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瑟瑟她真的很乖,她每天吃了就睡,晚上基本上都不吵夜。”
“懷她的時候我擔驚受怕,整天胡思亂想,沒吃好,也沒養好身子,她生下來才四斤多一點點。阿爸說,要是換在打仗那會兒,這丫頭肯定養不活。”
“好在,好在她還是平安地長到了五歲。我被阿爸安排當了個文藝兵,後來團上選拔去春晚的演員,我就……”
正是那次機會,重新燃起了她的事業之夢。她不想做天天圍著孩子轉,犧牲一切的家長。她想要奮鬥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她在帝都待了一個月,聽了很多人和事,更加篤定自己的選擇。隻有她這個當媽媽的成功了,女兒的天空也會變得更廣闊,更高遠,有更多的可能性。
其實她知道,這一切都是她利己主義的借口。
如果她真的為女兒好的話,應該在成功拍完第一部戲後,租到一套像樣的房子時,就把女兒和父親接到身邊來。可是受經濟人和諸多同行的影響,她又覺得自己正在上升期,接了老人孩子來,勢必會對她的私人形象有影響,為了自己的利益和發展,她隻選擇一年中的幾個節假日,回去看看孩子和老人。
沒想到,她那年拿到了最佳新人演員獎。巨大的榮譽和無限的可能紛致遝來。
她那年才28歲,在娛樂圈裏,這樣的年齡和成績,可謂風華正茂,正適努力打拚事業的時候。保持著單身的身份,擁有的吸引力一定比一個“單身媽媽”更吸引人。她一直潔身自好,因為心裏依然住著一個男人,還能因為工作的因素常常接觸到國外的新聞,看到他也一直是單身情況,她心裏的一個極小的角落像是有一顆小樹苗兒,悄悄地紮了根,偷偷地成長。
不論是私心,還是私情,她考慮的從來就隻有自己,並沒有真正想過女兒在家鄉的生活,做為一個無父無母,還沒有真正父親的私生女,會受到來自周圍的多少嫌言碎語,和精神攻擊。
直到那年,女兒已經三年沒見到她麵了,父親突然去逝。她不得不回去奔喪,可卻是帶著一身的通告和巨額的廣告合約回去的,看到女兒穿著過時的衣裳,幹脆的小臉上寫著儒慕之情,盯著她的眼睛有期待,卻又有一種看陌生人的忮弱時,她猶豫了。
現在沒有了父親,她要是身邊還帶著個孩子,就更說不過去了。她來也匆匆,去也匆匆,就把女兒交給了那時看起來一臉憨實的王培軍夫婦。餘素華當時拍著胸脯說,會照顧好瑟瑟。還說有王唯明這個大哥哥在,誰也欺負不了瑟瑟。
嗬,現在想想當時的一切,真是很諷刺的。有哪個當媽的,能相信把孩子交給別人,不被欺負,不會受委屈的?
她想,她之所以會做那種噩夢,不被女兒認可,被嫌棄,被否定到永不相見的地步,也全是她自私自利造的惡果。連她自己都沒法原諒她自己,她又怎麼奢望女兒現在過上了好日子,就會原諒她這個做媽媽的失職二十年?
“瑟瑟她真的很乖,她每天吃了就睡,晚上基本上都不吵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