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上班要穿製服,下班又要忙著躲起來寫寫劃劃,害得我從來就不敢買什麼衣服。偶爾有情緒到周末舞會上去亮一次相,穿件誇張一點的衣裙,便會別別扭扭地在鏡子前麵嘀咕老半天,再三問自己,不會有別的什麼嫌疑吧?
王林說:“喂,別老自我多情好不好?你都結婚啦,還嫌疑什麼?”
他總是很放心很坦然地放我一個人去跳舞,也不知安的什麼心?我拿出全套化妝品決心狠狠地化一次妝,又把項鏈、耳環、手鏈統統披掛上,來它個環珮叮□。
“你就不怕我做了別人的情人”望著鏡中那個美人我一臉驕傲地問。
“情人是什麼東西”丈夫還沉浸在世界局勢裏。
“情人就是不在一起的時候老想在一起,在一起的時候老有說不完的話。”
“哦,明白了。”我隻好叮叮當當地往外走,感覺好像個送信的。“我走了啊!”“再見情人!”他用轟我似的口氣把我打發出家門。
跳舞是我唯一的運動。跑步總讓人想起“渣滓洞”裏的瘋老頭,因為操場隻有巴掌大;做健美操吧王林又老擔心我會一腳踢在他那堆寶貝音響上。我隻有“離家出走”了。舞場地兒大,我跳“花步探戈”把腿伸得老長也沒人攔著我。王林總是不來看看我的舞姿,人家排隊等著請我跳舞的人多得都快打起來了。總是懷疑自己幹錯了行。要是把筆扔了不寫作,沒準也能成一“星”呐。
我的舞伴很多,總沒有固定的,大家都是熟人,也沒有太多的講究。我覺得我的舞步都快讓亂七八糟的人給帶壞了,這個上來這樣跳,那個上來那樣走。老實說,我倒不憋著勁兒想遇個多麼蓋世的情人,一心想找個好舞伴倒是真的。
他是個中年人,在我眼裏屬“成熟型”的。個子中等,舞步穩穩的,花樣做得特別棒。他第一次請我,就說“感覺真好”,說得我有點臉紅心跳。後麵幾支曲子音樂一響他就趕在別人前麵請我,很有點捷足先登的味道。我們跳舞的時候就上下翻飛做那些令人眼花繚亂的“花兒”,跳慢舞的時候就聊天。他說他喜歡文學,我說我也喜歡文學;他說他喜歡徐誌摩的詩,我說我也是。不一會兒就成了老熟人了。散場的時候,他溫柔地問我,用不用他送我,我瞪大眼睛說:“送我?我一溜小跑就可以到家了,我住得很近的。”說著就開始“預備跑”,舞伴一把捉住我的胳膊,“我還是送你吧,我有車。”
“現在不用你陪我跳舞啦!”回到家我向王林莊嚴地宣布,“我有舞伴了,跳得可棒呢。”
“是嘛,那就替我謝謝那人吧。”
王林打電視看夜間的新聞節目。他這種不痛不癢的態度最氣人,也不會吃個醋什麼的有所表示,要是別的丈夫早就打破砂鍋問到底了。
我和“舞伴”開始雙入雙出,成為“紫水晶”最引人注目的一對兒。“舞伴”帶舞,總有那麼一種深情款款地風度。並且,他從不請別的女孩跳舞。
一天,在一支柔情蜜意的舞曲裏,“舞伴”忽然低下頭來問我:“可以問問你叫什麼名字嗎?”
我說:“我叫趙凝。”
“啊,趙凝?你是不是寫過一篇愛情小說叫《芍園小屋》”我立刻不好意思的謙虛道:“寫著玩的。”
舞伴慢慢滑動著腳步說道:“你舞跳得這麼好,想不到還是個才女呢。”
我不知道他這話是誇我呢還是罵我呢,“才女”應該什麼樣?心裏感覺有些受傷。“美麗的女人上舞場,醜女人才躲在家裏寫文章。”舞伴那驚怪的眼神分明這樣講。