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4章 你在那裏過的還好嗎?(2)(2 / 2)

第二天楊永明到我那裏來,我就順口問了一下楊永明,這女子是羅光華帶來的,我不知道他是什麼地方什麼地點人,說是不會跑的,你敢不敢要他做你的女孩。楊永明說敢,他主要是要錢,隻要羅光華給我2000我就敢把她嫁出去。羅光華現場答應了楊永明。楊永明就回家了,有一天早上羅光華不知道從哪裏帶來了6、7個人來相親,我不知道是哪裏人,這天來隻是問一下那個女的,我也不知道問什麼,那時羅光華沒有對我說什麼,看看那個女的就走了。那時羅光華也沒有到我那裏,等那幾個人走了後,羅光華才到我那裏來,對我說,如果還來的話,你不能說不是楊永明家裏的姑娘。你是姑表哥,如果吧那個女的架出去(架出去崩了嗎),我給你5000可以嗎。那時我不知道那個女的真實情況(你還不知道,騙鬼,鬼都說不信),我就答應了他們。

那天,楊永明知道人家來相親的看中了那個女的,就反悔了,他說現在他要3000元,以後發生事情不要牽扯到他的身上,羅光華當場答應了他。於是這個女子就冒充楊永明的女兒,我的表妹—楊美英。第二天相親的又來了,果然相中了。那幾個人是南京的,按照預先約定的,楊永明應了這門親,願意把他的“女兒嫁到南京”。理所當然的,楊永明跟南京人要了33600的養老錢,也就是所說的彩禮。關於戶口的問題,楊永明的弟弟楊永光是村長,給了他2000他就給蓋了一個證明。

去送他們回南京的時候,在火車站那個女的跟我要錢,要了1000的路費,我當時就知道要壞事,因為她要了錢肯定是想到了南京之後逃跑的。但事情到了這一步了我也沒有辦法,隻有給了他2000的路費。事情結束之後,羅光華到我家裏跟我分錢,他給我了5000,拋去我之前給那個女的2000,我隻拿了3000元,還是搭上了好幾頓飯。這個事我以為就這樣結束了,但過了3個月,傳來消息楊永光被抓到了南京的看守所裏。我知道事情敗露了,心裏很怕,沒過幾天派出所的人就去我家找我,我當時嚇壞了。我趕緊去找羅光華,我求他去和我找找那個女的,他被我弄的沒辦法了,就去我們那邊的街上去找,找了好多次,終於找到了,於是我就打了110,110來了之後,羅光華說這事和你沒關係,他就帶著警察去抓那個女的去了。我覺得這樣就沒我什麼事了,我就回家了,哪知道我到廣州打工沒多久,就被你們抓了。所以說我隻是收了他們3000元就被你們給抓了,其實我也是受害者,並且那個女的是我找到的並且舉報的,就是我有罪也該算我自首。如果沒有我那個女的你們是抓不到的,她沒有戶口。並且楊永光、羅光華都保證過這事和我無關。我今天寫下這些隻是給法官知道,我雖然拿了3000的髒錢,但是我犯罪很輕,希望法院給我從輕。

裏裏囉嗦寫了一大堆,沒用的沒有幾個。果然代福雲開庭之後回來了,垂頭喪氣的說法官不理會他寫的,說自首是羅光華帶著警察去找的人,自首的是人家,判決書很快的下來了,果然和我們幾個老號子猜的一樣,這小子灰著臉回來了,三年六個月,他要去為自己隻收入了3000的表哥付出代價!

轉眼間,小說要截稿了,斷斷續續的我已經寫了快一年的時間,這一年發生了很多這樣或者那樣的事情,我已經在新的單位開始了新的生活,小豬也已經在按部就班地考察著我的表現,希望她盡快的結束對我的考察,早日和我重新開始新的生活。經曆了7個月的折磨和礪練,我才發現我的家人對我有多麼重要,我愛他們,不會再有任何事情讓我再做出錯誤的選擇離開他們。小蟹哥現在已經皈依在淄川清風寺仁華大師的門下,做了一名居士。7個月不算太久,但是這是我今生的教訓,我今生不會忘記!

感謝從我出來之後關心我成長的各位朋友們:int、guigui、涵馨、張尚慧、韓傳東、曹毅鵬、李月娥、王樂泉以及我的好同事張旭、小強、古振、張麗、老薑、程盈、解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