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規律

“目前眼下到如今”,小說越寫越長,類似這種句子。據統計近幾年我國每年要出版六百多部長篇小說,這個數字如還算不上“世界之最”,肯定也名列國際前茅。在浩如煙海的長篇著作麵前,因我時間有限,有時想看一本最近出的好長篇,就請研究當代文學的學者介紹,學者卻對我搖頭,說他們隻是為了研究而硬著頭皮讀,讀作品是他們的業務,像售貨員非站櫃台不可,倘若作為普通讀者想從中得到文學享受,不少長篇都會讓人們“不忍卒讀”。較好的仍然是人們常提的那幾本,我已讀過。現在也有叫得響的,但那與歌星、影星的“出道”相同,要靠“炒”,據說“炒作”已經成了小說藝術的一部分。我以為這話有點刻薄,“炒炸”實從“操作”而來,而“操作”是商品經濟不可少的一個環節。既然精神產品已經成為商品進入文化市場,小說書當然需要一定的商業性操作才能推銷出去,這是無可非議的,並且,需要“炒”的長篇小說未必不好,正如好商品也需做廣告一樣。

有次我在書市上問書商哪種小說好賣,幾位書商都說還是短篇集子賣得快一點,要麼就是古典名著。問起幾位我認為不錯的作家寫的長篇,書商不說寫得如何,隻著眼於“炒”的力度。加方框是一種“炒”,打官司也是一種“炒”,各有巧妙。將這問題請教學者,學者也不著重從文學上分析,興趣在於圍繞這位作家寫的那部長篇所產生的文壇風波。而“目前眼下到如今”,文壇有如江湖,有所謂“文壇風波惡”之說。但在書商看來,風波中正麵反麵的文章,其實異曲同工,全是廣告,無所謂是非對錯。在書市上,學者批評家的由衷之言全然消失,在法庭上,被告原告雙方都能出名,不管怎樣判,都成了“炒作”或“操作”。我有些惶然,又求教於學者,有的學者竟坦率地告訴我,哪篇文章是出於“情麵難卻”,哪篇文章又是出於“意氣用事”。果然,書商的話不無道理。

從學者和書商處都得不到有關當代長篇小說的確切指點,閑暇時隻能隨手抓起哪本看哪本了。平心而論,我看到的長篇並沒有惡劣到“不忍卒讀”的地步。有的構思還是很精巧的,如果耐心看下去,故事還蠻吸引人。然而我接觸到的大多數當代長篇巨著,我個人覺得普遍有個毛病,就是太浪費。用我這個既是文學愛好者又是企業家的話說,是“投入多產出少”,“投入產出比”很低。我想不通為什麼作者要花那麼多筆墨將一個句子拉長,繞那麼大的圈子說一個故事,有的長篇甚至連故事也不完整;寫出幾十萬字,筆畫連起來可從地球到月球,而傳達的信息量極少,結構類似散文卻缺乏散文文體的美感。好幾位編輯告訴我,現在不少作家修改小說初稿時不是使其更為精煉,而是在拉扯上下功夫,讓他拿回去改的稿子越改越長,因作者在文字上“扯皮”,使得編輯與作者之間也“扯皮”起來,令我歎服漢語“扯皮”一詞之形象。在作者方說是語言的浪費,在出版方說是紙張的浪費,在讀者方說是時間的浪費。而讀者即文學商品的消費者無須讀這種精神食糧也能生活,在快節奏、高效能、信息多元化的時代,文化消費已經“快餐化”了,厚厚的一本書在外觀上就讓人頭疼,於是又造成大量長篇小說書的積壓,要靠“炒”才能賣得出去,周而複始,長篇小說的生產營銷步入一個怪圈。

在社會經濟方麵,我們正在消除過去重複建設、盲目上項目所造成的弊病,而在文學創作活動上仿佛又重蹈覆轍。一年六百多部長篇小說,堪稱優秀的卻鳳毛麟角。並不是中國缺少有才華的作家,而是很多有才華的作家浪費了自己的才華。因為社會如此,作家自然而然覺得寫得長才能表現自己的本領。長,成了一個競爭領域,不“扯皮”如何得了。近幾年都號稱為長篇小說的“繁榮年”,可是同時又在大喊“文學的滑坡”,這看起來很矛盾,其實並不矛盾,“繁榮”指的是在學者專家內部圈子裏,“滑坡”指的是在整個社會麵上。也就是說,被學者專家所稱道傳頌的長篇小說未必有多少讀者,當代長篇小說與所有當代文學作品一起,在人們的閱讀生活中占的份額越來越少,尤其是長篇,很大部分成了“滯銷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