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節 精神創傷(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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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創傷

精神創傷指由於嚴重的傷害事件引起的心理、情緒甚至生理的不正常狀態,常常分為輕度、中度和重度。

輕度的表現為情緒低落,鬱鬱寡歡,傷心落淚,生活動力下降,不願和人交往,對生活缺乏興趣等等。通過親人和朋友的安慰和支持,積極的自我調節就可以痊愈。如果持續超過3個月以上沒有緩解,就需要尋求專業的幫助了。

中度的表現為長時間的情緒低落,悲觀厭世,社會性孤獨,嚴重的睡眠障礙,焦慮緊張,恐懼膽小,甚至出現自殺傾向。往往被誤診為抑鬱症、神經衰弱、焦慮症或恐懼症。經過服用抗抑鬱藥物,抗焦慮藥物後效果並不佳。因此需要專業的治療才會奏效;主要依靠心理治療配合藥物的輔助性作用。

嚴重的具有典型的症狀,如傷害事件的記憶或畫麵不斷地出現在夢境中,或即使在清醒狀態中也不斷地在腦海中重現,因而使受害者經常處於驚恐和痛苦之中不可自拔。對於這種情況,必須經過嚴格的精神創傷治療方可治愈或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