再也得不到公眾的信任了。到了這時,優點已轉化成了缺點,黨內普遍發出了改革領袖選擇製度的呼聲,1963年發生過的那樣的事件再也不能發生了。
保守黨領袖選擇製度的改革是逐步完成的。它形成於1965年,1975年被進一步補充,1989和1991年又被進一步修改。但基本的製度是1965年建立起來的,以後的補充和修改隻不過是1965年改革的繼續。
1963年10月事件後,由於大選臨近,保守黨並沒有馬上采取改革行動。1964年保守黨在大選中失敗後,改革問題被納入議事日程。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改革的領導者不是別人,正是霍姆本人。由舊製度產生出來的領袖現在站出來要領導黨拋棄舊製度了。
1964年大選後不久,霍姆通知1922年委員會,讓委員會拿出一個新的選擇領袖辦法的意見。實際上,漢弗萊·伯克利議員事先已準備好一份備忘錄,設計了一個由保守黨議員選舉領袖的方案。1965年2月25日,保守黨中央總部公布了“保守統一黨領袖選舉規章”這一文件,“伯克利備忘錄”中的許多建議都被采納。
雖然新規章起初對保守黨人來說很新鮮,而且引起了一番爭議,但它畢竟開始了一個新的製度。這個新製度可以概括成以下幾個方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