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降低賞賜的標準。前任的幾位皇帝在賞賜諸王大臣時,都是以“錠”為單位。但我們讀《元史?英宗傳》,卻發現一個重大的區別,就是元英宗在賞賜諸王大臣時,變成了以“貫”為單位。這就是說,元英宗賞賜諸王大臣的錢在數量上大大減少了,這勢必又引起諸王大臣的強烈不滿。有時,元英宗幹脆就用東西來賞賜諸王大臣,而把節約下來的錢大批地用於賑災濟民。比如,在賞賜諸王阿木裏台時,元英宗隻是賞賜了宴服和珠帽,而沒有賞錢。元英宗的這一改革,嚴重觸犯了諸王大臣的利益,等於把諸王大臣又得罪了。
第三,精簡機構。元英宗急切求治,改革的步子似乎太快了。在降低官員級別、減少賞賜標準的同時,對一些機構又進行了精簡和撤並。比如,在他即皇帝位的當月,就精簡了上都留守司的五個留守,還撤銷了崇祥院。第二個月,又撤銷了少府監。在他即皇帝位的第三個月,先是撤銷了徽政院,緊接著又撤銷了章慶司、延福司、群牧監、宮正司、遼陽萬戶府五個機構。至治二年(1322年)三月,元英宗一下就精簡了“京師諸營繕役卒四萬餘人。”十一月,元英宗又“罷世祖以後冗置官。”也就是把世祖忽必烈以來設置的閑官都遣散了,至於遣散了多少,史書上沒有說明,但我們可以推測,這肯定不是個小數目。至治三年(1323年)二月,元英宗又撤銷了徽政院的三個總管府。這樣,元英宗把一些低等的官員也得罪了。
如果說以上三條還不是造成元英宗悲劇的根本原因的話,那麼,元英宗在處理奸臣鐵木迭兒的後事上,做得並不十分徹底,這才是造成他悲劇的真正原因。
第一,元英宗沒有斬草除根,為自己留下了後患。鐵木迭兒死後,元英宗並沒有清算他的老賬,更沒有株連九族,隻是處死了鐵木迭兒的兒子八思吉思,罷免了另一個兒子鎖南的官職。但是,對於鐵木迭兒的一大批死黨,元英宗並沒有從根本上鏟除,尤其是鐵木迭兒的養子鐵失,更是沒有引起元英宗的足夠重視,致使鐵失成為後來弑殺元英宗君臣的罪魁禍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