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事先告知”必須記錄在本次會議的會議紀要裏。

2.召集函

召集函是將要召開的最近一次會議的書麵通知。召集函包括的內容有:會議的時間、地點、將要處理的議題等信息。通常章程要規定召集函的發放形式,及發放提前的天數。例如:

第3條 任何會議的召集函應於會議召開前至少15天以書麵形式發送至每位會員。

臨時會議的“召集函”要列出會議將要討論的具體事務。沒有在“召集函”中列出的事務不允許在該次會議討論。如果某項事務因事發突然沒有在“召集函”列出,但非常緊急,必須馬上討論並采取行動,那麼必須在下一次例行會議上對該討論結果進行“追認”方才有效。

④“事先告知”必須記錄在本次會議的會議紀要裏。

2.召集函

召集函是將要召開的最近一次會議的書麵通知。召集函包括的內容有:會議的時間、地點、將要處理的議題等信息。通常章程要規定召集函的發放形式,及發放提前的天數。例如:

第3條 任何會議的召集函應於會議召開前至少15天以書麵形式發送至每位會員。

臨時會議的“召集函”要列出會議將要討論的具體事務。沒有在“召集函”中列出的事務不允許在該次會議討論。如果某項事務因事發突然沒有在“召集函”列出,但非常緊急,必須馬上討論並采取行動,那麼必須在下一次例行會議上對該討論結果進行“追認”方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