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者前言

盧梭(1712—1778),法國思想家、教育家、文學家,18世紀法國大革命的先驅,啟蒙運動的代表人物之一。

盧梭哲學觀的基礎,是尊重感覺,堅持“自然神論”。他認為“天賦人權”,人生來自由,有按本性發展的權利。教育的目的,就是培養自然人。其關鍵是兒童的教育,必須順應兒童的本性,讓身心自由發展。盧梭的教育觀集中體現在《愛彌兒》這部著作中。

《愛彌兒》(émile: ou De l’éducation)完整譯為《愛彌兒:論教育》,盧梭自認為是“我所有作品中最好、最重要的一部”。此書的意圖,是探討個人與社會的關係問題,旨在找到一條可行的道路,使人在墮落的社會中保持善良的天性。這本書思想性極強,可以說是一篇關於人類天性的論文。不過,因為采取了小說的寫作形式,可讀性也很強。

本書講述的是愛彌兒與家庭教師的故事。這是西方第一部教育小說,而且第一次提出了完整的教育體係思想。其教育觀念的核心就是順應自然法則,聽任身心的自由發展。

盧梭主張,兒童學習知識的方式,不應該是直接灌輸,而應是讓他們參與生活實踐,並根據生活實踐的需要進而生出對知識的渴求。基於此,《愛彌兒》根據兒童的年齡劃分出階段,有的放矢地討論體育教育、感官教育、智育教育、道德教育、愛情教育,這在教育史上是具有獨創性的。

盧梭尊重兒童的天性,而且重視每個人不同的個性。他認為傳統教育模式塑造的是千人一麵的傀儡,受教育者的個性無從施展,隻能日益平庸,天賦被白白浪費。他說:“上帝創造出來的東西本來都是好的,但是一經過人手就完全變了性質。人們意圖讓另一種土地上的東西在這種土地上生長,讓另一種樹木的果實出現在這種樹木上。”

盧梭教育觀的主旨是非常清晰的,那就是——順應天性。無論對於盧梭所處的年代,還是當今時代,這一觀念都至關重要。不過,盧梭過於放任天性,而刻意對抗社會需求,也是矯枉過正之舉。對此,當代讀者應該合理把握。

在我們身上,有一種病是可以治愈的。如果我們不拒絕救治,自然就會幫助我們,因為我們從一出生起就是善良的。

——塞涅夫:《憤怒》第十一章第十三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