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出社群”,這個詞是我的發明,我尚未找到英語對譯。
一群人,因為特殊原因,命運作弄,而不得不在某個孤立環境中共同生活。為了免得淪落到野獸互殺狀態,他們不得不組成一個社會,哪怕純粹為覓食禦寒求生,也得有秩序;為了發展——改善環境,培育後代——更不得不建立社會秩序,不然就會讓動物弱者強肉本性互殺。組織“拋出社群”的能力,就成為一個民族自治能力的緊急表現。
廣義的“拋出社群”還挺多。例如難民集中營,民事監獄(看守一般隻管與外界隔絕)。最極端的是船舶遇難,生還者到達一個荒島,最多見的是與客居社會隔離的移民社群。
這個社群往往帶來了原有文化結構,例如戰俘營中,以軍階為權力順序;有共同政治背景的,把黨支部發展到監獄裏;有共同宗教信仰的,以牧師或自稱通神者為領袖。舊金山或紐約的唐人街,中國人移居世界各地,當然也自然會有社區的治理機構。中國的鄉鎮自治,主要方式是家族式宗社會堂,也就自動搬到移居地。似乎通常是各地同鄉會長老,例如著名的四邑公會,會商推舉。移居者的自治方式,往往是母國基層組織方式的自然延伸。要說公正,隻是一個程度差別。
這個社群如何自行組織,經常是文學作品熱衷的題材,即烏托邦與反烏托邦小說。戈爾丁的名著《蒼蠅王》,就是一群孩子遇難到荒島,結果淪落成兩派互殺的野蠻社會。林語堂1954年的英語名著《奇島》(Unexpected Islands),寫一個“半華裔”,帶一群躲避第三次世界大戰的人到南太平洋一個荒島組成社會,其自治組織卻是希臘城邦式的貴族民主。陶淵明《桃花源記》卻無一字論及社會組織,因為在中國傳統社會,這不形成一個是可討論的問題。
上海租界的治理機構,中文一直叫作“工部局”。這是中文譯名中最奇怪的一個詞,幾乎與《時報》(Times)譯成《泰晤士報》,“波圖加爾”國(Portugal)譯成“葡萄牙”一樣發噱。租界的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簡稱SMP),應當譯成“上海市議事會”。
如果不理解這種Council,我們依然不明白怎麼會出現“工部局”這個怪詞。
卻說,我剛到倫敦時,實在怕開車:除了白金漢宮前麵一條幾裏長的王家大道,全市沒有一條直路。所有的馬路全像林間小道一樣彎彎曲曲,一處轉錯,就怎麼也轉不回來。北京,紐約,華盛頓,街道布局都如棋盤,清楚有序,倫敦這個特大城市,卻好像是亂堆起來的。
後來了解了一點倫敦曆史,果真如此。倫敦是由32個獨立的小鎮(Boroughs)逐漸彌合而成的,甚至,倫敦長期沒有市政府,目前的倫敦市政府,是6年前剛成立的。以前隻有各“鎮”政府。鎮的範圍,比中國城市的“區”要小,比居委會大一些。
至今還大致可以看出原來小鎮所在,那是道路會聚的地方,也往往是商店集中之處。彎彎曲曲的道路,就是原來田野間的小路,哪怕現在是通衢大道,也隻能隨著幾百年村民的足跡蜿蜒。倫敦市內竟然有20多條街叫作“倫敦路”,想必是原先各鎮通倫敦的路。倫敦市內有近30條路叫作“教堂街”,20多個“市場街”,50條“大街”(High Street),重名造成很多不便。組成現代倫敦的許多鄉鎮,頑強地保持地方傳統。
因為街道細小雜亂,倫敦地圖不得不用150頁的一本圖集。全世界恐怕沒有一個城市,街道圖是如此厚的一本書。近一個世紀前,徐誌摩撐著一把傘,不屈不撓地尋找曼殊菲爾的家,一邊感歎在倫敦找路大不易。今天的市區已經擴大幾十倍,“新建”郊區,依然保留道路蜿蜒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