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節 腹瀉(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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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瀉

腹瀉指便次、便質、便形出現異常。

對症治療:止瀉劑如瀉立停(磺胺過敏者禁用)。

中毒:食用毒蕈、桐油、河豚、魚膽等。

藥物類因素:砷、磷、鉛、汞、利舍平(利血平)、甲狀腺素、洋地黃類、抗腫瘤藥物、抗生素等。

飲食因素:貪涼或生冷食物。

微生物感染性因素:由微生物感染引起的腸炎、急性出血性壞死性腸炎(抗生素:慶大黴素)、敗血症(抗菌藥物:頭孢唑林)、傷寒或副傷寒、腸結核、慢性細菌性痢疾、血吸蟲病、滌蟲病、鉤蟲病、慢性胰腺炎、慢性膽囊炎等。

繼發性因素:胃大部切除術後胃酸缺乏、結腸多發性息肉、腸道惡性腫瘤、胰腺癌、胰腺切除術後、膽石症、胃泌素瘤、係統性紅斑狼瘡、硬皮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