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長要學會藏起一半愛
愛的教育存在於家庭親子間,愛的教育超越了一般教育中人教人知識、人管人行為的形式,而是人感化人、人啟發人的整體人格教育。
以愛的對象以及對孩子的人格而言,愛孩子是沒有條件的;從教育方法的層麵看,把愛當作教育的方法或手段,愛的施予是有條件的。孩子能力所及的事做到了,因而獲得父母的愛,這樣才有教育意義,才會使孩子體驗到愛的真實與價值。 比如要求一個資質中等的孩子在校成績名列前茅,是不合情理的苛求,除了因此疏遠親子關係之外毫無積極意義。而要求10歲的孩子每天放學回家後及時完成作業,否則不答應他周末去看電影的要求,這樣的愛才合情合理。
曾經在網上非常流行一句話:父母要學會藏起一半愛。其實天下的父母都是真心愛孩子的,但不一定會愛。愛孩子是要有原則的,遷就孩子不是真正的愛,而是害!
犯罪心理學家李玫瑾說:父母對孩子過分的愛,不僅不能讓孩子學會愛,反而會使孩子覺得自己就是家庭的中心,進而變得自私,甚至冷酷、殘暴。
法國著名教育家盧梭說過:當一個孩子哭著要東西的時候,不論他是想要更快地得到那個東西,還是使別人不敢不給,都應當幹脆地加以拒絕。如果父母一看見自己的孩子流淚就給他東西,就等於鼓勵他哭泣,是在教他懷疑你的好意,而且還以為他的硬討和索取更有效果。
孩子的欲望是無止境的,總有一天,你會拒絕他。而此時的拒絕會比當時的拒絕給孩子的打擊要大得多。當孩子放縱的欲望最終被拒絕時,輕者會造成孩子的焦慮恐懼、煩躁不安和悲憤絕望的心理,他會覺得世界上誰都跟他過不去,嚴重的情況下,還會引起孩子的輕生自殺行為。
如果你想培養一個無賴,那就盡情去放縱他、遷就他;如果你想培養一個很棒的孩子,那麼麵對孩子起初的不合理要求,你就要堅持用愛的原則、愛的理由去拒絕他。
過度保護在我們的社會生活中,由於“獨苗苗”現象的普遍存在,孩子變成了家裏的“小皇帝”、“小公主”,因而也自然成為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姥姥、姥爺的聚焦中心,六雙眼睛時刻關注著孩子的動靜,惟恐有點閃失。加上孩子的能力本來不足,做任何事情,笨手笨腳,動作又慢,很容易產生自信心不足的心理。大人在一旁看著,情不自禁地發急,往往自己動起手來,越俎代庖。
久而久之,孩子什麼也不會幹,於是家裏的六雙手更“有理由”搶著包辦代替,剝奪孩子自己做事的一切權利。孩子無從學習動手做事,他的自信心也越來越沒有了。家長過度保護的另一種表現,是恐嚇手段。 比如,不讓孩子出家門“闖禍”,偏說什麼“外麵有大灰狼”,“有壞人要把你帶走”的謊言,使孩子隻能老老實實地呆在家裏。這樣孩子是變得聽話了,可是,他的自信心也嚇得沒有了。
一個高情商的孩子比高智商的孩子更容易成功。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我們首先關心的是孩子是不是在健康成長,能不能適應各種環境,會不會與人相處,有沒有一個樂觀的心態。
天下父母誰不對子女傾注一片愛心?誰沒有過望子成龍的一片癡情?到頭來能夠讓父母感到無限欣慰的固然不少,但事與願違的卻為數更多,這種情況古往今來不乏其例。有些家長更把孩子視為掌上明珠,把所有的愛和希望全部寄托在這個孩子身上,對孩子過分地溺愛、遷就和順從,缺乏應有的道德教育,使孩子成為家庭中至高無上的“小太陽”。久而久之,孩子就有可能在父母“愛”的懷抱中養成自私自利,不尊敬長輩、不愛惜財物、任性、驕橫和依賴等不良品性,做出有害於他人的事情,有的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那麼,父母應該怎樣把握對孩子愛的尺度呢?
[1]尊重孩子的人格,愛護他們善良美好的心靈。做父母的不要總以為孩子年幼無知,忽略了對孩子應有的尊重,高興時百依百順,生氣時就橫加指責。這樣會使孩子無所適從,傷害孩子的自尊,從而使其養成不良的心理。
[2]滿足正當的需要,抑製不合理的要求。對於孩子提出的意見和要求,父母要善於傾聽,如果是正當的需要,就給予適當的滿足,反之,就應當和藹地拒絕,堅決抑製,千萬不要因孩子的無理哭鬧而遷就順從。
[3]注意培養孩子良好的行為習慣和生活自理能力。我們認為,要時刻為孩子的未來著想,千萬不要包辦代替,應及時教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如孩子玩完玩具後讓他自己收拾好;吃完飯把凳子放回原處;稍微大一點的孩子,可以教他洗自己的手帕、襪子,掃掃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